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优良作风陈建荣2007年4月一、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最根本的纪律;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不可缺少的制度保证。毛泽东同志提出:要建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邓小平同志指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并不断增强党的活力。”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什么是民主集中制?民主——党员、党组织的意愿和主张的充分表达、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集中——党员、党组织的意志和智慧的充分凝聚和行动的一致。二者辨证统一、相辅相成。党章强调:“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应用。”“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条)(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报告工作。(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意义(六点)(1)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必然要求;(2)实行之,才能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才能保持党的组织优势。(3)实行之,是完成党的历史使命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根本组织保证;(4)实行之,才能切实健全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集中制;(5)实行之,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6)实行之,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需要,也是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重要保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实际运用中应该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个人与组织:有突出党员,无特殊党员,党员都要编入党组织学生党员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完美统一;少数与多数:对某一问题作出决定所遵循的原则,有特定性和时效性,在实际行动中,有不同意见者无条件地执行党的决议,是党性强否的体现。真理掌握在少数人中——认识论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组织原则下级和上级:上级更多的信息,最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民主与集中:应使它们相对均衡、和谐,最佳结合点,不可极端、偏废;仅有民主——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仅有集中——个人专制、家长制。“先民主,后集中”或者“先集中,后民主”都不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肢解为“民主”与“集中”。民主集中制不是“民主”+“集中”。因此,绝不能把民主集中制的运行扭曲成为“民主阶段”与“集中阶段”,或先或后地运作。当前,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四个不够”,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工作中的具体化,就是“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个十六字方针既有原则和纪律,又有方法和程序,是中央就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水平的关键。二、党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定,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章的各项规定和有关文件的一些补充规定,构成了党的纪律的完整体系。党的纪律的一些例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2年7月9日公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03年6月19日公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4年2月17日公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4年2月18日公布党的纪律的主要内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财会纪律——外事纪律两大原则和基本特征两大原则:强调自觉纪律原则坚持铁的纪律原则;基本特征:自觉性,强制性,统一性,规范性,严肃性党的纪律的作用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巩固党与群众密切联系的法宝;是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党内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对党组织的纪律处分:改组或解散三、党的优良作风党的作风通常又简称为党风,是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行动上的表现,是指党的组织及其成员在思想、政治、理论、工作、组织、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一贯态度和行为。党风具体表现在党组织和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上。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党风建设和发展:来源于思想,形成于实践,表现于行动1942年的延安整风运动提出: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在1945年4月党的七次代表大会上,毛泽东提出了党的三大作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毛泽东同志曾自豪地说,“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中产生了新的工作作风,这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邓小平同志指出“共产党的领导够不够格,决定于我们党的思想和作风”。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决定,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江泽民同志强调“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2001年9月,中国共产党十五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搬照抄、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大闭幕后不久,就率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到西柏坡重温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精神,要求全党在新时期继续发扬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2007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八种优良作风(一)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二)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三)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四)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五)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六)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七)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八)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四个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党风建设的重要性从党的发展历史看,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更坚强的重要法宝;从党所肩负的执政使命看,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我们党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从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看,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我们党永立不败之地、永受人民拥护的关键所在;从反腐倡廉的形势和任务看,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我们党保持廉洁性、发展先进性的重要举措。思考:结合个人实际,谈谈如何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祝同学们早日加入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