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管理处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北线石家庄段为河北省通往山西的又一条重要干道,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管理任务重。为了促进工程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提高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各环节工作到位,质量优良,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内的所有工程建设活动。第三条凡参与石太北线石家庄段建设的所有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标准化施工手册及施工管理考核办法,对质量管理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实现管理目标明确,管理措施可操作,管理流程可溯源,管理结果可预测,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优化施工工艺,保证施工安全,克服质量缺陷,圆满完成石太北线建设任务。第四条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本项目建设管理为目标,以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为手段,以治理和消灭质量通病、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强化精细化施工为主线,构建以项目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标准化体系,促进项目施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本项目建设质量。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安全、环保、和谐、耐久、节约”的公路建设新理念,紧紧围绕项目管理目标,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和合同条款,通过实施公路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广泛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力争建设项目管理达到“零缺陷”,实现“质量、安全、进度、环保、费用”管理目标,即项目质量优良率达到100%,各单项质量检验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公路建设过程中“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的排放满足环保部门的要求,施工进度符合合同工期规定,投资严格控制在批复概算之内,保证公路设计使用年限,建设质量实现安全可靠、经久耐用,总体达到“质量更可靠、工程更耐久、设施更完善、群众更满意”的目标,实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又好又快发展。第五条承包人、监理人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在管理处的指导下,成立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细化项目管理计划,制定详细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针对近些年高速公路施工的质量通病,结合本合同段施工项目、施工工艺特点,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提出完善的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步骤。建立任务目标考核机制,对精细化管理内容不断改进,促进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第六条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在高速公路建设管理过程中,管理处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科研、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要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经验及建设成果,总结我省公路建设经验,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方案,制定精细化管理具体实施细则,从实施重点关键环节精细化管理入手,逐步实施项目整体的全过程、无缝隙管理,最终健全高速公路项目精细化管理体系。通过分析研究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每个具体细节,制定分项工程各环节精细化管理的目标、标准、任务、流程,提出项目建设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环节、各工序的岗位职责和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的精细化管理体系。第二章管理处精细化管理内容第七条管理处作为本项目精细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认真贯彻执行省厅制定的项目建设精细化管理有关指示精神,组织协调本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实施项目精细化管理,对本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第八条管理处内部按照岗位分工,明确各自责任,结合各阶段工作目标,精诚合作,统筹安排。根据石太北线石家庄段的工程特点,对各个环节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实现项目管理目标。为贯彻落实精细化施工管理,管理处特成立精细化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李江海副组长:李晓波丁玉玲成员:杜延昭张立敏袁志平吴晓丽卜书利栾昕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各参建单位精细化施工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成功经验进行总结交流和推广,对精细化施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项目标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证措施,对本项目存在的各种风险明确应急预案,保证既定目标的顺利实现。第九条实行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动态控制,规范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履行安全生产合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切实保障人身和工程安全。制订处理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事故紧急关头,能够迅速按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护人身生命安全,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第十条制订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制度、措施,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和自然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污染等情况的发生。合理设置取土坑、施工便道,对影响生态环保的因素进行妥善处置。第十一条参建单位必须选派业务素质高、管理能力强、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从事现场管理,不得随意变更进场人员。第十二条遵循“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创新实践,共建和谐”的科技创新原则,提高科技创新管理水平,实现科技创新的规范化、系统化。以体现石太北线石家庄段建设理念为主题,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实现新突破。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第十三条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组织项目工程师和有关管理人员参加项目管理专题培训,并组织标准化学习和考试,进行项目内外的业务技术学习和技术交流,掌握处理和解决项目技术管理方面的技能。第十四条编制信息化工作计划,制订信息化管理制度,通过互联网实现信息互享,搞好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督导参建单位做好项目信息管理工作,明确信息管理内容,建立信息管理和报告管理制度,对所报送信息的内容、数据、图片等进行审核。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精细化管理内容第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安全、环保、耐久、经济”的要求,把建设项目的功能性、安全性、耐久性作为主要的设计目标,结合本项目的工程地质特点和施工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履行设计服务合同,开展勘察精细化活动,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精细化,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第十六条实施公路工程勘察规范化管理,制定项目勘察工作量化管理文件,严把勘察设计各类成果的内部审查关,确保勘察设计工作深度,对每项勘察工作的目的、数量、成果做出明确规定,确保提供完整可靠的工程地质资料。对技术标准、技术方案、经济合理性等要进行充分的科学比选论证,尽量避免和减少设计变更,切实做好后续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第十七条通过充分的方案比选,确定技术合理、经济可行的初步设计方案。第十八条落实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施工图设计管理精细化,进一步优化平、纵、横布置,加强高填深挖路基和特殊路基动态设计,提高设计计算的准确性和经济性;路面结构设计应加强设计参数的实测,尽量提高汽车荷载预测的精度,路面级配设计应根据公路等级及功能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比选;桥梁工程应注重细节设计,使用高性能混凝土,确保混凝土结构在设计基准期内满足使用要求;在保证结构安全的条件下,要考虑施工的方便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制定设计服务计划,提高工程施工过程的设计服务力度。第四章监理人精细化管理内容第十九条监理人按照省厅、管理处对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施工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施工监理精细化管理措施,认真做好内部精细化管理工作和学习标准化施工,审核承包人有关精细化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重点实施质量、费用、进度监理精细化,原材料、质量通病监理精细化,安全生产、环保监理精细化。第二十条依据合同严格履约,所有监理人员必须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并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所有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经管理处审查后统一保管至合同期结束,监理人员更换须经管理处批准。第二十一条建立独立的工地试验室,并在取得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能开展工作。监理人要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并满足抽检频率,试验报告使用总监办批准的统一格式,试验数据真实、可靠,试验资料分类存放,电子文档同时保存。第二十二条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规范要求,审核承包人的合同履约情况,对施工测量成果、进场原材料和材料配合比设计进行认真复核和确认,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和主要工程施工工艺,落实首件工程认可制,检验和认可所有外购成品和半成品,做好现场巡视和旁站,做好监理记录,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第二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必须以质量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作为计量支付的先决条件,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支付,复杂工程和有争议的费用会同业主、设计、承包人现场计量。计量报告按照筹建处统一要求的格式编制,根据合同定期支付费用,发现有多报、漏报、重复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及时纠正并上报管理处。第二十四条督促承包人按时提交进度计划,严格进度计划审批,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进度信息,检查工程实际进度,并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对每月的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评价结论写入工程监理月报。因工程变更或非承包人原因确需延期的,必须经总监办审核,管理处批准。第二十五条把好材料准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及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进入现场;所有进场原材料,监理人必须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根据管理处《甲控材料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原材料进场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关键材料准入制,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不准用于该工程。第二十六条施工过程中严抓精细化和标准化施工,将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施工落实到实处。做好预防质量通病的监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措施,通过质量通病表观现象,分析质量通病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杜绝管理通病,克服工艺通病,避免实体通病的发生。第二十七条严格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审查承包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以及落实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督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检查承包人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施工人员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第二十八条加强施工环保监理,详细制定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生态等方面的监理实施细则,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环保监理工作;根据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关要求,检查承包人场地布设等相关环保措施,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和站、预制场等)洒水防尘,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合理,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督促、检查交竣工文件的整理归档,建立环保工作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向管理处提交环保监理月报和环境监理报告。第二十九条组织对从业单位关键岗位相关技术和操作人员进行岗前技术培训,并组织所辖从业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精细化和标准化施工学习,确保实施效果。第五章承包人精细化管理内容第三十条承包人按照管理处的要求,制定本合同段工程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规定,对每个分项工程制定详细的施工管理措施,内容包括质量目标、执行标准、材料、设备、人员、工艺要求、质量检验等,明确每道工序、环节的质量责任人,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编制路基工程施工精细化、路面工程施工精细化、桥梁工程施工精细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施工精细化、安全生产管理精细化、原材料管理精细化等实施措施,重点对工程质量通病实施精细化管理。第三十一条加强一线从业人员管理,切实抓好岗前培训。落实各类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抓好一线施工生产组织和管理,每一个施工工点必须选派有责任心、懂技术、有经验的现场管理人员。每个正在进行施工的施工工点都必须有施工管理人员在场,并做好详细的现场施工纪录;重点做好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对于电工、焊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选派已取得国家规定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有同类项目施工经验的合格人员。第三十二条做好技术交底和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度。承包人要制定和落实技术交底制度,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