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合理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财经纪律,确保基金安全。二、基金设立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银行手续费不得在基金中列支。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要真实、完整。基金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定期向医保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四、基金支出应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补偿标准。五、基金管理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记账人员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会计机构内部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