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莲办字【2019】25号《关于在全县开展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委认真研究部署,为做好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和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摸清园区企业的基本情况,分类施策、专项整治、强化监管,实施严格的污染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做好在保护中发展,确保长江黄金水道安全,努力建设上中下游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生态廊道。二、整治工作内容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排放量,加大对既有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努力减少污染存量。依法依规对污染企业进行整治,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发现问题以及进行整改。具体内容:1.对园区污水处理厂及所园区污水管网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2.对园区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如“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或“久试不验”等突出问题。3.全面排查企业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等问题。4.全面排查园区一些落后、淘汰、污染的化工产能或生产工艺。整治化工小作坊、黑作坊没有及时取缔等突出问题。5.整治随意储存、处置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等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等突出问题三、成立组织机构为了全力推进此次行动,促进有关企业切实履行职责,成立园区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严松恩主任任组长,李希光、张华伟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第一阶段:摸清实情1、全面摸底调查园区内污染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规划布局、地理位置、产品种类、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清洁生产、集中入园情况等。2、全面摸底调查园区涉水企业和工园区污水排放、整治以及环境监管等情况。第二阶段:专项整治1、制定方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任务分工,规范程序步骤,严格时限要求。2、开展整治。要求各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迅速采取行动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治,防止走马观花,流于形式,切实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更大的实效。2、精心组织。各科室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组织专人、认真研究。深入实际,结合地方实际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实施、加大工作力度,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3、相互配合。牢固树立长江经济带沿江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一盘棋思想,各科室之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社会舆论和专项行动形成互动,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