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植树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篇)第一篇范文:义务植树个人工作总结义务植树个人工作总结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有许多的艰难困苦,让我们好好总结下,并记录在工作总结里。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收集的义务植树个人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今年,我局按照县绿委会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进一步提高全局绿化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对森林功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从而达到扩大我县绿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积极筹划,制定义务植树实施方案。二是领导带头,积极参与。我局明确了牵头领导、承办股室和植树人员。单位领导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领干部职工30人,深入帮扶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三是注重实效,提高质量。我局把义务植树活动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为确保植树成活率,达到改善环境、建设生态的目的,严格按照植树要求,做到规范植树,管护到位,保证了植树的质量和成活率。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相关精神,引导职工全力投入到义务植树行动中来。同时,充分利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日”开展宣传,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生态文明意识,使市民自觉投身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通过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我局干部职工的爱绿、护绿意识得到增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更加扎实、有效、深入地开展此项工作,提高义务植树成效,推进我县城市园林建设。第二篇范文:义务植树个人工作总结你可以搜索更多义务植树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义务植树总结汇编隆回县20**年春季义务植树工作总结隆回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0**年3月20日)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总体推进”的指导思想,今春以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开展了“依法履行植树义务、携手共建绿色隆回”为主题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县共有55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尽责率达82%,完成造林23800亩,植树300万株。主要做法㈠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大力宣传推动为全面构建绿色生态和谐家园,绿化美化香化县域环境,提升绿化品味,在2月20日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向县城机关单位和各乡镇印发了《关于20**年度机关单位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明确义务植树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将县城周边、邵怀高速公路和320国道沿线两侧的荒山确定为全县义务植树基地,由任务实施单位包苗木、包地块、包栽植、包成活、包管护,一定五年不变,3月5日,县人民政府陈立君副县长主持召开了全县绿化工作台暨绿化委员会成员会议,对全县今春的绿化工作和义务植树作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并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会议宣传、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义务植树的相关政策,增强了义务植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植树期间,县电视台跟踪采访报道,宣传先进,鞭策后进。大家一致认为植树造林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并呼吁创建一个“青山四面围、绿水环城绕、城在林中隐、处处闻啼鸟”的绿色和谐新隆回。㈡领导率先垂范,履行植树义务全县各级领导坚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五大班子领导高度重视义务植树工作,先后两次召开绿化专题工作会议,并到现场督促检查,对义务植树提出了更高、更严、更细的标准,要求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积极参与,必须按期完成任务。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及单位负责人先后走出机关,走上义务植树基地,在春日的阳光下,与干。单调模式,给人以立体感、空间感、层次感,进而提升县城绿化品味。㈥检查评比,督促任务完成在义务植树过程中,县林业局派出10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他们穿梭于义务植树现场,巡回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未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及时电话通知、上门督促,保证了义务植树的顺利进行。义务植树结束后,验收组逐单位、逐地块深入现场,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整地栽植质量,进行综合评定。二、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进行了第二次安排、动员,仍有部分单位重视不够,存在应付的现象,建行只栽了90株容器苗,石油公司、天安保险公司至今未履行植树义务。二是任务完成仍有差距。完成总任务50%以上的单位只有41个,其他单位欠账仍然较大。三是整地栽植质量需要提高。个别单位不听技术人员的指导,将容器苗分株栽植,有的苗木没有栽实,密度不均匀,影响苗木成活。四是重栽轻管的问题比较突出。大多数单位都是一栽了事,没有把管护工作列入义务植树的范畴。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林木管护。新宁镇要确定专职护林人员4名,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报酬,进一步加强林木管护,杜绝羊畜、人为毁损林木,保护义务植树成果。2、重视义务植树基地管理。各单位要把义务植树基地的林木管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巡回检查各自区域内的林木管护情况,看标牌是否保存完好,并及时落实松土除草等抗旱保苗措施,确保造林成活率。3、要全面完成植树任务。未完成任务和没有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要尽早做好秋季栽植的准备工作,自行组织,争取今秋一次性完成植树任务,成活率达不到85%的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补植准备工作,力争秋季全部补植到位,以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植树任务,达到尽快绿化县城的目的。全民义务植树是一项造福人类的伟大事业,是加快城乡绿化进程的有效途径,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对造林绿化的指示要求,通力合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搞好本单位义务植树基地的林木管护工作,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做到造一片、成一片,为提升我县整体绿化水平、建设生态隆回做出更大贡献。在新的历史时期,思绿、播绿、护绿颂绿崇尚绿色文明和绿色文化已经成为全人类的追求,发达的林业已经成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绿我大地,美我环境,净我空气,秀我河山”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这为我区深入持久的开展义务植树运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我区今年参加义务植树劳动人数达42万人次,植树189万株,总面积32000亩,尽责率达到了。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8个,总面积3800亩,其中区委、区政府义务植树基地安排在胡店乡龙岗村,面积500亩,区人大、政协、人武部在彭家湾乡李岗寺村,面积500亩,区直单位、区直机关、团体、企事业79个单位分布在平桥区其余16个乡镇,总面积2800亩。今年义务植树路段18条,长210公里。通过此次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促进了我区林业的发展。履行义务的形式与成效1、形式多样化。今年的义务植树的形式可以说是历年来最具多样性的,从以往到现场参加义务劳动和以资代劳的单一形式向参加劳动、以资代劳、爱绿护绿、认种认养、营造各种各样的纪念林等多种形式转变,其中妇联与团委栽植的“三八林”、“五四青年林”大大提高了全区妇女和青年的植树积极性。此外,实行了区、乡两级党委、政府兴办义务植树基地责任制,更是大大提高了义务植树尽责率,使尽责率达到。2、领导办绿化点。区乡两级领导带头兴办造林绿化点和义务植树基地。各乡镇也都把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路段作为义务植树基地,带头完成义务植树样板路段。经过各级政府以及多种形式义务植树的带动和引导,大大激发了广大群众参加义务植树的积极性、主动性,纷纷自觉地在四旁及其它公共场地进行植树造林活动。3月12日上午,平桥区区委、区政府在胡店乡龙岗村义务植树基地,区人大、政协、人武部在彭家湾乡李岗寺村,栽植石榴、桃为主的经济林500亩。这次活动更把我区义务植树活动推向了高潮。三、采取措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一项跨行业,跨区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协同共建和齐抓共管。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首先是加强领导,提前组织成立指挥机构。区政府及时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城建局、土地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和林业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全民义务植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任务是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协调各有关单位通力合作,负责工程的规划、造林、检查验收、总结评比等。再是区政府及早下发林业生产文件布置平桥区20**年林业生产任务,督促各有关单位把植树造林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然后是召开林业专题会议。入春以来,区四大家领导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区政府召开了区长办公会议,对林业工作做了重点安排。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义务植树意识在全民义务植树的宣传活动中,区林业局集中车辆到全区各乡镇认真宣传《河南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实施细则》、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做出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决议》,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全区广大干群认识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重要途径,是我国的一项重大国策,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是治理山河、维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从而做到“义务植树,爱护林木、花草,人人有责”。3、科学规划、指导,确保成活率义务植树活动由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布署,提前制定全区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林业技术人员根据基地的立地条件和土壤类型进行现场规划,对每个山头地块的树种配置、造林密度、整地方式、苗木、抚育管护措施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严格执行了造林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设计栽植树种,做到适地适树。现场参加义务劳动时,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在旁指导,把好整地、苗木、浇水、抚育关,保证了苗木成活率。绿委办公室还开通了参与春植及技术咨询热线,对在四旁植树的广大群众进行技术指导,及时解答疑难问题。4、严格管理、规范绿化费的征管工作在积极动员大家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义务植树的管理。具体做法:一是实行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区绿化委员对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驻军、学校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进行了检查验收,不合格者责令返工,直至合格为止。二是对个别有实际困难不能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经所在政府同意允许以资代劳,每个适龄公民每年每人10元绿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