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今天,的网友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和保障。搞好安全监管工作,建设一支训练有素、业务优良、作风过硬、严格执法的基层安全监督管理干部队伍是关键,而做好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工作,可以将安全监管触角进一步延伸,减少安全监管死角。一、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现状以贵港为例,目前贵港市安监局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2人,设有8个科室,实有人数13人,有4个科室只有1名行政执法人员,监察支队也只有6人到位。五个县市区安监局共有编制45人,有9个股室只有1名行政执法人员,远不能满足日常监管执法需要,另外部分基层安全监管干部难以适应现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水平较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必须依法管理。部分基层安全监管干部受计划经济体制管理模式下工作惯性和思维定势的影响,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转变不快,依法监管能力较弱。(二)人员变动培训不足,素质参差不齐。由于安全监管工作辛苦、责任重大,一般人都不愿意到这个岗位工作,近几年安全干部变动较为频繁,专业人员缺乏,素质参差不齐,造成部分县市区、乡镇安全监管乏力,甚至出现“断层”。(三)政治经济待遇低,工作缺乏激情。一些工作突出的安监干部,没有得到提拔和重用;安全监察支队和部分监察大队参公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待遇普遍偏低,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一)强烈的法制意识和较为全面的法律知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须依法进行。因此,安全监管干部只有比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监管意识,才能提高执法水平,履行好监管职责。(二)完善的专业知识结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涉及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涉及地方经济建设,涉及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政策性原则性强,对监管人员自身素质尤其是相关专业知识要求高。因此,基层安全监管人员既要掌握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知识,也要掌握相关的自然科学知识,同时还要针对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状况,加强对改进和完善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进行保护的对策,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包括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并切实落到实处。(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能够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有敏感性和预测性,及时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对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归类,发现其倾向和潜在的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完善的管理措施把事故的发生率控制在最低限度。(四)良好的职业道德。安全是劳动生产效率提高和实现经济效益的前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是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安全监督管理干部是劳动者的“保护神”,肩负着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重任。要胜任这一工作,必须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当前,安全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包括企业在内的各个方面对安全工作愈来愈重视,但由于转轨时期安全生产的外部环境和安全工作本身的特点,实施安全监管仍然存在不少阻力,这就要求安全监管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为己任,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五)持之以恒的敬业精神。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重大。这就要求安全监管人员要牢固树立立足岗位的螺丝钉精神、无私奉献的老黄牛精神,爱岗敬业,持之以恒,不畏困难,扎扎实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改、事故查处等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三、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的基本途径(一)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干部轮训制度。结合新法规新标准的实施和新的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有针对性地组织基层安全监管干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轮训,使他们及时了解新法规、新标准、新技术的内容要点和实施要求,促进自身安全知识的更新和安全管理现代化。(二)落实安全监管干部待遇。这是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门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和系统工程,涉及到相关学科领域,要求安全监管干部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专业素质。为此,应制定相关激励政策,落实晋升、职称等相关待遇,落实监管支队和大队参公问题,鼓励和引导安监干部加强学习,改善自身知识结构,推动安监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三)设立安全监管奖励基金。对在安全监管工作和安全技术开发应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充分调动广大安全监管干部的积极性,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劳动安全保护技术的不断发展。(四)加强安监干部队伍管理,保证安监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探索建立安监人员异地交流制度,推动安监队伍建设和监管监察方法创新,切实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独立性、公正性。严格按规定落实安监机构、人员编制、职责职能等,确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性、实效性。(五)强化考核提升工作执行力。把基层安监机构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监管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大安全考核权重,真正让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