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ZHPM房屋维修及回访制度编号:WG-05维修工作手册版号/修改状态:B/1第1页,共1页为了管理及维护好业主的房屋,达到结构完好、设备常用常新的要求,在及时维修、确保质量的同时,要善于发现问题,以便及时改进维修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及服务水平。特制定房屋(含水电)维修及回访制度如下:一、房屋维修可分为公共部位的维修和住户家中的维修两种类型。二、对公共部位的维修由维修班派工人员填写《公共部位维修记录》,指派专人进行维修,工作完成后到派工人员处填写维修时间及结果。三、对公共部位的维修,管理人员可不做回访,维修班长在每周巡视时检查维修质量,并在维修结果验证栏内签字认可。四、对住户家中的维修应填写《入户维修记录》。维修人员应携带派工单,严格按照维修工作流程图的规定进行工作。五、由分公司业户中心人员负责每月的维修回访工作,对业主室内的一般维修,管理人员每月按维修班提供的派工单总量的60%随机抽样回访并作记录。回访可以是上门回访,也可以是电话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每月末还应对业户满意率进行统计和分析工作。六、对房屋大的缺陷(如屋面漏水、外墙开裂等)维修后,应随时观察效果,专人定期仔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七、若收到住户对维修后效果不满意的投诉时,须立即报告分公司办公室,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安排特殊回访与返修。八、相关文件及记录《公共部位维修记录》《入户维修记录》《派工单》《回访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