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个人自查报告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个人自查报告姓名xxx,男,XX年5月出生,x省x市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2005年8月参加工作,现为市xx派出所民警。根据《x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积极参加市局以及本所组织各类集体学习,期间参加了英模教育、警示教育、红色教育、观看了教育片等,组织生活会前进行了谈心恋话,通过多种方式征求了意见建议,深刻查找了自身问题并进行了思想剖析,制定了整改措施。根据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有关安排,围绕“六大顽瘴痼疾”进行认真自查,现将本人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本人能够认真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对有关具体要求基本了解,在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没有“三个规定”所述情形。在我所参与的部分执法案件中,也有亲朋好友向我私下了解情况、打探案情,我都委婉拒绝,没有泄露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更没有帮助说情、打招呼。对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深刻反思,本人虽然没有违犯上述规定的具体情形,但存在重视不够、警惕性不高、态度不严肃等问题,认为自己是普通民警,日常办理案件就是一个“配角”,主不了大事。经过剖析,其实并不自己觉悟有多高,而是没有机会,有时看到别人有违规情况,没出事,还能得到一定好处、积累人脉,思想上也产生过“邪念”。这种想法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经过次教育整顿,进一步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如果不提高警惕,彻底改掉这种错误想法,今后可能被“糖衣炮弹”攻破。二、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本人能够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没有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也没有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妻子在xx学校幼儿园担任教师,无经商活动,有一个儿子未成年。父母及岳父母均退休在家,无经商办企业情况。三、关于违规参股借贷问题。本人没有参与私营企业主发生放贷收信或入股分红等情况,其配偶、近亲属也不存在利用本人职权影响与私营企业发生放贷收信或入股分红等情况。四、关于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本人工作基本不涉及该项职能。没有参与过上述业务活动,也没有受托或拖请别人影响上述业务。无此类问题。五、关于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本人没有明确的具体问题。经深刻自查,也存在不些不足。一是出警记录归档不及时,填写案卷不规范,有时对当事人名称填写不全,个别出现涂改,装订程序不严谨。二是自身素质和修养有待提高在执法过程中有时带有情绪,言语生硬,不同程度伤害了当事人感情,影响了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调查取证有时存在不严谨的情况。六、关于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司法掮客等问题。本人没有该方面的情形。七、其他方面的问题。关于参股借贷有关情况说明:妻子二姨家经营一家小型企业,201xxx资金周转困难,请妻子帮忙支持并太承诺给予一定的利息。后来我向父母借了一部分,加上自己家庭存款共x元,借给妻子二姨用于企业运转。两年后,妻子二姨将x元本金归还,另加万元利息。妻子二姨家企业经营与我本人职业无任何关系,我也没有利用职业便利向其提供过任何帮助。本人再没有其他问题。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属实,自愿接受组织调查。在下一步整改中,我将积极参加集体学习并进行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并继续围绕“六大顽瘴痼疾”和上级各项部署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剖析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时限,以最严标准、最快速度完成整改,真正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今后我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法纪法规、警纪警规,确保自身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