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报告关于我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报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关于迅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1〕280号)要求,我市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迅速部署了全市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工作任务,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均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开展了全市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我局结合我市第二季度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巡查,对各区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督查,共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整改告知书4份,共有3个抽查项目被实施动态扣分,其中项目负责人扣13分、专职安全员扣10分、总监理工程师扣15分。本次专项行动结合今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查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相关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相关责任主体,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落实整改的。二、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发现了施工工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个别工地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方案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二)个别工地脚手架进度跟不上楼层施工进度,施工层部分临边没有安全防护。(三)个别工地电缆穿越脚手架搭设,随地拖放并且放置在钢筋上,存在安全隐患。(四)个别工地塔吊使用分配箱供电,漏电动作电流不符合要求,且分路缺少隔离开关。个别工地未按要求对塔吊实施定期保养。(五)个别工地施工机具没有配置专用开关箱。(六)个别工地现场材料乱堆放,通道阻塞,文明施工情况较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我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指示和要求,继续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深化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我市及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跟踪落实各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消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二)针对本次检查中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我市及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将举一反三,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督促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狠抓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加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力度。(三)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了更好的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市及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认清目前形势,不断增强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突出监管重点,加大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较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做好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