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对帮扶村基本情况报告一、基本情况XX局于2015年11月正式对市中区伏龙镇XX村,截至目前,结对帮扶了XX村9、10社共14户贫困户,具体情况如下:(一)XX村9、10社基本情况。XX村9社共54户,贫困户7户,占比为%,10社共55户,贫困户7户,占比为%,全村耕地面积1463亩,其中田面积712亩,土面积751亩,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亩;有私立小学1所,村卫生室2所,分别在1社和5社,木材家具加工厂1个,专业合作社4个。此外还有水稻种植基地80亩,西瓜种植基地30多亩,蔬菜种植50亩。(二)贫困户基本情况1.所有贫困户“有口粮”、“四季有衣穿”情况良好。住房安全方面:何能、尤在根房屋受损,遇暴雨天会出现屋漏情况,影响居住。詹全银、李克华、尤在根已参与异地搬迁项目,现已入住。2.所有贫困户都已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通住院费用能基本报销,医疗保障取得一定成效。3.所有贫困户适龄儿童正常上学,但存在的问题是:师资力量弱,对孩子的教育帮助较小。4.所有贫困户家庭能保证安全饮水、正常通电、电话畅通。仅刘德才一家人安装了宽带,主要为了给读书的儿子提供方便(借钱安装)。贫困户刘子才和张林富不能看电视。5.无小额信贷授信户。6.所有贫困户对“第一书记”工作满意、对工作组帮扶工作满意,每一户都有一对一帮扶干部。(三)致贫原因1.因病致贫。14户贫困户中包括3名精神病患者、1名肝癌晚期患者、1名癫痫病患者、7名身体残疾患者(视力残疾3名、肢体残疾3名、智力残疾1名)2.因弱致贫。14户贫困户中多数都是无劳动能力或半劳动能力且无法外出务工的农户,老年人过半数,靠种植少量庄稼、养殖勉强维持生计。3.因债致贫。贫困户何辉因修建房屋欠债4万,儿子满18岁后辍学随父亲外出打工。何辉本身长期患病,医药费用占去打工收入的一半,债款偿还能力弱。(四)收入来源1.外出务工。经过走访调研和现场观察,9、10社贫困户共在户56人,半务农半务工人数3人,外出务工14人。2.种植庄稼、养殖鸡鸭等。留守贫困户主要靠种植花生、玉米赚取微薄零花钱,勉强维持生计。3.政府补贴:低保户12人,养老金补贴12人,每户享受粮食补贴。4.其他收入。贫困户陈德才因肝癌晚期已于2016年11月因病去世,独生子陈扬现在外务工,因身体差、无一技之长导致收入微薄。二、主要工作情况(一)2016年初,XX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XX村开展“暖冬迎春”春节慰问行动,为贫困户送去油和牛奶,慰问品每户价值200元。2017年初,局(分公司)再次开展迎新春送温暖进村入户活动,向结对帮扶的贫困户送去食用油、棉衣棉被,并致以新春慰问。(二)2016年一季度,XX局向XX村9、10社17户贫困户定向捐赠扶贫基金,人均2000元,共计34000元;(三)由发改局牵头,市烟草专卖局、区人大等6家单位共同开展养兔扶贫项目,初步纳入11户试点户,仅5户正式开始养兔项目,由于农户缺乏养殖技术和经验,高温天气导致兔苗产量低质量差,收益并不理想,养兔扶贫项目推进艰难。(四)2016年11月,局(分公司)16名党员干部深入XX村开展贫困户明白卡上墙行动,并对结对帮扶的贫困户进行一对一爱心捐款,人均200元,共计2100元;(五)2017年,局(分公司)为尤在根顺利申请到残疾人证,为该贫困户减轻了一定的生活负担。(六)2017年,局(分公司)为贫困户刘德才的儿子刘棋申报了5000元整的助学贫困资金,用于大学入学报名使用,此款项已由教育部门统一下发。(七)2017年,局(分公司)对XX村开展了每季度回头看回头查督导工作,定期更新贫困户信息和收入明细,经入户走访和资料翻阅,无贫困户返贫。三、存在的问题(一)由于农民债务偿还能力差,信用社对贫困户的小额信贷条框约束严格,很难给予贷款。(二)因病致贫、因残致贫是主要致贫原因,农民的大病保险尚未得到应有的保障。(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落后,无法为农民创造长远性收益。农民可发展产业有限,技术、基础设施、购销渠道狭窄,是造成XX村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四)贫困户参与的集体项目少,之前的养兔项目因试点户收效甚微宣告无疾而终,白乌鱼养殖项目迟迟未启动,宣传力度和政策不够细致透明致使贫困户信心不足。(五)贫困户对政府和帮扶单位依赖心较重,不愿接受也无力接受新的知识和生存技能,致使生活条件停滞不前,一味等待政府救济和帮扶单位的扶持。四、下一步工作计划针对以上存在的短板,局(分公司)将全力配合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在牵头部门的带领下,精准施策,加快推进帮扶政策落地,确保XX村脱贫不返贫。(一)按照2018年捐赠预算计划,为XX村申报精准扶贫资金,预计6万元整。(二)加快白乌鱼养殖业的启动速度,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脱贫攻坚的首要任务来抓。(三)配合牵头部门,每季度开展督查工作,更新完善贫困户基本信息,入户调查贫困户收入明细,按要求按时上报规定文件和报告。(四)收集贫困户诉求,倾听贫困户心声,及时反馈给村委村政府和相关帮扶责任单位,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帮助贫困户解决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