1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泰州市海陵区人事局泰海人发〔2009〕15号关于明确2009年度全区引进优秀人才考核指标任务的通知各镇党委,各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园区,区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开展“三服务”活动,加快人才集聚,提升人才国际化水平。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度引进优秀人才的通知》(泰政发[2009]30号)以及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泰人通[2008]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2009年全区引进优秀人才50名,其中海外优秀人才20名。现就引进优秀人才考核指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引进对象(1)优秀人才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进入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且出站后留在我区工作的博士后人才;5.其他正高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6.副高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7.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的特殊人才;8.我区机电、医药、化工、新能源等支柱产业急需的优秀人才。(2)海外优秀人才1.公派或者自费出国(境)学习,并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2.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或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3.具有在国(境)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两年(含)以上经历的人员;4.我区紧缺急需的外国专家、外籍人才以及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二、引进方式1.受聘担任我区承担的国家、省、市重点科研项目的学术、技术带头人;2.受聘担任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高级管理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或咨询专家;3.来我区创办、领办、合办、承包、租赁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经济实体或科研开发机构;34.以自己的专利、专有技术、科技成果、资金等向我区各类企业转让或入股;5.进入各类创业中心、工业开发园区、研发中心担任顾问或兼职,到我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科研工作;6.与我区相关单位开展引智项目合作,帮助解决技术难题;7.用人单位与优秀人才协商确定的其他合作方式。三、相关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抓第一资源”的思想,切实履行好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2.狠抓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和引进优秀人才的具体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工作安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优秀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3.强化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用人单位引进优秀人才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各类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引导他们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积极申报优秀人才需求,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大力引进优秀人才。4.严格督促考核。引进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列入2009年度组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年度考核挂钩,具体详见《区委组织部关于2009年度组织工作目标考核的实施意见》(泰海组发〔2009〕8号)。4附件:2009年度海陵区引进优秀人才指标分解表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泰州市海陵区人事局二○○九年三月十六日主题词:人事人才指标通知泰州市海陵区人事局2009年3月16日印发共印40份5附件:2009年度海陵区引进优秀人才指标分解表(单位:人)责任单位优秀人才其中:海外优秀人才九龙镇52苏陈镇52罡杨镇52城东街道办事处42城西街道办事处42海陵工业园区京泰路街道办事处52城北物流园区32农业示范园区31科技局41教育局31建设局31农委31卫生局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