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自查及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市级局)选人用人自查及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市级局)根据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xx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结合选人用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做好对照自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防组通字〔xxxx〕xx号)要求,现将我局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市水利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xx名,党的十九大以来,恰逢机构改革人事冻结,因此,xxxx年xx月以来,我局尚未提拔过干部。二、存在问题经自查,在干部使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在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长远规划不够,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二)在“人岗相适”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文书档案和干部档案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四)少数干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担当作为不够。存在大事小事都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现象。(五)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存在“失之于宽”的现象。三、整改措施(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确保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四、整改成效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党管干部,打破机关和事业单位界线,注重工作实绩,择优统筹、人岗相宜等原则,合理配置干部资源,达到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发挥干部队伍整体效能、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目的。五、下一步打算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系统选拔任用工作行为。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选人用人方面,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竞争上岗制、公开选拔制和公开推荐制;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谈话诫勉制度、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实行干部公开选拔制;在不准利用职权便利谋取私利方面,要求全体干部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树立依法定程序办事,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意识。二是抓好监督工作。突出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制度;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好干部监督工作。本着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特别是对拟提拔公示干部的举报,及时查处报结,为局党组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积极性。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