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旅游营销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XXXX”战略的重要举措,加快我县旅游业发展,进一步做好旅游目的地品牌打造和对外宣传推广工作,现就建立旅游营销联动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树立“全域旅游营销一盘棋”的思想,依托旅游、文化、生态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探索建立“力量统筹、资源整合、资金集约、多方联动”的全域旅游营销联动机制,进一步叫响“XXXX”品牌,努力把郏县打造成为全国知名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二、工作机制成立郏县旅游营销联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旅游发展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县级有关部门、重点旅游乡镇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域旅游联合营销工作的整体推进,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困难和问题。三、工作任务(一)联合营销资金。根据年度联合营销活动安排,确立营销资金统筹方式。出资方式可以独资、为主出资+部分众筹、均等联合出资、现金为主+资源为辅等多元方式。(二)联合研发产品。围绕“XXX”的旅游形象和“XXX”旅游IP,以整个旅游目的地系列产品研发为突破口,将众多分散的景区(点)、酒店(民宿)、餐饮美食、乡村旅游、民俗、非遗、美丽公路(骑行道、步道、古道)、土特产、文创品(伴手礼)、休闲场所等旅游吸引物,串点连线、连线成网、品牌包装、组合推介、捆绑销售,持续研发推出适应大众旅游时代的定制游、自助游、跟团游等系列产品,推动郏县旅游产品提档升级。(三)联合宣传推广。把握多媒体、新媒体、自媒体时代的新特点,以集中宣传推广与小分队宣传推广相结合的办法,统筹整合各成员单位宣传营销资源和平台,深入推进联合宣传推广工作。(四)建立景乡联动机制。按照“核心景区反哺乡村旅游”的理念,以1个核心景区联合捆绑N个特色旅游村(点)的方式,建立“1+N”景乡营销联动机制,推动乡村旅游营销能力和水平提升,助推乡村旅游健康发展。(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深化旅游统计改革,旅游统计网络体系实现全覆盖,旅游统计数据采集、分析、发布、共享等制度健全,指导开展精准营销。深化旅游大数据建设,运营县旅游大数据中心,积极推动智慧景区、智慧乡村、智慧企业建设,扶持发展“XXXX”智慧旅游平台,深化“XXXX”工作。(六)建立政企联动机制。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通过模式创新、产品研发、渠道拓展、传播推广、行业自律,创新思路、精诚团结、丰富手段,不断提升我县旅游目的地营销能力和水平。(七)建立旅游营销智库。聘请一批具有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营销、媒体、运营等专家,组建全域旅游营销智库,每年定期组织研讨交流活动,为旅游营销创新突破建言献策。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旅游联合营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同时要相互配合,统筹协调,确保形成联合营销工作合力。(二)加强督查考核。建立联合营销工作常态化管理考核制度,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旅游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评价依据,督促检查,奖惩结合,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加强舆论宣传。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联合营销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旅游联合营销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