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民办教育及卫生工作情况汇报(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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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民办教育及卫生工作情况汇报(五篇)第一篇:市政府关于民办教育及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各位代表、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常宁市人民政府对各位代表、各位领导莅临我市视察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今年来,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奋发图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态势。元至11月份,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增长%,完成财政总收入35771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654万元,分别增长%、%。下面,我就我市民办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及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民办教育发展情况(一)基本情况我市民办教育经过十三年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投入主体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设置门类齐全化、教育规模扩大化的格局。现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79所,在校学生(不含业余艺校学生)13408人。其中幼儿园64所,在园幼儿6050人;小学3所,在校学生2380人;普通高中2所,在校学生4229人;职业技术学校5所,在校学生749人;业余体艺、英语培训学校(中心)5所(业余在训学员2400余人)。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共有校园面积256亩,校舍面积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279万元,图书万册,仪器设备价值万元,在岗教职工934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1、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上世纪90年代,我市积极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开始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xx年,市教育局与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社会力量办学知识抢答赛”。xx年,抓住《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这一契机,主管教育副市长发表了电视讲话;常宁电视台、《常宁教育》分别全文播放和刊发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举办了“常宁市民办教育成果展”,开展了民办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翻印《民办教育促进法》文本和编印《民办教育法规知识手册》上万份。通过广泛宣传,社会各界对民办教育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民办教育的发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2、办学条件日益改善。我市民办教育机构大多是由举办者“白手起家”,举办者都有一份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办学过程中舍得吃苦,善于运作,能想尽一切办法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教育硬环境一年一个新台阶,基本满足了教育教学需要。据初步统计,仅去年一年,全市民办教育机构投入资金达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其中普通中小学投入933万元,占年度总收入%;职业技术学校投入万元,占总收入的%;幼儿园投入万元,占总收入的%。通过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我市民办教育机构与同级公办学校相比,基本达到了“并肩而立”的水平,一些方面甚至已经超过公办学校建设水平,成为常宁教育新的亮点。3、内部管理日臻完善。湘南实验中学注重“以人为本”,凸显办学特色。学校成立了党支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实行多维互动、全面量化的创新管理,奖惩措施得力,学校秩序井然。泉峰中学以“德育治校”为基础,以常规管理为主线,以教学管理为重心,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兴校的办学路子,建立健全了德育工作、教学常规和教研教改评价体系,形成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奉献育人”的良好风尚。明珠学校办学思路清晰,细化财务预算,借鉴企业管理模式对学校进行细致“经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管理富有特色。其他各类民办学校也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学校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4、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齐头并进。一是办学规模和经济效益逐年递增。全市各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xx年在校总人数1xx余人,xx年13000余人,今年尽管合江、培元两所上规模的初中按上级政策要求已经停办,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在校总人数仍然达到了13400余人。民办教育机构的经济收入也逐年增加,xx年总收入1543万元,xx年2355万元,今年增加到3104万元。二是质量效益明显提升。xx年高考,民办学校本科上线555人,xx年高考本科上线600余人,为全市高考质量提升做出了重大贡献。湘南实验中学更是以鲜明的办学特色、过硬的教育质量被评为“中国十佳民办学校”、“衡阳市示范性中学”,校长许光程同志被评为“全国杰出教育创新人物”、“湖南省十佳民办教育举办者”。(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尽管我市民办教育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办学档次偏低。发展不平衡,表现为民办教育机构在城区饱和而农村严重不足;高中阶段比重较大而初中、小学比重较小,尤其是民办小学才刚刚起步;办学投资主体上主要是个人办学、合伙办学和单位办学,而外资办学和薄弱学校改制办学还没实现零的突破。办学档次偏低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民办学校特别是电脑学校和幼儿园基本上靠租借场地和收取学杂费维持日常运转,在小规模、低水平、微效益上运行。二是办学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些职能部门把民办教育这一公益事业视为民营企业或“二等教育”,在执行政策上不能完全做到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个别职能部门到民办学校检查过多过滥,学校疲于应付。三是办学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学校依法办学意识淡薄,内部管理不规范。个别学校、幼儿园不能严格遵守行业道德规则,乱打广告、争夺生源、相互攻击、恶性竞的行为偶有发生。此外,非法办学的行为和苗头还时有出现。(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今后,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不断创新思路,采取措施,规范并促进民办教育发展。1、进一步统一认识。要进一步加大民办教育的宣传力度,将认识统一到“形成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上来,做到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一视同仁,切实增强责任感,以实际行动关心、支持、促进全市民办教育的发展。2、进一步制定规划。制定一个科学的、有指导性的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建立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建立明确的领导机构和保障体系。制定并落实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3、进一步规范管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行政管理,加大《公约》执行力度,严肃查处办学过程中的非法、违规行为。从明年起,组织对民办学校进行财务审计。4、进一步调整布局。对全市乡镇、城区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当地人口总数,统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民办学校的所数,多余的民办学校将实行末位淘汰制,培养和扶持一批有发展后劲的优秀民办教育机构。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一)基本情况xx年,我市抢抓被列为国家第三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试点县市的机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参合农民456734人,参合率达%,已筹基金万元。其中中央配套685万元,省级配套万元,市级配套万元,本级配套万元,农民自筹万元,截止11月30日,全市16795名农民得到住院补偿,受益面%,兑付金额万元,住院兑付比例达31%。(二)主要作法和措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直接为老百姓带来实惠的健康工程,是我们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为此,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它当作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抓,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1、建立专门机构,确保责任到位。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这一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我们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合管委下设办公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各乡镇相关应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村级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全市23个乡镇都落实了人员、房屋、计算机、打印机及办公用品,并接通了宽带网,做到了班子得力、机构健全、设施齐全、人员到位。2、深入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为提高农民的参合率,我们采取了多形式、多渠道的方法进行宣传。一是召开了大规模多层次的动员大会,分发了宣传资料。二是采取乡、村干部进村入户,与农民群众面对面进行宣传,将《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三是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利用广播、电视、宣传画、标语、板报及横幅等渠道展开全方位的宣传。全年共发放入户宣传资料50万份,张贴宣传画15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70集装箱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10余次。四是合管办及定点医院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公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用药目录、医疗收费价格、补偿程序、兑付标准等。每个月对得到补偿的农民进行了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基金运行的透明度。3、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有章可循。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制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分别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机构、参加对象及其权利、义务、基金的筹集与管理、医疗费用补偿、医疗服务与责任、违规违纪处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管理办法》,又先后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章程、制度,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建立了长效机制。4、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规范运行。为保证基金专款专用,我们在市农行设立了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另设了基金支出专户,市合管办补偿的费用全部用支票兑付。坚持“专人专账、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管、用分离。为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市合管办坚持每个月组织人员下乡督查,一是查住院病人与合作医疗证是否相符;二是查定点医院报账住院费用与患者实际支付费用是否相符;三是查账面补偿金额与患者实际得到的补偿金额是否相符;四是查医院所报住院天数与患者实际住院第二篇:2014年昌邑区民办教育工作情况汇报2014年昌邑区民办教育工作情况汇报2014年我区民办教育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教育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一法一例”,遵照国家对民办教育实施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立足实际、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克难求进,有效促进了我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快速、有序的发展。一、结合实际、制定民办教育发展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和谐发展,维护民办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吉林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民办教育发展状况,制定了《昌邑区加强和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实施意见》,并在工作中逐步进行落实。二、强化管理、开展民办教育专项治理工作(一)提高工作认识,制定工作方案自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我区民办教育有了较快的发展,同时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办学单位管理粗放,重经济利益、轻发展质量的现象普遍存在,少数办学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1设立教育机构,变更审批内容、举办各类培训班,非法招收学员,扰乱了我区民办教育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加强和规范民办教育管理,认真执行和贯彻“一法一例”,及时解决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我区民办教育工作者们的当务之急,也是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主管区长权宇玲同志的支持下,在局分管领导邹洪华同志的带领下,遵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以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区民办教育实际,制定了《2014年昌邑区民办教育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了民办教育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3月份我区成立了由区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为组长、法规科、安全科、行政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治理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组,定期召开了工作组会议,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民办教育管理的认识,深刻理解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责任人及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方法,并按各自职能认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治理工作。根据《方案》我们还召开了区属各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会议,要求民办教育机构成立以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负责人的治理违规办学工作小组,负责本校内违规办学行为的检查,并督促各校相关负责人对查处问题及时整改。为了确保工作落实有效,会上我们还与各民办教育机构的法人签署了《依法办学责任状》和《安全工作责任状》。(三)确立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为了端正民办教育者的办学思想,引领我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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