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工作浅析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工作浅析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工作是统计“四大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全面掌握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情况,严格管理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的进、出,方能保证企业“一套表”工作的顺利开展。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增减变动确认工作正式列入普查中心的常规性业务工作范围,并随着企业“一套表”工作的开展,其重要性也越来越得到各级统计部门领导,甚至是地方政府领导的重视。自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增减变动确认工作开展以来,已陆续开展了四次季度审批和两次年度审批,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企业“一套表”提供了真实可信的调查单位企业名录,保障了企业“一套表”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仍然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单位仍普遍存在。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进入企业“一套表”平台的调查单位类型必须是:1、法人企业;2、个人独资企业;3、合伙经营企业;4、石化、邮政等特殊行业国家允许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5、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跨省独立核算的产业活动单位。而自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增减变动确认工作开展以来,单位类型的界定也是历次审批核查的重点,并能基本保证新增加的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了企业“一套表”数据的真实性。但是在确认工作开展之前,由各相关专业提供直接导入到“一套表”平台中的“三上”企业,却存在着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二级法人企业等单位,这是一个普遍的、有相当数量的群体。二是审批环节过于繁琐,审批要求复杂多变。已经开展的几次审批工作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时间紧、材料多。现行的审批流程是省、市两级采用[名录-专业-名录]三环节审批,而县一级又增加了[领导审批]一环节,而县级[领导审批]环节往往是走过场的一环,很多都是由县级名录库维护人员“代劳”完成,包括纸介质材料中要求县级统计部门负责人签字也是同样的情况。而每次审批时,国家对于审批要求的一些细节方面也是不断的在更改,没有形成较为固定的审核要求,影响了基层贯彻落实要求的效果。三是审批材料过多,不利于材料整理和保存。一个企业为了通过审批,按照之前的要求,需要准备的材料少的需要10张纸左右,而多的则需要30张纸左右,即使按照新要求,一个企业的材料最少也需要10张纸左右,所有材料集中起来后不但不利于材料的运送,同时也是对资源极大的浪费。而审批完毕之后的审批材料的处理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四是审批方式需进一步探索。目前各地确认工作大部分仍使用纸介质上报的老旧模式,虽然国家也在积极倡导使用电子版进行审批,但是纸介质审批与电子审批相比较仍然利大于弊:1、纸介质材料如发现问题一个传真可能就能解决问题,而电子版材料如果有问题则需要进行未通过审批-重新上传-重新各环节审批等等环节;2、审批一个企业需要反复翻看企业前后的材料是否一致,纸介质材料很容易做到这点,而电子版则要看网络、系统的“脸色”才能完成;3、电子版审批材料易搜集难整理。纸介质材料可以很容易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搜集、整理,而电子版材料的样式、清晰度、图片方向等无法进行系统规定;4、电子版材料的审批效率要远远低于纸介质材料的审批,在进行电子审批是极易造成视觉疲劳,长时间进行电子审批会严重影响审批的效率和效果。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工作,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工作入手进行改善:1、以第四次经济普查为契机,摸清企业情况。彻底清理当前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中的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是一项长期的、艰难的工作。由于这些单位大量的存在,贸然的全部退出会直接影响当地经济数据的稳定和衔接,退出的阻力可想而知。因此,应该以第四次经济普查为契机,在确保各地数据顺利衔接的前提下,平稳的将这部分企业退出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从而进一步巩固企业“一套表”数据的权威性。2、理清审批职责,简化审批流程。就像前边所说,目前的审批环节有些流于形式不易监管,既然这样,倒不如简化流程,比如审批登记表上取消相关负责人签字,直接要求县级统计局盖章,在审批程序中取消县级领导审批环节。同时,对于各环节,特别是名录和专业两个环节审批的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并形成一个长期(最少要保持一年)相对稳定的审核要求,以便基层统计人员更好地掌握审批要点,提高确认工作的效率。3、简化材料,优化程序。现行审批中,对于新开业(投产)企业的审批必须要有开业申报书,而这张表的内容与审批登记表的内容基本上是一样的,因此这张表建议与审批登记表合二为一。同时,对于企业填报的基本单位情况表(101-1、101-2表)是否需要纸介质上报还需要进一步的斟酌,即使继续要求纸介质上报该表,在审批过程中如何确保纸介质报表的信息与名录库中基本单位情况表的信息完全一致也是审批的一个难点,因此,建议取消该表纸介质上报进一步精简上报材料。对于目前的审批程序来说,只能确保名录库企业主要指标与所填审批登记表的主要指标是一致的,但是对于是否与纸介质一致,那就需要人工来甄别了,因此,在以纸介质上报材料的前提下,建议审批程序中暂时取消上传图片的功能,直接以纸介质审批登记表的样式进行设计,基层在录完审批登记表后直接打印出来,这样既确保了机表信息的一致,又能减轻服务器和系统的压力,待电子审批技术完全成熟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逐步过渡到电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