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委关于举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的通知中共xx县委教育工委关于举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的通知各镇区办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园)、驻城民办学校党组织:xx县委教育工委决定,2020年9月17日至9月20日举办学校(园)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共4天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菏泽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实践和思想工作实际,深入学思践悟,聚集教育改革,围绕抓党建促教学,转作风、强作为、有担当、抓落实,为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障。二、学习内容1.自带资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2.统一印发资料:《xx县教育系统党支部书记培训材料》。三、参加人员各镇区办中心校及下属学校(园)、县直各学校(园)、驻城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参加人员名单见附见2)。四、日程安排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和集中交流等形式。9月17-18日参加人员在本单位自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内容安排见附件1。五、报名报到1.请各镇区办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园),民办学校严格按参加培训班范围落实参会人员名单,于9月16日(后天)上午9: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报教育工委邮箱:xxxx@,联系电话:xxxx。2.参加培训班人员于9月19日上午8:30前,到职业中专报告厅报到,到签到处领取学习有关材料后在报告厅等待举行开班仪式。3.培训班原则上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请严格按照请假制度请假,不准换人,由工作单位向教育工委出具书面请假条。培训班期间学员请假,本人写出请假条,按程序报教育工委主要领导同志批准。六、其他事项1.参加人员请按通知要求提前安排好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2.各参加单位自行组织健康筛查,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班及培训班相关服务工作: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会议期间,参加人员身体有不适症状的,要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在参加全体会议、分组讨论过程中要佩戴口罩。月20日下午结业式,名学员代表(原则上每组一名由各组召集人确定)交流发言,每人8分钟。5.参会人员着便装,学习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中共xx县委教育工委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