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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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第一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第二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第三篇:铺子湾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第四篇:土右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第五篇:关于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更多相关范文以下多篇优质文档供您阅读参考!第一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北关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我街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回顾、总结过去几年来的流动人口工作情况,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便民措施落实情况、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出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施意见》,对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新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社区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计生协会、物业公司、警务室相互协作的管理工作模式,落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服务管理措施。二是全面推行“以房管人”,落实双向动态管理。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健全管理服务链;消除服务管理中的盲区,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大力推动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便民措施落实情况一是畅通维权网络。公布维权电话和投诉信箱,畅通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诉求渠道,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优质服务上门。在流动人口、农民工集聚的社区、企业和集贸市场设立标识明显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主动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上门,满足服务需求。三是简化办事程序。免费为流出人口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逐项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合法权益维护情况一是健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内容,界定执法权限、范围和岗位目标任务。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制度。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十项措施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四是推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发生了行政违法,行政不当或行政侵权行为,应当受到过错追究并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按照市区计生委要求,10月19日计生委在全区启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自查活动。为了切实完成好此次自查活动,我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回顾、总结过去几年来的流动人口工作情况,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便民措施落实情况、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总体评价截止到2014年10月份,我镇共有流动人口3200人,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为1500人。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发放婚育证明1488本。发证率达%。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实施避孕节育1430人,占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镇计生办及各相关部门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服务力度,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宗旨,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政策推动、群众参与、居民自治的工作格局。1.领导重视,服务管理机制日趋健全。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内容纳入本镇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在各村配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人员。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广泛宣传,舆论导向逐步转变。在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月、培训班等活动的基础上,我镇计生办抓住春节、农忙等返乡高峰期,采取发放慰问信、广场咨询、知识竞猜、等形式,开展面对面的法律、生殖健康知识咨询和《条例》的宣传活动,对《条例》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自《条例》颁布以来,全镇累计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6场,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使流动人口对《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为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3.我镇严格禁止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据统计,落实率为100%。截止到9月底,我镇充分利用padis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00条,协查反馈1200条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基本健全了全镇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库。从2014年1-8月份padis报表来看,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90%,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达80%。padis平台的有效应用极大的方便和简化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生育证明办理等事宜的办理手续,实现了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4.以人为本,简化办事程序。免费为流出人口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逐项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对于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做到了严格保密二、《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随着我旗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所面临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将越发突出,主要表现在:1.流动人口流动频繁,服务和管理有难度。我镇是农业重镇,外出务工人口流动相对频繁,镇村两级计生管理员服务和管理的难度较大,行政成本较高。2.流动人口主观配合不力,增加了管理和服务的难度。虽然我镇不断加大宣传投入和力度,但是由于流出人口多,返乡时节少,造成宣传覆盖面窄,部分流动人口还是缺乏对《条例》和其他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了解,流出时不能主动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到当地计生部门时也不主动提交自己的婚育证明情况,无形中脱离了计生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从而导致其不能及时办理服务证,既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又增加了计生部门的工作难度。3.共管部门协作力度较差,信息共享程度低。《条例》规定公安、工商、民政、卫生等部门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共管部门。实际工作中,由于具体工作人员和流动人口沟通较少,双方缺乏信任,导致各部门掌握的婚育信息少,不能充分发挥共管部门的共管作用。从信息化协作来看,婚姻登记、分娩、学生入学、户籍管理登记等都没有实现全旗联网,各部门信息不能真正实现互通互享。三、改进工作的建议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要在之前的宣传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使大部分流动人口转变观念,主动与计生部门联系,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使其切实从主观上意识到怎样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2.实现信息共享,构建数字工作平台。要和共管部门加强信息协作,共同构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使各部门间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更好地为流动人口服务。第三篇:铺子湾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铺子湾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威远县人口计生局:随着社会发展,我镇群众外出务工人员逐渐增多,人口流动量随之加大。据统计,我镇流入人口居住区域面积为平方千米,在流动人口居住区域内下设了13个避孕药具发放网点;所以,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行风建设,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成为了当前必抓课题。根(站推荐:)据川人口发[2014]29号有关要求,我镇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方案的基础上于八月下旬起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活动。自查过程中严格对照《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狠抓落实,认真总结贯彻落实《条例》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工作短板与行政违规行为。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内容纳入本镇“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在各村(居)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兼职人员;在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集贸市场等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同时,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经费的落实。二、我镇广泛宣传《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并在各村张贴有《条例》第十六条。据统计,该政策知晓率为100%.但因我镇流入育龄妇女数量较少,暂未有在我镇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者。三、我镇严格落实“《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这一规定。据统计,该政策落实率为100%.四、我镇严格禁止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据统计,落实率为100%.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90%,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达80%。五、我镇对于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做到了严格保密。六、我镇广泛宣传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条例》第十条规定之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据统计,政策知晓率为90%以上。各村均有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孕环检以及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工作的详细记录。七、我镇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现居住地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不存在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不存在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在上门访视过程中均未发现问题。铺子湾镇计生办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第四篇:土右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土右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按照上级要求,6月14日土右旗人口计生局在全旗启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自查活动。为了切实组织好此次自查活动,土右旗人口计生局于6月14日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在专项检查活动中,听取了各乡镇和计划生育共管部门关于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报告,并深入相关部门和乡镇实地察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台帐、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项检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情况。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评价截止到2014年3月份,全旗共有流动人口40406人,其中流入2300人,流出38106人。流入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为743人;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为9667人。各乡镇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验婚育证明737人,验证率达%;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发放婚育证明9593本。发证率达%。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实施避孕节育679人,占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实施避孕节育8732人,占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土右旗人口计生局及各相关部门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服务力度,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宗旨,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负责、政策推动、社区服务、群众参与、居民自治”的工作格局。1.领导重视,服务管理机制日趋健全。旗政府结合《条例》精神,及时修改和完善了《土右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并从组织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目标管理等多个方面,对9个乡镇(管委会)和10个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和量化,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组织机构、经费保障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经旗编委研究决定,人口计生局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编制为2人,各乡镇(管委会)也都设立了1到2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萨拉齐镇还在流动人口较多的两个社区聘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旗乡两级都将流动人口列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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