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情况的报告二篇关于“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情况的报告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组织相关股室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2016年“放管服”工作成效(一)紧跟政策、加强衔接,落实“放”审批、投资方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清理公共服务事项6项,承接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6项,根据相关文件内容,进一步加强与市级部门的衔接,做到了下放事项下放到位、落实到位、有效承接;清理中介服务事项1项(节能报告篇章、书、表的审查),明确了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内容、时限、文件依据等内容,并通过办事指南等渠道向社会公示;积极简化投资审批流程情况,推进“三个集装箱”并联审批工作方式,完善并联审批机制,依托“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有效的简化了项目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缩短40%;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核准新规,取消企业固定投资项目备案审批1项,对外加强新规新政宣传和指导,对内加强对相关文件的理解和把握,实现了企业投资备案工作线上线下良好过渡。物价方面:全面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落实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和进一步强化收费公示。2016年严格执行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3至5月组织对全区凡是有收费的单位将2015年本系统具体实施收费情况和变动情况,向我们报告,我们对重点单位进行了抽查,全区对各项收费政策执行较好。均做到了收费有公示,严格按文件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全面执行放开部分政府定价项目。按照四川省新的定价目录的规定,放开了非居民用水等五大项价格管理,政府对这些价格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由企业自主定价,根据相关规定,我区共废止了涉及相关收费文件12个:1、水:非居民和特种用水价格不再执行政府定价,由经营企业自主定价。2、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不再执行政府定价,由经营企业自主定价。3、水电气安装及延伸服务收费:不再执行政府定价,由经营企业自主定价。4、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安装费:不再执行政府定价,由经营企业自主定价。5、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收费:除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仍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物业收费不再执行政府指导价,由经营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定价。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不再执行政府定价,由培训机构自主定价。7、移交部分政府定价项目将原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道路班车客运价格,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城市公共交通(含地铁等轨道交通)票价,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和燃油(气)附加费共五项定价权移交给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二)厘清责权、依托平台,加强“管”依据相关规定,对我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全面实行了目录清单管理,并在区政府网站重要信息栏进行了公示;汇同财政、经信、民政部门对我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基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项目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进行重点检查,经查我区涉企收费政策执行较好;加强12358价格监管平台建设,截至目前,我区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共计31件。其中,价格咨询3件,占%;价格举报3件,占%;价格投诉24件,占%。价格举报办结率为100%。12358价格监管平台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价格监督,保障价格改革顺利实施,推进价格监管切实履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深入扎实开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前期工作,梳理本部门负责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事项,研究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公示,牵头召集各部门进行操作培训共3次,平台正式运行时间比要求时间提前2个月,截至目前,通过平台在线办理项目共108个,其中:审批类项目55个、备案类项目53个、核准类项目0个,在线办理数量占实际办理数量的80%。(三)加强规范、优化流程,完善“服”作为区级部门,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基层部门,在“放管服”工作中,优化服务尤为重要。在办理投资审批、备案、核准事项中,以人为本,从服务对象出发,坚持运用“三个再加强”,有效优化服务,解决了基层项目业主项目投资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宣传指导再加强。自企业投资备案新规出台后,针对项目业主难以适应网上申报的问题,制作了政策法规讲解看板、新规宣传单、网上申报操作流程等载体,让业主一看就懂政策、一看就会操作。同时实行现场指导、现场答疑,快速而有效的完成了线上线下过渡;二是业务水平再加强。“放管服”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工作,为了让工作人员更高、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放管服”这一顶层设计,组织了多次专题学习,不仅学本部门的政策法规,还要学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新政新规,力求“放管服”工作心中有格局、操作有方法,创新意识、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方法再加强。结合“项目建设年”,创新提出“投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制度”,在过去发改部门对项目业主“1+N”模式的基础上,强调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变为“1+1+N”的投资项目预审模式:即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汇总、预审,于月初以表格的形式报发改部门,统一进行办理。自年初实行以来,效果良好,项目业主普遍反映在立项阶段引入了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审批时间缩短了,办事方便了,思路清晰了,项目推进过程中各部门职责也更加直观、立体。关于“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情况的报告2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黄政办传〔2017〕45号)要求,我区迅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政策落实情况(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1.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精神,对应取消行政审批10项。根据法律法规修订,自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两批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对应取消63项行政审批事项。2.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8项。3.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承接落实国务院前两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区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28项,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4.简化投资审批流程。将发改、规划、环保等11个部门审批职能全部纳入审批监管平台,实行建设项目“一个编码”全程监管。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不再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并对涉及我区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进行汇总清理。5.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从未自行设置任何水平评价类及准入类职业资格,2016年我区共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752人。(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1.取消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执行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0项。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2016年共办理“先照后证”市场主体营业执照742户。2.实施“多证合一”,推进“证照分离”。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涵盖了所有市场主体。截止2017年3月28日,共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762户,发放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执照887张。3.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商标注册便利化。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全年为申请人共办理冠市、冠省及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113件,通过网上提交材料办理企业注册登记15件。4.清理调整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和服务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允许市场主体“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支持大众创业创新。5.放宽市场准入、简化退出程序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在登记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一审一核”等工作制度,截至2016年,全区市场主体总量达6836户,较2015年增长23%。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制定《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1.编制并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经过“三上三下”清理步骤,最后认定全区42家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基数4489项,其中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758项。乡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经“乡镇自清自查、集中初审、调整完善、审议公开”等实施步骤,共梳理行政权力事项210项,最后确认保留115项。区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有序开展。2.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公布并两次调整徽州区涉企收费清单,清单项目总数减少到89项,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7项,政府性基金9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35项,政府性保证金8项。公布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各种收费种类、性质、标准、范围和数额和收费“收缴分离”制度。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取消、免征、停征项目43项,年减少涉企收费1200余万元。(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1.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区17个部门共梳理抽查事项188项,区林业局等5个部门已制定检查事项实施细则,市场监管局等2个部门已编制“一单两库”,开展了97次双随机抽查。2.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向乡镇延伸,设立“西溪南镇综合执法分局、潜口镇综合执法分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呈坎执法中队”3个执法机构,预计到2017年底,将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3.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惩罚性赔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改革措施。印发《关于印发徽州区201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完成《徽州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社会公共信用信息以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已完成。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实现市场监管由巡查制向抽查制的转变。2016年,全区141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79户个体工商户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1户,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僵尸”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65户。(五)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1.开展减证便民,砍掉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落实情况。将老龄证办理下放到各乡镇,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14类身份证、户口薄、护照能够证明的事项不再开具证明,落实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2.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的合法性审查,调整权力事项200项,确认公安分局等11家单位增加39项权力事项。3.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等重要举措落实。按照省政府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政务中心VIS识别系统。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政府权力运行平台搭建。按照市统一部署的时间节点,权力运行平台投入试运行。注册“徽州政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将服务内容、查询事项在平台上展示。4.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推行了标准化和规范化,规范办理依据、程序、时限和自由裁量权等情况。40个部门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149项、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77项,法制办审查并提出54条修改意见)和7个乡镇权力事项逐项制定监管细则,做到应编尽编。二、存在问题我区“放管服”改革政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较好。但在实际操作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一是权责清单内容不够精简。现行权责清单的追责情形和廉政风险点情况表等内容与监管细则相关内容存在部分重叠。二是部分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操作性不强。有些权力事项没有行使过,对应的监管细则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审批平台“兼容”性不强。正在推进的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平台建设与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