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扶持三农发展政策分析研究--以江门为例公共财政扶持三农发展政策分析研究--以江门为例摘要:财政三农支持政策是国家一个重要的财政政策,也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力保证。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改革的推进和国家财力的大幅度增长,国家对财政的三农支持政策进行了重大创新,并取得良好成效。但“三农”问题是中国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根本问题,抓住“三农”问题的实质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完善支农政策体系,,改变二元经济结构,保证财政支农力度,有序而进、依法而行。以下是对当前财政三农支持政策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几点完善对策。关键词:财政三农政策一、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现状近年来,国家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十分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对“三农”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落实支农惠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以江门市为例,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江门市在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上,坚持“两个高于一确保”的原则,即财政预算内支农资金当年预算安排数增幅高于一般预算安排数增幅,当年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1]。在支农资金的管理使用中,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发展规模高效农业,突出农业产业化、围绕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突出生态示范村建设,管好用好土地出让金和财政支农“打包资金”,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金融部门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机构支农主渠道作用,加大信贷投入,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服务。目前,城乡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综合效益逐步提高,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村经济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尽管财政支农政策有了很大的成效,但还是不可避免地出现很多问题:二、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存在问题分析(一)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上的不足财政支农管理部门过多,资金分散,不易于资金管理。政府在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有计委、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等十多个管理部门。造成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十分分散,难以对资金进行统一调配。(二)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支农资金整治难度大,造成部分项目因资金迟迟不到位而延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开展。在资金进入地方后,地方需要有与财政支农资金相配套的政策,保证财政支农资金可以更好的投入使用。但地方政府相应的配套措施不完善,影响财政支农资金的正常使用(三)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不足,投资结构不合理尽管,近来来为了保证财政支农投入的不断增加,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运用各种手段调动和鼓励其他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农业农村等,但实际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特别是一些地方财政支农投入不足,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稳妥的状况没有彻底改观[2]。且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呈波段性下降趋势,以及支农结构、方式不尽合理,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政策工具缺乏灵活性。三、完善江门市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支农政策(一)加大市财政支农力度,建立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资金投入是党和政府关于“三农”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基础,在推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实力的同时,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将财政资金的分配更多地向“三农”倾斜,提高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逐步加大市财政支农力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支农的界定是以市场是否失灵为依据,而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和农产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农业是否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二)优化财政支农结构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提高财政支农资源的配置效率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推动农业产出的增长,农业产出的持续增长又进一步推动了政府增加财政支农的力度。(三)调整财政支农方式,灵活运用多种财政支农政策工具根据国家农业支持政策的调整取向,改进补贴方式,减少对中间环节的间接补贴,增加生产环节的直接补贴,提高财政政策效率;农业补贴同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挂钩,鼓励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方式;注重财政支农政策工具和方式的多样化和灵活性。除价格补贴保护外,利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支持农业产业化资金加以整合,支持农民就地或进城创业,强化对农业税收杠杆的利用,通过启动免征农业税政策和其它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利用财政投资融资手段优化农业信贷体系,促进农业和农村地区的发展。四、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今后的发展趋势(一)支持力度将不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初显雏形近几年,无论是用于“三农”的财政投入数量增加或是比重提高都非常明显,保证财政支农投入不断增加是稳定增长机制的初步形成。目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规定,财政用于农业的总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二是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三是运用各种手段调动和鼓励其他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农业农村[3]。(二)市场化取向将逐步增强,公共财政性质将逐步凸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形成,市政府在“三农”发展中的事务逐步明晰,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要求,财政支持“三农”开始由过去直接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为主向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业市场体系完善并重转变,支持重点主要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进步、生态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农业救灾抗灾等体现公共财政性质方面[4]。(三)体现统筹发展明确,支出“二元”结构开始打破近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全面推开,市财政支出安排中的“统筹发展”倾向逐步显现[5]。在支持城乡统筹发展方面,加大了对农村农民发展的支持力度,逐步减轻农村居民的税费负担,实现城乡居民均等享受公共财政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承担均等的税收义务;在支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全面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通过支出增量调整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这些基本趋势是积极的、正面的,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发展的要求,对于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无疑都具有积极的重要意义。五、总结财政支持“三农”可持续发展,完善相关体系机制是我市的重要工作,在新的发展时代下,振兴农村是政府及社会各界必须重视的大事。然而解决“三农”问题,支持三农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参考文献[1]韩洁.财政政策多举并进国家重点投入三农政策[N].中国信息报,2019(08):35-40[2]吕冬梅.雷智仙.浅淡财政支农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8(06):13-24[3]功平.试论财政三农支持政策的问题与建议[J].现代商业,2018(07):48-54.[4]许经勇.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J].财经问题研究,2017(08):66-69[5]李超.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行为问题及对策分析[J].时代金额,2017(17):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