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妇联职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妇联职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和服务妇女儿童的桥梁和纽带,党和妇女群众最可靠、最可信赖的助手和娘家人,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的民族政策。一直以来,旗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引领妇女发展、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建设文明家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全旗各族各界妇女筑牢“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民族团结意识深入人心。一是专门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使旗妇联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内容、有形式、有序进行,在机关内部形成干部职工不分民族、姐妹情深、团结互助蔚然成风、各民族和睦亲如一家的良好氛围。二是在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实践中,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在机关内部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贯彻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以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使民族团结的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机关上下人人讲团结、个个争先进的氛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断发展。四是推进各民族妇女群众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广泛搭建平台,助力民族地区妇女创新自强。一是为了深入挖掘和传承弘扬乌拉特民族服饰及手工艺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扩大民族地区妇女手工艺从业人员数量和技能水平,旗妇联与民委共同投资打造了“民族服饰工作室”,开展常态化、多元化、创新化培训,进一步带动农村牧区妇女就业创业,增加收入,带动民族文化传承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积极与旗农牧科局、就业局联合举办各类实用技术技能等培训班,创建“巾帼创业脱贫示范基地”、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为民族地区妇女发展打牢坚实基础。三是联合旗就业局等部门,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以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广大基层妇女,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及毕业女大学生们提供就业平台。纵深发展网络,以服务妇女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责任。一是切实维护各民族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利用各类有效资源,为我旗妇女提供免费体检、义诊、知识讲座等活动,辐射全旗广大妇女儿童。二是充分发挥妇女维权阵地作用,不断壮大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维权志愿者作用。加大创新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出台后,积极组织基层妇联通过线上宣传、线下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创新宣传形式,联合旗司法局在“乌后女性”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了《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专题蒙汉双语解读微课堂。丰富创建载体,以主题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一是在每年的“三八”妇女节,举办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展现我旗多民族妇女积极履行职责、勤劳奉献,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半边天”作用。二是利用各节庆时点,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各类蒙汉双语宣传资料,开展蒙汉双语培训、巡回宣讲。三是借助新媒体公众平台,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齐力奋进展风采”等相关比赛,为深入贯彻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示全旗各民族人民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大力传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不断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注入新的活力和新鲜内容。四是为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和家庭的重要作用,旗妇联抓住“唱响民族团结进步歌,展示巾帼建功新风采”主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干净人家精巴媳妇、“三八”红旗手、优秀巾帼志愿者、好媳妇、好婆婆、好丈夫等先进个人,创建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美丽庭院”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在提升妇女素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妇女爱家、护家、发家,以家庭和睦促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功在当今,利在千秋,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关系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关乎边疆稳固、祖国统一、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一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