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基层落实主体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今天,的网友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落实主体责任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党支部作为最基层党组织,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也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支部和直属运管所党支部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引导党员发挥先锋作用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上与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加强。一、当前基层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如何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办法不多。当前,党支部在“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上的主要做法是: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开展警示教育、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按照上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进行分解后层层签订责任状等等,但是在如何结合实际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引领和带动作用上思考不够,办法不多。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没有针对本单位特点,将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位,主体责任落实的效果不佳。2、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监督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在日常的督查中,主要是对干部职工的遵守上下班时间、是否在岗、公车停放、执法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较为单一;而且日常监督工作主要是办公室、纪检员负责,采取检查、抽查的方式,监督的方式也比较单一,造成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人员的作风建设方面情况了解不深入。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达不到落实监督责任的要求。目前,运管局直属运管所的纪检员都是由分管机关的班子成员兼任,既要按照支部的分工完成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在时间上、精力上、人力上不能很好地着重于监督执纪问责。同时,纪检员“双重身份”,必然影响其开展监督工作的态度和行为,不利于监督、执纪、问责;再加上因为都是半路“出家”,业务不熟,不善监督,找不到工作着眼点和着力点,难以适应履责需求,对主体责任的落实形不成有力支撑。从目前执纪问责的效果看,相对抓得较好的工作就是作风建设监督。三是干部职工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比较差。有的党员干部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存在认识偏差,认为加强监督是在故意找茬子、出难题和自己过不去,甚至因此把矛头指向纪检监察人员个人,孤立纪检监察人员,导致在监督过程中纪检监察人员的畏难情绪,不愿监督、不敢监督。3、主体责任有逐层递减现象。主观上存在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有些班子分管领导,认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是党委(支部)书记的事,具体落实是纪检员的事,自己只要确保完成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任务就可以了。对履行“一岗双责”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认识上还有很大的差距。客观上,基层所面临人员经费缺口问题、执法体制改革问题等,干部职工消极等待改革、得过且过。干部教育上缺乏生动性,党员干部对待学习感觉厌倦,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在去年上级检查中均发现有网上抄袭问题。监督上纪检员唱独角戏,党员干部思想麻痹,被动接受监督。班子主要领导至中层,中层至一般干部压力传导不够,职工大错不犯,小错时而发生。譬如:2016年党纪处理一起,2017年行政处理一起,在全体工作人员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二、落实主体责任的对策及建议1、增强责任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如集中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党支部的首要责任、全面责任、份内责任、直接责任,是党支部的主业。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党支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措施有力、要求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到位、追责严历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形成通力协作、齐抓真管、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开展譬如“我做一周纪检员”、“普通党员讲党课”活动,让大家从角色互换中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2、完善责任体系。要落实一岗双责,党支部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支部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科室负责人的具体责任,从而构成了完整的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体现该谁负责的谁负责,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避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现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持续好转。为此要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对责任要量化分解,标准统一,任务明确,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只有责任体系完善了,加强执行力,就会形成良性循环。3、健全落实机制。要做实功,不做虚功。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在真抓、实做、落实上下功夫,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党委(支部)要注重日常,抓好基础,运用多种形式坚持把纪律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途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增强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严在日常、严在经常,积极运用函询、约谈、提醒等方式,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苗头,要在第一时间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破窗效应;对顶风违纪案例从重从快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三是要逐层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担当”,哪个部门的管理人员出了问题,除了追究违规违纪行为者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主体责任,切实形成以定责促担责,以督责促尽责,以问责促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4、强化教育引导。积极营造“严管就是厚爱”的氛围。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回归《党章》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将纪律挺在法律底线前面,用“四种形态”为党员干部设立防线,治病于未然。今年以来,我们把廉政教育加入主题党日规定动作,并且从“小事、小节”入手,把惩治“微腐败”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对接受服务对象“红包”、宴请、收受土特产、一盒香烟等行为纳入重点监管,甚至“一根烟”行为也将会被问责,监管效果十分明显。同时廉政教育要立足提高党员干部法纪意识,运用身边反面教材,组织开展好警示教育,及时通报曝光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以起到警示震慑的好效果。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守廉倡廉氛围,让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学会和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让党员干部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常态监督中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襄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樊群熊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