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第三小学学生缺勤报告制度为确保学生在校平安,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加强学生出勤管理。管理规定如下:一、考勤范围学生在校期间时上课、课间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都纳入考勤范围。二、管理要求(一)加强学生出勤管理。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每天上课和活动出勤情况。班主任须组织值日班干每天认真填写《黄梅县第三小学班级考勤表》,并向政教处报告学生缺勤情况。凡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如有无故缺勤者,班主任须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政教处。2、科任教师上课和当班期间,科任教师必须对班级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学生缺勤,科任教师应立即联系班主任了解情况,如有异常,科任教师应立即报告政教处。3、班主任可指定值日班干协助班级考勤,值日班干若发现有同学不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4、班主任应督促学生按时上学、放学。放学时,班主任和当班科任教师须督促学生站路队,注意家长接送情况,若家长未按时来接,应督促学生回门卫室等候。(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在校期间(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病事假除外),学生一律不准出校门。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由家长来校或打电话请假,要有书面请假条(请假条要写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家长联系方式、家长签字),经班主任批准并签名后方可生效。打电话请假的,假满后,学生须向班主任交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请假条须一式两份,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由班主任交政教处登记保存。3、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向其说明情况,并做好记录,学生离校前必须由学生的监护人与班主任交接,向班主任递交书面请假条后,再将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交给门卫,方可离校。禁止学生独自离校。(三)严格执行报告处置制度。1、班级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向政教处汇报,并及时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同时及时处理突发情况。2、如果班级学生离校出走,无论什么原因,班主任都要及时向政教处汇报,政教处要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校长报告,分管副校长迅速向校长报告,学校及时进行处置。3、班主任要对经常缺勤的学生加强教育并联系家长。对无故缺勤且屡教不改的学生及时上报政教处,学校将按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4、凡因教师、门卫管理不严等原因导致学生离校,教师未及时联系家长和未向学校报告学生缺勤情况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重则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