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主要工作职责卫健局主要工作职责(一)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安全生产、保密、消防、反恐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群团、妇女工作。(二)人事股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计生人事分配制度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卫计系统人员招录、调配、安置和考核工作;组织全县卫计系统专业技术职称(业)考试和评聘认定、工人等级等上报工作及干部职工的工资等福利申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和搞好下属单位股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测评、任免和考核工作,并对其业务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实施宏观管理;负责搞好卫生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三)规划资金管理股健全卫生计生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卫生计生事业财务预、决算;对卫生计生事业费及专款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的基本建设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及资料管理;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的组织实施;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国有资产、物价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调监督世行卫生贷款的使用;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及资产管理;协助办公室作好会务接待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四)医政医管股(县卫生应急指挥办公室)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临床护理、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实施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实施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的管理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的处理;监督管理全县血液工作和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全县无偿献血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医药政策调查研究、中医药资源普查、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标准;监督执行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指导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等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有关药事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负责管理政府和民间渠道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五)疾病预防控制股(基层卫生管理股)负责拟定全县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指导管理乡村两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指导实施并组织评估;负责乡村医生职业资格准入、业务培训、教育、考评等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及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新合疗定点单位的督促检查。制定全县计划免疫工作规划;负责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疾病的综合防治、监测、控制措施和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指导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六)妇幼社区和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股贯彻《母婴保健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负责拟定全县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指导妇幼机构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婚前医学检查、卫生指导与咨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划、编报、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七)信息网络统计股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系统网络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做好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卫生统计信息、计划生育统计信息、新农合信息、药品电子监管信息、卫生监督信息、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医院内部电子病历信息、疾控妇幼公共卫生等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卫生计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八)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股(统筹解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数据统计,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负责出生实名登记工作;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承办统筹解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九)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负责落实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惠政策的审核落实。(十)法规与科教宣传股(行政审批股)组织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依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计生鉴定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承办计生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生育状况的清查清理工作;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全县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环境、职业卫生监察(含矿山卫生监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卫生监督人员资格认证、证件发放和队伍管理;负责医疗市场的监管;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工作;负责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公开公示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目录及其审批规程。根据法律法规和中、省、市规定及时承接、取消或者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审批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对下放的审批事项的业务指导及后续监督管理;负责部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十一)体制改革办公室(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承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