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汇报材料今年以来,多措并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安排,有效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提升我市信用水平作出应有贡献。一、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加快推进全市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全市人社系统2019年至2020年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即:到2019年底,初步建立与兰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要求的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树立“信用兰州人社”。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落实抓、科室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制定《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组织各科室、各局属单位做好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做好数据归集、开展信用监管等工作。三、完善工作制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列入全局年度目标任务,要求责任科室、单位每季度最后一月15日前按要求上报信用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时间与任务进度同步。结合每月发布的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月报情况,不定期通报相关科室、单位信用信息数据报送情况。每半年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年底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上报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项汇报会,听取任务完成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落实归集应用。加强各类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发布和报送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公示”的原则,相关科室、单位在7个工作日在通过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双公示”信息、“红黑名单”、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按照要求分别上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和市文明办。按照“加强事前核查、签订承诺书、在网站公示”的三个步骤,将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并作为必要条件和重要参考依据。规范承诺书格式内容,市场主体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按规范格式填写信用承诺书,将信用承诺推送至“信用兰州”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在进行重大决策时,落实信用审核环节,查询结果需有书面材料入档或者提交会议审核通过。在局系统项目招投标和人员招聘等工作中,将审查信用信息作为其中重要一项,信用良好是企业参加招投标和人员招聘的前置条件。五、推进联合奖惩。围绕社保骗保、劳动用工等工作和19个重点领域推进联合奖惩和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100%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实现动态监管。按照《兰州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文件要求,今年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批13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2户,并推送到“信用兰州”实行联合惩戒。在社会保险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及失业保险审核审批、工作。近年来,采取多项措施对市属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配合省、市上级部门的专项审批检查工作。养老保养方面,2019年1月至5月,处理市属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业务中,发现并追回多领取的养老金17余万元。失业保险方面,对省、市参保企业失业保险待遇审批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积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的专项审批检查工作将失业保险待遇审批纳入开展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当中,完善失业保险申领制度,完善失业保险数据库;将失业保险基金中各项补贴申领全部纳入开展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当中,通过技能补贴、稳岗补贴实名制登记系统的建立,实现专项治理活动全覆盖。六、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谁负责谁解读谁宣传”为原则,责任科室和单位充分利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进行解读,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准确客观的解读政策、释疑解惑,回应公众关切,增进社会共识,扩大社会知晓度,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制定了《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接力活动的通知》,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体系宣传活动。借社保降费受广大企业和市民普遍关注的有利时机,及时将信用体系建设融入“兰州市社保降费政策宣传月”活动,利用展板、显示屏、活页册、咨询台、组织行业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等系列活动,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了百企亮信、万企承诺、19个重点领域失信治理活动、“信易+”信用信息推广应用行动,已于71家在兰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推荐诚信典型企业数家。宣传活动中,局系统累计发放宣传折页册2000余张,制作宣传展板20块,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00多次。定期开展在职教育、职业培训、岗位培训等多层次的信用知识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