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汇报省应急管理厅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XX年,省应急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XX年)》《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XX年)》,着力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为促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依法全面履行应急管理职能过去一年,省应急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我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定位和应急管理“建体系、建平台、建中心、建队伍、建机制、建责任”的工作要求,坚持边组建、边应急,积极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推动实现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由“物理反应”向深度“化学反应”转变,迅速构建起防灾、减灾、救灾、指挥、监管、执法、保障等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二是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在全省规划建设森林火灾、危化品事故等5个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加强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购买2架H135直升机提供应急救援服务。三是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和自然灾害救助。积极应对台风“利奇马”。依法对2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靠前驻防,有效应对了泰安徂徕山火灾等森林火灾事故。四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专项执法和安全整治,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异地执法检查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集中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安全准入关,依法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五是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风险管控,对排查确认的风险点全部落实管控措施。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积极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措施,实施应急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将“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向深入。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贯彻实施方案》《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的分工方案》。认真做好应急部下放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承接工作,研究制定了相关资质审查要点和审查流程。依法委托下放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权力事项的安全下放和有效承接。组织开展证明事项再清理工作,未发现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及无谓证明问题。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项目进行规范,推动完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6个事项推行优化准入服务。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一)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立法进程。起草了《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两部省政府规章草案。修订《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完成了《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初稿)起草工作。(二)积极推动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提升行动和省政府关于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规范和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20XX年批准立项地方标准37个。(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规定,认真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程序要求,依法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对20XX年出台的《山东省应急管理三年规划(2019-20XX年)》《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重要文件深入开展调研座谈,认真征求意见建议,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后提报厅长办公会研究审议,确保了政策的合理可行。对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应急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政策评估。出台《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组建了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建立形成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规、规章及重要政策的制定,参与重大审批项目的现场核查、评审把关,参与专业领域问题调研,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认真制定并执行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双人审查制、AB角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审查、容缺受理、能办即办,让企业和办事群众申报“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编制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方便申请人快速了解相关流程,并在省应急厅网站和山东政务服务网发布;推动不见面审批,通过快递和网络接收企业和群众办事申请、邮寄证书批复,证照免费快递月均邮寄率已达到90%以上;对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快审快办服务。(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加强指导和规范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制定了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联合省最高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出台了《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为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构建了部门间常态化衔接和协作机制。组织制修订了《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2019版)》《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一企一册”档案管理制度》《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重大案件督办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廉政承诺制度》《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等制度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三)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编制实施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110家企业及中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在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阶段性、季节性特点,聚焦重大风险,组织开展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冶金行业(钢铁)企业、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或者异地集中执法检查;按照分级监管执法原则,组织对10家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开展省市联合执法检查;开展了全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四)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工序,在全省部署开展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全省持证运行的88座尾矿库开展了安全现状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建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全省365家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81家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实现了重大安全风险的动态监测和自动预警。在全国率先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全面总结推广东营市危化品装卸运输全流程信息化监管经验做法。加强危化品登记工作,20XX年共完成1000余家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的信息审核工作,提供咨询3000余次。(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了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在实际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实行随机抽查企业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公示随机抽查结果。还组织开展了“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和监管事项编制完善工作,按要求形成监管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两个清单,并指导市县做好认领工作。(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充分依托全省安全监管移动执法云服务平台,融合“重点执法公开”“行政处罚公示”“联合惩戒‘黑名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行为参考目录”等5个模块为一体,健全完善全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执法服务平台自动提取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涉及的违法行为信息,同步传输录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并通过数据预处理,实现按时段、区域、行业领域、监管类型、违法行为等类别,对违法行为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汇总和显示。通过违法行为信息库,能够查询全省或者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执法频次、执法数量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并可以实时查询某一企业具体违法行为查处、整改以及是否按规定公示等内容,为实施科学执法和精准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四、强化对应急管理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编办统一部署,按系统梳理编制应急管理系统权责清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制定印发《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暨省应急厅权责清单》,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统一规范为权责清单,实现应急管理系统权责清单“三级四同”(省、市、县三级,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和编码四同)。共编制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权责事项367项,其中省厅356项,全部向社会公布,并指导市、县进行认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按系统组织开展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工作,对照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十一统”要求,对本系统367项事项进行拆分、对比、审核和发布,并指导市县完成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工作。(二)强化权力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省应急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了处室自查、厅党组监查、驻厅纪检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处室、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督促厅机关全体人员查找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对查办的行政执法案件加强执法监督,依照《行政处罚法》《山东省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了《省应急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工作规定》,对重大执法决定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同时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开展法制审核,确保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裁量适当。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并做好执法证件的申领和复审。(三)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印发了《省应急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报备、清理等程序,并将文件抄送各市应急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登记和备案,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对47件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XX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规定,不断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省政府网站、省应急厅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报纸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在省应急厅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政府公文、政策解读等内容。建立政务微信微博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山东应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行政执法等政务信息。(五)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20XX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开展“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20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