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省脱贫攻坚资金绩效考核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要求的函》、《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8〕12号)、《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赣财扶〔2017〕2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2018年度本级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源南乡人民政府位于芦溪北部,人口万,下辖10个村,2016个贫困人口户人至2018年贫困人口户人,通过项目实施贫困户直接受益分红万元。二、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项,上级拨付资金万元,已拨付到位万元,拨付率100%;2017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项,上级拨付资金万元,已拨付到位万元,拨付率100%;2018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15项,上级拨付资金万元,已拨付到位万元,拨付率100%,扶贫办重新分配2017年扶贫结转结余资金项目2项,下拨资金45万元,拨付到位45万元,拨付率100%。三、信息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建设2016-2018年度实施的项目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率100%。四、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乡镇不定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问题的4个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整治,并整治到位,未启动的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程序和相关手续再予以实施;已启动的项目加强监督,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保证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五、贫困人口减少入2018年年度脱贫任务人,脱贫人。六、违规违纪情况大力开展扶贫纪律宣传,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畅通信访渠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项巡察、专项审计、专项检查,实施精准监督,积极运用智慧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发现和预防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升监督科技化水平;三是督促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分析研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和资金项目监管制度,堵塞漏洞严查违纪行为,强化责任追究。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设置了专职会计和出纳,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检查和监督,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存在问题1、扶贫政策知识掌握不够全面;2、村集体经济发展比较薄弱3、项目实施成效有时不够明显。源南乡扶贫办公室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