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参考课件第二章纳税基础教学纲要2.1税收概述(1)税收的产生与发展税收,在历史上被称为“赋税”、“租税”、“捐税”和“税”,是因国家的出现与私有财产制度而产生和发展的。税收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特定征缴关系,是一种强制性分配。(2)税收的基本特征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它具有:①强制性;②无偿性;③固定性。税收的三性特征,使它与利润、信贷、利息、折旧、罚没、规费、摊派等其他分配形式区分开来。(3)税收的性质税收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税收的性质是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国家的阶级性决定的。我国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税收的性质的差别,可以从分配关系、税收的来源与负担、税款的占有与使用等方面来认识。(4)税收的职能与作用①税收的职能,是指税收分配关系本身,它具有3种职能:组织收入;调控经济;监督管理。②税收的作用: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不同的政治经济条件,具体作用有差别。我国现阶段税收的作用:组织收入,积累资金;调节、控制经济;税务监督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完整,促进对外经济交往。2.2税收制度及其构成要素(1)税收制度①税收制度,又称税收法律制度,“税制”。它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办法的总称。②税收制度设计4原则:税收负担公平合理;保持中性,减少对经济的干预;征收管理简便。(2)税制构成要素基本要素: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税额计算、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①纳税义务人:自然人,法人。相关概念:代扣代缴义务人,名义纳税人和实际纳税人,代征人,纳税单位。②课税对象、课税依据:课税对象是征税的标的物,每一种税都有自己的课税对象;课税依据,又称税基,即计税依据,不同税种课税依据不同。③税目:对征税对象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④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关系或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税率按经济意义,可以分为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税率按表现形式,可以分为绝对量形式的税率和以百分比形式的税率。定额税率,适合从量征收的税种。比例税率:税额与纳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固定的。累进税率:按纳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具体细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零税率与负税率:零税率是税率为零的税率,它是免税的一种形式。负税率是西方国家,对那些实际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家庭,给予补贴的比例。⑤纳税环节:是指对处于不断运动中的纳税对象,选定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税法要对没一种税确定纳税环节。⑥纳税申报期:指纳税义务发生后,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起止时间。一般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形式。⑦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其中计税依据涉及计税单位和计税价格两个概念。⑧税负调整:分为税收减免和税收加征两种。税收减免分为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起征点与免征额。税收加征细分为地方附加、加成附加、加倍征收三种形式。⑨税款缴纳:纳税人自己申报缴纳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2.3税务登记与纳税申报(1)税务登记内容:①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开业、变动、歇业以及生产经营范围变化实行法定登记的一项管理制度。②税务登记的程序、内容、注意事项。③变更和注销税务登记。④税务登记证的使用与检查: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2)纳税申报内容:①实行纳税申报制度,有利于加强税务管理,便于税务机关分析税源情况。②纳税申报的基本概念:申报期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扣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税款扣缴报告。③纳税申报办法: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办法。④纳税申报内容:分税种填列。⑤延期申报的处理。2.4税款缴纳和税务检查(1)税款缴纳: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依据《税收征管法》。①税款缴纳方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②完税凭证:纳税人依法纳税后,税务机关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完税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设计,全国统一。P58-63。③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经县以上税务局长批准,方可施行。税收保全措施:一是通知银行停止支付;二是扣押、查封等值财产。税收强制执行:实际上是先纳税,后打官司。④税款征收对时限、数量、减免的规定纳税人要按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滞纳税款按日加收滞纳金。(2)税务检查税务检查,又称税务审计,通常是纳税人之外的机构,对纳税人进行审查、核实活动。①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以税收法律、法规和征管制度为依据,对纳税人是否履行纳税义务及偷逃税行为进行审查、核实和查处行为。②税务检查权:是税务机关在税收检查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力。具体有: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询问权;在交通要道和邮政企业的查证权。2.5税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纳税人权利①知情权和保密权;②延期申报权;③延期缴纳税权;④依法申请减税、免税权;⑤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⑥委托税务代理权;⑦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权;⑧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权;⑨对违法行为的检举权;⑩享有法人或当事人的权利。(2)纳税人义务①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②接受账簿、凭证管理的义务;③纳税申报义务;④按时纳税义务;⑤配合税务部门检查的义务;⑥及时提供税务信息。2.6税收法律责任和税务代理(1)法律责任的范围: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2)税务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税收征管法》中明确。(3)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①违反税法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性质:如果有少缴税款的事实则构成偷税,如果没有造成少缴税款的事实,则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P77,例题。②违反税法的刑事处罚危害税收征管罪分为:一类直接针对税款,包括偷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另一类是妨害发票管理。(4)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主要是罚款处罚。(5)税务代理税务代理指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活动的总称。①税务代理原则:依法;代理自愿;客观公正;有偿服务。②税务代理人:经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③税务代理业务范围: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办理发票领购;办理纳税申报及申请退税等。④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与终止:应当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⑤税务代理责任: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职业证书。本章习题P82,复习思考题:5,9,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