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依据镇赉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2019年专项斗争第二年:任务多多,需要把握时、势、责。结合我村2018年全年工作情况及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村2019年工作计划:一、工作要点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重点打击以下十五类黑恶势力:1、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3、重点打击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村“两委”选举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4、重点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5、重点打击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硬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秩序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6、重点打击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7、重点打击以行业协会或其他名义,组织、操纵煽动行业经营业主或从业人员群体性上访或以其他方式向政府示威示压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8、重点打击在建筑工程、仓储物流、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9、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马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10、重点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11、重点打击各种“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裸贷”等群众反映强烈、易引发炒作的非法集团,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12、重点打击插手各类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新型黑恶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13、重点打击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14、重点打击组织或参与传销、拐卖等黑恶势力。15、重点打击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二、工作重点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月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月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月15日前前对本村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三、工作要求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是党工作的一项重大部署,全镇上下要克服与已无关的思想意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和部署上,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做好本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坚决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广大群众的侵害。二是强化报告制度。要定期召开会议,研判防范黑恶势力,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建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报告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现涉黑涉恶势力犯罪侵害人身或财产犯罪,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举报。三是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宣传形式,LED屏幕、宣传栏、公告栏、新闻媒体多种宣传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要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做好政策宣讲工作,在全镇形成消除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