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消防工作浅析--以某县为例当前农村消防工作浅析--以镇雄县为例【摘要】本文结合镇雄县实际情况,分析讨论了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四点对策。【关键词】农村消防工作成因对策镇雄县隶属于云南省昭通市,位于云南省东北,云贵川三省结合部,隶属云南省昭通市。地跨东经104°18′至105°19′,北纬27°17′至27°50′。东以赤水河为界与四川叙永相邻,南连贵州毕节、赫章,西毗彝良,北抵威信。县境从东至西99公里,从南到北54公里,总面积3696平方公里,辖30个乡镇(街道)254个村(社区)5283个村(居)民小组,有彝、苗、白、回等17个少数民族,人口16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43万,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85%。2018年,镇雄县全县农村火灾18起,占全年总火灾起数的46%,再加上农村火灾漏报现象实际情况可能更为严峻。镇雄县农村火灾频发是由其特殊的生产生活习惯、居住条件以及地理环境等因素决定的。日益严峻的农村火灾形势与老百姓不断增强的消防安全需求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因此,抓好农村消防工作事关百姓生命财产和农村稳定,迫切需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一、农村火灾成因(一)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近年来,多教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往往只注重本村经济的发展,缺乏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注重消防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更不去制定什么合理的消防规划,难以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衣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能适应农村防火、灭火需要。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消防水源匮乏的观象十分严重,遇上火灾,消防车到达现场后,在给消防车加水时,常常无水可取或者有水取不着,延误了灭火时机。由于近年来道路改、扩建,造成道路标识等严重缺失,给消防出警迅速找到起火地点带来一定的困难,三是虽然近几年实施“村村通”工程,某些村的交通状况较以前有了很大改善,但大多数村庄的水泥柏油路往往只能通到村头,村庄入口处多设里有防止大车进入的石墩等障碍物;村内主要道路达不到4米的消防车道宽度;同时还存在严重的乱堆、乱放、挤占消防车通道的观象,导致消防车到达后,不能直接顺利地到达火灾第一现场,给救援行动带来极大的不便。(二)农村发生火灾的因素増多。目前,导致农村发生火灾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农村大型机械设备和摩托车、电动车、汽车等交通工具越来越多地被使用,用油、用电增加,因私存油料、给电池充电和对机械使用、操作不当引发的火灾事故频频出现;二是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磁炉、冰箱、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大功率家用电器的使用相当普遍,而农村原有的供电负荷安全等级不高,线路铺设不规范,从而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对于柴草的堆放没有形成细致的规定,屋前屋后堆放柴草、防火间距不够的现象非常多,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十分严重;四是在冬季取暖季节,农村房屋因通风排烟不畅通,取暖炉、电热炉周围可燃物引起的火灾发生频繁,村民缺乏防火常识,对房屋通风排烟是否畅通,电热炉、电热毯是否老化不能及时检查和处理。五是过失引发的火灾事故增多。随着大量农民工外出,农村多是留守儿童和老人。这些人生活自理能力较差,行动不便,往往因取火,用电不慎发生火灾,并且不能得到及时报警和扑救,常常导致小火酿成大火。(三)农村灭火力量薄弱。县城距离一些村庄的路途较远,很多情况下依赖消防队灭火不切实际,可说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这种情况决定了,要及时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农村灭火工作应主要立足于自防自救、但是我市农村的基层灭火力量非常薄弱,大部分村庄和家庭缺少必要的简易灭火工具。发生火灾时,只能用脸盘,水桶等原始工具灭火。此外,目前绝大多数村庄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灭火组织,发生火灾时,往往出现慌乱,人员组织无序的现象,不能有效地调动和发挥村民自身的力量。(四)农村消防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管。根据我国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农村消防工作主要由派出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导。然而,由于体制的制约,长期以来农村消防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管,失控漏管现象严重,许多农村甚至处于消防监管的真空。近几年开展的农村消防工作也主要由各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深入农村开展,都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唱“独角戏”。但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于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制约,使得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工作显得力不从心,不能解决农村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大多数问题。(五)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漠、消防知识和技能匮乏。绝大多数农村火灾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由于农民群众受教育程度低,自我保护意识差,加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普遍存在乱倒炉灰,随意烧荒草,小孩玩火,迷信活动中烧香烧纸,乱接电器线路和保险丝等现象,甚至一些村民无视法律法规,报复性放火现象也很突出。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几点对策(一)要改善农村消防现在不太理想的状况,必须从根本上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对于各级政府的责任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按照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消防的规划设计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各地要由政府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让群众参与其中,要通过开展轰轰烈烈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形成农村人人“关心消防、支持消防、知晓消防、服务消防”的良好氛围。(二)基础设施和公安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程度,是体现农村现代化、城镇总体功能和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标志。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立规章,落实群防群治措施充全发挥基层派出所和消防机构的作用。各责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和有关防火条例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扩大影响面。要依托乡镇政府、行政村、公安派出所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力量,组建义务消防队,每个村委会、村民小组确定一名日常消防安全捡查监督责任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机构在防火技能和初起火灾扑救等技术上要给予指导,定期、不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和消防责任人进行培训。同时要把农村治安联防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农村群防群治工作态势。要加大工业园区建设,加速引导乡镇、个体私营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减少“三合一”企业,保障农村消防安全。同时,要不断完善各乡镇的消防组织建设,不断建立各类乡镇专职(义务)消防队和农村义务消防队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以扑救初起火灾。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三)“网格化”管理建设,强化自查、互查。加强和推进农村消防工作是一项战略工程,要紧紧围绕农民的安全需求来推进新农村消防建设。通过建立三级网格,落实“领导定点,全员定责,监管定位,排查定量,培训定期、信息定时”的要求,建立“层级明晰、条块结合、全面覆盖、机制健全”的网格化隐患排查模式,努力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即网格化“十个一”工作标准落实率100%、社会单位排查率100%、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宣传教育培训率100%。强化对派出所民警业务培训的基础上,适度拓宽派出所业务范围,大力改进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赋予基层派出所更多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向农村各私企业及村、组、户延伸,减少失控漏管。充分发挥政府在新农村消防建设上的统领作用,调动农民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不断推进。(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开辟消防安全宣传专栏、专版,并印发制作防火宣传小册子到企业职工、农户和中小学生手中,扩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面,延伸到基层的每个角落;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纳入农民素质培训计划,定期派专人对各乡镇专兼职消防员和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和业务水平的提升。实际突出农村特色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农民群众如何识别假冒伪劣的电器设备、如何正确安全地用火用电、在发生火灾时如何进行自救或第一时间控制火情,将损失降到最低,这些都应该列入政府的工作议程内。只有农民的认识提高了,消防意识增强了才能从源头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的不利现状。[3]三、结论农村防火工作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全,关系到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年来我国农村火灾的频繁发生,证明农村防火工作任重而道远,消防部门必须秉承“为民掌权,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公安消防精神为宗旨,切实加大农村防火救灾工作的力度,同时也要努力提高乡镇,村基层领导,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的防火认识,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的防火意识,增强村民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扑救火灾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预防和杜绝农村火灾事故频发的态势,还农村一个勤劳、和谐、稳定、祥和的生活环境。《消防法》为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方针指明了道路提供了方法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村民委员会以及农村广大群众应积极行动起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靠法律、依靠科学降低农村火灾危险、减少农村火灾危害,整体提高农村防灾抗灾能力,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参考文献【1】高卫东.《消防法》与农村消防工作[J].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28-31.【2】张添翼.浅析璧山县农村消防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1(6)【3】王宏斌.对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思考[J].武警学院学报,2010(5)【4】杜峻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浅谈[J].山东消防,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