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总结范文汇报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汇报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自开工以来,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和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和新思路,全面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深刻汲取祁连山环保事件的教训,为坚决打好我省“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改善项目沿线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我省“绿色发展崛起西部交通先行”提供实践示范、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打造交通运输部“绿色工程”为主线,紧紧围绕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两个管理重点,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意识提高和管理制度建设,克服消极麻痹思想,提高管理执行能力,对所建项目加强监督巡查力度,强化弱项指标治理,切实提高项目环保、水保管理的工作质量,全面提升项目生态环保总体管控水平。现将我项目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项目总体情况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于2014年7月开工,2018年12月29日通车试运营,项目实际建设期年。项目起点位于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东接连霍高速公路巉柳段;西止于西固区黄羊头(西固区河口乡大滩村),终点接兰海高速公路;路线中间与兰临高速在西果园镇王家坪互通立交相接,连接三条高速公路于省会兰州市南侧并组成城市环线。路线穿越兰州市的榆中县、七里河区、西固区“两区一县”,经过和平镇、清水营、花寨子、西果园、黄峪镇、广家坪、梁家湾,全长,建设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本项目预算总投资为亿元,全线完成土石方万立方,建有隧道17道,桥梁20座,涵洞、通道45道,防护万立方,设有定远、和平、西果园、广家坪、大滩互通立交5座,和平、西固收费站2处,公路收费管理所1处,隧道管理站3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雷坛河)。本项目既是连云港至霍尔果斯(G30)高速公路在兰州市区的过境段,又是青岛至兰州国家高速公路(G22)终点—甘肃省会兰州市的城市环线(G3001)组成路段。本项目的建成对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和兰州市路网格局,改善兰州市交通条件,提高城市交通快捷集散功能,发挥我省中心城市辐射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2019年12月29日项目建成通车,成为全省人民的一件“大喜事”,社会各界好评如潮,取得了超出项目预期的政治意义和现实作用,成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领域的一座“里程碑”。二、项目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生态环保提升到新的政治高度自2014年项目开工至2018年建成通车的五年来,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办公室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每年定期召开生态环保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积极彻底排查整治建设期内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大现场整治力度,组织各环保、水保监理监测单位及项目各施工单位,从水保、环保方案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控制及管理行为、现场文明施工、涉河工程及内业资料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逐一排查梳理,针对存在问题严格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本项目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不走老路、不犯旧错,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本项目生态环保各项管理工作,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不懈,为兰州市的生态环保“花大钱、出实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始终坚持引导各参建单位“科学管理、绿色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不破坏才是最大的保护”的观念,在项目建设中实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进而把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二)建立健全制度,明确目标任务,生态环保管理有的放矢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环保部、水利部、交通部制定的《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等法规,以及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省公航旅集团“三大战役”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生态环保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以保护和改善兰州市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为已任,正确面对和解决项目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矛盾,建立坚强的项目生态环保监督管理体制和制度,分解靠实责任、明确项目各参建单位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管理与考核,使项目建设目标与生态环保任务得到有效统一。项目办自开工以来,制订了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汇编》,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内容以单独的篇章建章立制,立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这两大内容,切实落实设计、施工、管理三大主体责任,确保抓好健全制度、教育培训、监测监督、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和科技创新这六项措施。在具体工作中,项目办通过不断实践完善管理制度,结合项目管理实践,编制了《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手册》,建立取弃土场“动态管理台帐”;冬季配合兰州市委、市政府抓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办立足将“绿色公路”创建工作和环水保工作协调开展,将三项目前国内成熟的水土保持生态科技项目新技术在本项目的五个合同段7处施工区域立推广应用,努力把建设过程和运营管理的“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甘肃省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期间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在每年冬休以后的复工情况自查自纠过程中,同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排查各自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时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施工及生活垃圾,整治施工现场、驻地、拌和场(站)、料场、取弃土场等区域卫生,治理项目各施工现场存在的扬尘、噪声、污水、废弃物排放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在每个工地现场设置醒目的“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公示牌”,对现场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届的广泛监督、投诉或举报。本项目在建设期间,为了落实好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控治理责任,各参建单位累计共投入4300多万元直接用于现场洒水降尘、裸露土方苫盖及扰动土的固化等措施。我们用实际的行动和数以千万的“真金白银”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五年来坚持不懈,真正落实“花大钱、出实招”,为项目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三)生态环保措施科学合理,防治结合,落实有力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依据项目建设有关管理办法及规定,认真落实对水、大气和土壤污染的防治措施。各监理和施工单位全面严格执行《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手册》精神,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规划方案编制和实施各项工作。一是认清主体责任。项目办、各施工单位分别从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的角度编制污染防治攻坚计划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项目办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涉及影响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通过日常巡查、监督加强治理施工车辆无覆盖或覆盖不严造成的扬尘、物料遗洒等不规范行为;人员居住场所废水及生活垃圾的处理;隧道或路基施工过程中的弃土弃渣等影响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保证项目施工过程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控制排放标准,施工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二是加强与当地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各施工单位就污染防治计划方案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政策措施要与当地环保、水保、河道管理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形成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整体合力。涉河涉沟以及在环保敏感区必须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范措施,迅速排查清理侵占河道、乱排乱放等违规行为。如本项目西固黄河大桥涉黄河河道施工及兰州市水源地保护区,项目办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及时办理河道占用相关手续、委托编制“西固黄河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在西固黄河大桥施工完成后及时邀请黄委西安上中游管理局、甘肃省水利厅等联合进行河道清理核验检查,并取得核验通过。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及时沟通,也是为了厘清环境保护责任范围,借助地方政府的力量加强建设项目用地以外但紧邻项目且能够影响到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确保建设项目与地方政府对待环保问题的口径一致,从而避免相互推诿造成不良环保事件。三是完善项目生态环保的网格化监管。本项目利用建设、监理、施工各参建单位的力量,健全和完善了环境监管网格化模式,形成及时发现问题、监管无盲区、执行无死角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各参建单位要将环境监管网格化纳入环境治理责任体系,靠实目标责任、强化检查考核,在推动环境管理精准化上下功夫求实效。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创设积极条件,广泛动员全体参建人员力量参与到向污染宣战的时代行动之中,最大限度凝聚引领绿色发展的共识和力量。五是务求实效。各参建单位按照时限要求,将大气、水、土壤治理年度实施方案上报南绕城项目办,最后形成全项目的整体计划方案,报请路投公司领导同意后下发实施。2018年是生态环保工程实施的关键的一年,我们按照方案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把行动落实到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环保工作上来,一个工程一个工程、一个措施一个措施地狠抓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保护和改善建设项目沿线生态环境、造福兰州人民。(四)重视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手续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有序实施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严格履行国家生态环保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先后取得国家发改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交通运输部初步设计批复以及环保、水保、国土、林业、住建和黄委会等部门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建设用地、防洪评价、度汛方案、等批准文件,项目相关手续批复完备,是全省目前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批手续最为完善齐备的项目。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办定期清理核查各施工单位在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批复文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补充完善相关的临时用地、防洪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相关手续,及时组织项目有关的方案审查、评估,确保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措施及方案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本项目涉及占用黄河河道、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的批准手续均已办理齐备。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实施情况,受项目施工计划影响,主要工作内容已在2018年完成。项目沿线原路基施工单位的混凝土拌和站、沥青混合料拌和站、施工驻地、钢筋加工场、桥梁梁板预制场等场站临时设施均除个别移交地方使用外均已及时拆除,临时用地恢复按照项目建设初期编制的“临时用地恢复方案”进行了恢复或复耕并移交。2018年本项目已对沿线的29处弃渣场、1处取土场实际绿化、植物防护。2019年度主要是进行绿化后的补栽补种,直至完成全线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的全部工作,确保恢复临时用地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四)因地制宜,积极实施林地提升改造,新思路推动临时使用林地新局面为了体现“安全、舒适、环保”的公路环境保护设计新理念,落实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公路走廊带,充分考虑项目沿线区域地理现状条件和施工实际,在临时使用林地时尽量选择占用宜林地或者灌木林地,不使用有林地。进一步优化项目排水、防护、植被恢复及复耕设计,充分利用适生的植物资源,因地制宜,在省内创造性地实施临时使用林地提升改造。通过对本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增加投资计万元(其中榆中县区段万元、七里河区区段万元、西固区区段万元),用于沿线取弃土场绿化提升改造和植被恢复工程造林作业。临时使用林地提升改造作业设计已与兰州市林业局进行过充分良好的沟通,有利于临时使用林地的恢复,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项目办分别于2017年6月、2018年9月委托甘肃华运环境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专项作业设计”,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对临时使用林地的提升改造第一步是对原有地形进行局部平整和有限的改水归流,主要是针对施工便道、弃土场这类临时占用林地进行区域内有计划的整修和改善;第二步是人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