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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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自查报告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自查报告近年来,市社保中心紧紧围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大力加强重大风险防控力度,努力提升社保服务效能,精心安排部署,全面开展风险点大排查,着力解决社保经办领域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重大风险问题,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不稳定因素,坚持做到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抓早、抓小、抓了,将各类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一、基本情况我市社会保险工作以扩大参保覆盖面为突破口,以确保社保待遇发放为中心,以提高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以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和完善内控制度为重点,以加强社保经办能力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抓手,不断推进了社会保险经办“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关联化、人性化”建设,扎实推进“三个全面取消”工作,全面提升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截至2020年5月底,全市企业职工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万人、万人、万人、万人、万人,征缴社会保险费分别为13920万元、35551万元、4314万元、773万元、1258万元,支出各项基金分别为63935万元、45120万元、13349万元、2827万元、9821万元。二、主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岗位设置,防范经办主体风险近年来,紧紧围绕“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总体要求,不断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全中心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稽核科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逐项查找业务科室经办事项风险,提出相对应的防控措施。强化岗位设置,对每位工作人员都设置了岗位职责和经办事项。严格授权管理,对各项业务办理均实行了严格的授权管理,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控监督,防范经办制度风险按照“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流程规范、运转高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从经办风险管理各环节入手,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印发了《白银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风险防控管理暂行办法》,《白银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规程》,明确了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内控内容,将内控办法贯穿于业务操作流程之中。建立业务痕迹保留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抽查机制和风险预测预警机制,确保内控机制有效运行。梳理关联业务,建立各险种之间业务联合监督和约束机制,以“关联业务”作为切入点重点稽核,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并及时分析稽核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意见,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开展常态化日常稽核,不定期开展专项稽核,着力做实参保人数、缴费基数。认真执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把好待遇支付关,严格核查享受待遇人员申报资料,确保资料齐全、合规。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河北省养老保险基金贪污案件的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4起贪污养老保险基金案件的通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39号),开展为期5个月的基金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专项整治的通知》(白社保发﹝2020﹞5号)至各县区社保中心,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基金运行风险。(三)加强学习教育,增强抗风险意识近两年来,我市市县(区)两级社保经办机构高度重视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工伤保险条例》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文件。同时,继续强化业务知识的培训,近年来,根据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能力的提升,我们组织全市社会保险经办人员进行了社会保险省集中系统经办平台培训,大大提升了业务经办能力。通过强化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得到了提高,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四)梳理再造流程,加强经办管理,防范业务环节风险2018年以来,我中心先后印发《白银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流程图》和《白银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手册》。根据“放管服”改革和“四办”要求,我中心对经办的所有经办事项及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认真解决社保经办工作中的堵点、痛点及难点问题,印发《白银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第二批科室经办事项及流程》,依据现行社会保险有关法规和政策,明确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划分为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核发、财务管理、稽核、业务复审、内审、业务档案管理等环节,各项业务经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经办规程依法依规经办,依法依规审核、审批,取消重复证明35项,解决堵点问题5项。(五)执行财务规定,加强基金管理,防范财务环节风险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会计、内控、内审、稽核等制度,完善财务会计操作规程,落实基金对账、信息披露、要情报告等规定,加强社保基金风险评估分析、研判和监控,及时预测、预警、预报社保基金风险状况和安全情况,确保不发生重大要情及系统性风险。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白银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规定了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健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11项。加强财务管理,统一使用全省A++财务管理系统记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和挪用,资金全部存入规定银行,分险种建账、分别核算,做到基金收入支出审核、复核和审批手续完备。(六)规范信息操作,强化信息管理,防控数据系统风险我市始终重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多次与市农行合作,先后投资近2000万元建设了五险合一的“白银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2017年,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的完成,参保人数信息的剧增,我局又采取“财政铺垫,社会赞助”的方式,筹集资金1200万元,购置设备,在农行白银分行建立标准社保中心机房,将我市运行的“白银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三版”和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等保险数据进行了集中管理,原我局社保机房作为同城容灾备份机房使用,提高了信息系统容量和数据安全。2019年10月8日,根据全省信息化建设要求,启动了“甘肃省集中式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目前我市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已切换至新系统内开展。强化网络延伸,将城乡居民医保系统向社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村社延伸,构建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络平台。制定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使用系统管理员账户的通知》,制定信息管理系统账号分配及授权流程,按规定设置系统操作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用户权限,杜绝一个人全过程操作信息系统,防止冒用他人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信息系统,越权、非法进行系统操作。按规定设置政策参数,严禁擅自篡改、删除、增加业务信息或重要数据。建立数据备份机制,有关数据及相关材料及时备份,业务系统与外部互联网隔离,互联网计算机不得保存涉密信息,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参保人员信息数据等问题发生。(七)加强廉政建设,提升服务质量,防控工作责任风险根据人社部、省市有关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制定了《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了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了解放思想和行风建设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印发了《白银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行风作风建设大整改大改进大进步活动工作方案》等,不断改善和优化服务环境。强化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建立了周四学习制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和“自己讲”等方式,持续把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业务知识和党的政策方针引向深入。“请进来”,先后邀请工行白银分行、农行白银分行就文明礼仪、信息化安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题讲座3场次,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意识、仪表仪态、信息安全意识和作风建设。“走出去”,选派干部职工20余人次赴人社部能建中心、省厅等机构参加党建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自己讲”,组织局领导和科级干部开展讲社保、讲党课“双讲”活动,目前已举办业务知识讲座40场次,“党课教育”15场次。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学习,我局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支部组织集体学、干部职工自觉学、针对问题讨论学、落实任务实践学”的良好学习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风廉政教育等制度,利用每周召开的周列会,对各科室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教育。开展要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厅进行汇报,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批示,进行专题警示教育。建立白银市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召开了白银市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全市查处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讨论建立了全市社保基金行政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对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市县(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及衔接程序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三、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市在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加大。一是自2019年靖煤公司“老工伤”人员纳入白银市工伤保险管理后,当年基金缺口近4000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当期已清算完的27家中央、省属单位基金当年缺口达5000万元,参保前历史欠费达亿元。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大。(二)部门间协作欠佳,信息共享难度大。一是社保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存在沟通不畅问题,导致有时社保基金发放不到位。二是与公安、医疗机构及民政等部门无法做到实时联系沟通,导致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变更后不能及时更新社保数据信息,影响数据质量,同时影响参保人信息准确性,参保人员死亡后不能及时防范社保基金流失。(三)基金监管力量薄弱。由于受编制、人力、财力等因素的影响,基金监管机构尚未健全,专(兼)职监管人员紧缺,基金监管工作经费没有保障,现有的基金稽核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金稽核的方式方法仍需进一步改进。(四)信息化工作不能适应业务工作的需要。一是省集中信息系统上线后操作流程还不流畅,造成相关业务经办时限延长。二是信息系统分割,数据资源无法共享。除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为省集中信息系统外,其余均为独立系统,数据资源未整合,导致各科室、各部门数据不共享、不对称。四、今后工作措施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沟通市级财政和省厅等部门,恳请给予社保基金调剂金补助。二是促进政府各部门间通力合作,及时有效联系沟通。加大社会保险在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互动,从而尽可能从源头上堵塞社保基金运行风险漏洞,防范社保基金流失。三是加大稽核力度,建议全省建立劳动监察、法院、地税工商各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对于不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严格依照《社会保险法》进行处罚,引领用人单位自觉参加社会保险。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能力与服务水平。以信息化建设为龙头,快速推进信息系统的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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