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根据市委实践活动工作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30条和市委有关规定精神,特别对“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进行了深刻的学习领会,并对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查摆,发现自身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地方,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遵守执行政治纪律与组织要求还存在差距。在工作上,自身能够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对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能够认真深入的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但是,有时候在执行上还存在等待观望的态度,执行的不够及时,贯彻的不够彻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令的畅通。比如在办公用房整改上,虽然自身能够认识到位,但看到事情涉及到全体干警,为了好做干警工作,减少干警思想抵触,存在等待观望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公用房整改的进度。(二)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存在差距。目前,全市法院干警对自身评价很高,认为近年来是法院工作的最好时期,班子团结奋进,干警齐心协力,案件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审判指标明显进步,法院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经过深入的走访调研,发现群众对法院评价有一定好转,但仍然认为法院裁判不公、效率低下、法官吃拿卡要等现象较多,对法院总体评价不高。(三)奉献与贡献存在差距。本人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带领全院干警加班加点,可以说经常是白加黑、五加二,自身和全院干警都奉献了很多,全市法院各项审判指标也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由于基础非常薄弱,审判指标全面落后,造成了全市法院在全省排名依然靠后的局面没有根本转变,奉献与贡献不成正比,存在很大差距。(四)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存在差距。经过近年来大量法官的更新换代,目前全市法院一线法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但是,这些学生出身的法官,社会阅历和社会知识欠缺,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导致少数案件案结事不了,服判息诉率不高,法院涉诉信访压力较大。(五)制定制度与执行制度存在差距。本人到宿州中院任职以来,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层级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可以说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市法院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但是,由于个别干警对制度的制定初衷不理解,认为加强审判管理就是施加工作压力,对制度不执行或者不完全执行,导致这些制度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六)司法作风与群众要求还存在差距。本人能严格坚持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和省委30条规定,将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但是,对干警要求不够严格,比如在公务接待中,很多可以不接待的,只要干警汇报了,往往不问情况就同意了,甚至还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对于个别领导干部在车辆配备、公车私用上存在的问题,仅仅是批评教育,没有深入追究责任;对于个别干警对待当事人冷横硬推的现象,认为不是大问题,不去严格管理。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司法权威。(七)廉洁自律与组织要求还存在差距。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自己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时时处处严格要求、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但是,对于干警要求不是非常严格,认为干警平时工作比较辛苦,个别干警吃点、喝点等小问题上升不到腐败层面,往往是对其批评教育,不深入追究责任。有时对个别干警小的违纪行为,出于团结,往往视而不见,采取放任、纵容的错误做法。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深入分析以上问题,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既有自身问题,也有外部因素。但主要还是自身原因造成的。(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党性观念弱化。在工作中,自身虽然很重视政治学习,对党的新精神、新理论、新要求都及时带头组织干警学习,但是学习领会的还不够深入,仅仅停留在读读文件,传达会议精神层面,导致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身要求放松了,考虑自身荣辱进退多了,考虑干警小利益多了,从而产生在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等待观望,执行不及时的问题。(二)密切联系群众做的不好,对群众了解不多。本人来自基层,在基层工作时间长,自认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很了解群众疾苦,导致下基层调研走访少了,对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了解的不够到位、不够全面,这直接影响了自身的科学决策,影响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导致个别群众对法院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对法官不信任、不认同。(三)主动为人民服务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淡化。本人长期在基层工作,自身对群众感情很深厚,而一味的认为广大干警都对群众感情深厚,忽略了对干警群众路线的教育。再加上,目前大多数法官出自专业法律院校,受西方法学思想影响严重,少数法官不愿意下基层,不愿意接触群众,不愿意做群众工作,导致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直接影响了法院服判息诉率,造成了法院涉诉信访压力较大。(四)对干警教育不够,干警司法作风漂浮。由于目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每名法官每年都要承办一百多件案件,广大法官心理压力、工作压力都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我更多的是从政治上和物质上关心帮助干警,而对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的不够,对个别干警的吃拿卡要、司法作风不实等问题,往往采取容忍的态度,造成了少数干警司法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对待群众态度粗暴,甚至个别干警司法不廉,严重影响了法院的良好形象。(五)重实体轻程序思想严重,对司法公正理解存在偏差。自认为要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最重要的是实体公正,只要实体正确了,人民群众就会认同法院的裁判。就是由于这种重实体、轻程序,重审判、轻服务的思想,直接影响了自身对法院、法官的管理方式方法,对裁判中的一些小问题、小瑕疵视而不见,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裁判的认同感。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三严三实”的新要求,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既是领导干部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又是作风建设的根本保障,“三实”既是领导干部做事的基本准则,又是为政之道的必然要求。“三严三实”概况起来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在做人、做事方面提出的新要求。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就要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在做人上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不忘共产党人的远大理想,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做事上紧紧依靠群众,面对困难局面,不搞花架子,而是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强化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一是不断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特别是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立足于法院工作,加强对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要丰富学习内容,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四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向书本学习又向实践学习,向领导和同事们学习,做一名学习型、知识型、实干型、业务型相统一的领导干部。(二)增强党性,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始终坚持按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不断矫正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进一步强化党性关键,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及时贯彻执行。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委30条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效果。(三)牢记宗旨,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切实加以改进,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积极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及时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大力开展走访活动,对于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件,法官要深入基层,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提升裁判的群众认同度。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四)开拓创新,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在思想理念上勇于开拓创新,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握工作全局,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岗位责任,以高标准的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增强纪律意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真正做到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管权,使领导方式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力度,创新方式,拓宽渠道,以促进各基层法院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五)廉洁从政,做好清正廉洁表率。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始终坚持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认真落实院长“一岗双责制”,切实落实好廉政责任,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必须率先做到;要求干警不能做的,自己首先坚决不做。健全制度,完善“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约束管理机制,规范审判权力的运行,防止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强化监督,不断提高干警公正司法的自觉性,确保队伍不出问题。通过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最终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这是一个对自己的实际考验,也是正确评价自己的一次机会。只有正视了自己,才能看清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才能不断的提高自己,才能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真正成为一名一心为民、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