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修订,目的是不断提高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党的建设,能够经得起各种风险、风浪的考验,同时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约束的环境下生活工作,使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此次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认真学习后,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本次《条例》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总则中明确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并将“四个意识”纳入其中。这是让全党形成一盘棋,发一个音,走一条路,维护党领导一切的权威的地位。这也为接下来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明确了底线,细化了规则。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扎实的纪律保障。二是要学纪懂纪。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首先要通过学习,了解新《条例》的新要求、新规矩,深刻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理解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更加清楚知道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形势,不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做到为人有准则,办事有原则,生活有规则,持续保持共产党人的优秀本色。三是要敬畏党纪。党纪法规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党员干部的举止,划出行为的“红线”。作为党员要树立党纪意识、法治意识,明白新《条例》规定的142条不可逾越,党纪底线不能突破。任何党员在党纪面前都要一视同仁,没有“刑不上大夫”的王公贵族特权,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防微杜渐,既做到不折不扣、不跑偏走样,又要结合实际,领会《条例》制定的初衷和本质,不能因为害怕违反党纪就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新《条例》的公布昭示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律的执行一刻也不能松懈。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新《条例》,继续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只有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才会真正达到治理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