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出单员工作汇报第一篇范文:车险出单操作车险出单操作业管部/出单中心二〇一六年二月第一章客户信息管理1.1客户信息收集客户信息是公司的重要资源。随着社会与科技的进步,客户信息已不仅是一些与个人或者企业业务直接相关的简单信息,不只是对客户情况的粗浅反映,将来对客户数据价值加以挖掘,势必为公司带来附加价值、形成市场引导作用。因此,全面收集和分析客户数据,将客户数据应用于产品设计、市场规划、销售过程,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客户信息收集坚持“谁接触、谁收集;谁收集、谁负责”原则,每一位客户接触点都是信息收集的责任人。在出单环节,出单人员须负责将客户信息完整、准确录入系统。1.1.1个人客户个人客户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客户。1.1.1.1身份证明(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护照等;(2)军人的身份证明,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等;(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台湾居民的身份证明,包括回乡证及其他公安机关核发的居留证件;(4)外国籍人员的身份证明,包括外国籍人员的有效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的护照中文翻译本。1.1.1.2关键信息(1)联系电话(被保险人手机号码),应提供其常用联系电话,严禁用业务员或代理人的电话代替。(2)联系地址(如长期居住地址、工作年满一年的公司联系地址、身份证地址),应提供投保人常住地址,需要精确到门牌号码。1.1.2单位客户单位客户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客户。1.1.2.1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客户实名制的要求,投保时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重点留意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单位客户的信息,进入/(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点击“信息核查”,查询该客户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准确(该平台开放时间为正常工作日8:00—17:00)。1.1.2.2关键信息(1)联系电话(如联系人手机号码、工作单位联系号码、联系人家庭电话号码),应填写常用联系电话,严禁用业务员或代理人的电话代替。(2)投保人住所:应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客户信息收集工作要求及标准详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息收集指引》(人保财险发〔2021〕289号)。1.1.3反洗钱相关内容提示1.1.3.1客户身份识别(1)对于保险费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财产保险合同,单个被保险人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00美元以上且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且以转账形式缴纳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核对投保人和人身保险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2)在客户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如退还的保险费或者退还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保险公司应当要求退保申请人出示保险合同原件或者保险凭证原件,核对退保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认申请人的身份。“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个人客户:身份证、军官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等;法人客户: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其他证明单位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文件。对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和客户身份信息不完整的,有权要求业务归属人员和客户完整填写《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补充单》。1.1.3.2大额交易大额交易:交易一方(非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一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出单人员应根据本级机构反洗钱岗要求配合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反洗钱相关工作要求详见人民银行《关于客户身份识别相关问题的批复》(银反洗发[2021]51号)、《关于保险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请示的批复》(银反洗发[2021]53号),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办法(2021版)》(人保财险办发〔2021〕219号)。1.2客户信息管理客户信息收集与建档,应严格按照公司客户实名制要求,通过学习,提升客户信息管理的操作水平,全面提高公司客户信息数据质量,为公司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型升级做好数据基础。在客户信息管理方面,出单人员负责:(1)向客户、业务人员做好客户信息管理的宣导工作,形成全员参与收集客户信息的氛围,使收集客户真实信息成为业务人员的工作习惯,推动客户资源掌控能力的提升。(2)负责对客户、业务人员提交的客户证件及客户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客户实名制、客户信息及数据质量采集要求的,要及时向客户及业务人员反馈,提出要求补充相关资料。(3)负责客户信息录入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由于出单人员无法鉴别客户提供的信息是否完全属实,因此这里提到的真实性,是指不允许私自篡改客户提供的信息。(4)根据客户实名制及客户信息管理要求,整理并留存相关客户证件资料。注:客户实名制,是指客户在公司购买保险时,个人客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客户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使用该证件上真实名称的制度。客户档案的建立、维护和管理,要坚持“唯一性”、“规范性”、“长期性”原则。1.2.1客户信息查询出单人员在出单前须向客户索要证件,并根据证件信息(客户名称或证件号码)在客户档案库查询该客户是否存在客户档案,个人客户优先使用身份证号码查询,其次使用客户名称查询;单位客户优先使用客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查询,其次使用客户名称查询。(1)如果客户档案不存在,由出单人员根据客户提供的证件信息提交申请,建立客户档案。(2)如果客户档案已存在,进一步确认客户档案是否规范、唯一以及档案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出单人员可直接调用客户档案出单。1.2.2客户档案建立客户档案建立时,要求客户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出单人员按照证件信息完整、准确录入,并留存证件影印件。任何机构或人员不得自编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建立客户档案。建档时系统自动生成客户代码,客户代码区分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1.2.2.1个人客户档案建立建档时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军人证件、港澳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文件。(1)客户证件类型为二代身份证时:由出单人员准确录入客户完整信息,传送客户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影像资料,由系统自动校验证件号码准确性和唯一性后,自动审核建档。(2)证件类型为非二代身份证时:由出单人员准确录入客户完整信息,传送客户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影像资料,由系统自动校验号码唯一性后,提交人工审核建档。1.2.2.2单位客户档案建立建档时要求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时必须提供盖有单位客户公章的投保单。(1)客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时:录入客户完整信息,传送客户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影像资料,系统自动校验“唯一性”后,系统自动审批建立客户档案。如果客户提供证件名称与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网备案名称不一致,以变更后客户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名称为准建立客户档案,同时传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影像资料。(2)客户无组织机构代码证时:录入客户完整信息,传送加盖单位客户公章的投保单原件影像资料,系统自动校验“唯一性”后,提交人工审批。个体工商户类别的客户无组织机构代码证、无公章时,可使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影像资料代替证件资料。1.2.3客户档案修改出单人员在客户档案信息变更时,必须进行修改。1.2.3.1个人客户档案修改(1)个人客户档案公共信息从无到有的修改:修改客户相关信息,传送客户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影像资料,提交系统自动审核通过。(2)个人客户档案证件号码由15位修改为18位身份证号:修改客户相关信息,传送客户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影像资料,提交系统自动审核通过。(3)个人客户档案公共信息变更:修改客户相关信息,传送客户身份证原件影像资料,提交人工审核。仅删除客户名称中含有的错误字符(例如名称中含有的乱码、“?”、空格等字符时),可传送身份证复印件影像资料。仅将客户名称中的字修改为同音字,可传送身份证复印件影像资料。当日建档当日修改客户档案名称,可传送身份证复印件影像资料。因客户改名或变更身份证号(非证件号码15位升18位、非出单人员录入错误),需修改客户名称或身份证号码时,提供客户身份证原件影像资料,同时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户口簿证明(必须体现曾用名、现用名)。因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建档,需对客户档案名称或身份证号码修改时(例如使用A客户名称,B客户证件号码建档),修改流程如下:A.如果客户档案下无保单数据:修改客户名称或者证件号码,传送修改后的客户身份证原件影像资料,提交人工审核。B.如果客户档案下有保单记录:核查车险、非车险系统中客户档案下全部保单的实际归属客户,如保单全部归属A客户,则将该客户档案的证件号码修改为A客户的证件号码,传送A客户证件原件影像资料,提交人工审批通过后,再为B客户建档;如保单全部归属B客户,将客户档案名称修改为B客户名称,传送B客户证件原件影像资料,提交人工审批通过后,再为A客户建档。(4)个人客户档案非公共信息修改:修改或补充客户相关信息,提交系统自动审核通过。1.2.3.2单位客户档案修改(1)单位客户档案公共信息从无到有的修改:修改客户相关信息,传送客户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影像资料,提交系统人工审核通过。(2)单位客户档案公共信息变更:修改客户相关信息,传送客户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影像资料,生成送审批说明,提交人工审核。如果修改后的客户名称与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网备案信息不一致,须提供客户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影像资料。如客户名称修改后变化较大、无法判别与修改前是否为同一客户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影像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供客户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影像资料。证明材料可以是下列之一: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政府主管部门印发的关于客户名称变更通知类公文;客户出具并加盖变更后行政章的《企业变更说明》、客户名称变更前的证件材料。(3)单位客户档案非公共信息的修改:修改或补充客户相关信息,提交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第二章投保资料审核投保资料是公司与客户订立保险合同的重要依据,一旦出现法律纠纷,投保资料则被当做重要证据之一。保险法及监管部门也对投保资料的齐全性、准确性、真实性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各级出单运营管理机构及经营机构须充分重视投保资料的重要性,应合理引导客户提交投保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填写准确性进行审核,对于出现较为明显的错误或虚假信息,应及时向客户提出并协助修改。业务人员或代理人员引导客户的,由其负责指导客户办理相关投保手续。客户上门的,出单人员负责指导客户填写投保单。2.1投保单填写规则确定承保方案后,业务人员(或代理人员)应协助指导投保人正确填写投保单。投保单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楚,如有错误或遗漏需更正时,投保人应在更正处签字或签章。如更改超过两处时,应建议投保人重新填写,以保持投保单的严肃、整洁。但被保险人、投保人、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期限、免赔额(率)不得涂改,否则需重新填制投保单。投保人对投保单各项内容核对无误并对所投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和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充分理解后,须在“投保人签名/签章”处签名或签章。投保人为自然人时必须由投保人亲笔签字;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必须加盖公章,有委托书的可不必签章,投保人签章必须与投保人名称一致。具体填写方式请参照附件1:投保单填写规范2.2车险投保资料审核2.2.1客户提供的资料个人客户:需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例如军官证等)、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指定驾驶员还需提供驾驶证。单位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