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表13-6)工程名称清丰县康复养老中心养护楼工程地点清丰县文化路西段路北康复养老中心院内建筑面积13315.91㎡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层数地下1层、地上10层高度34.95m地基形式CFG混凝土桩基础形式筏板基础承担设计时间2015年12月工程概况本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建筑面积13315.91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221.35m2;地上建筑面积12094.56m2。本工程建筑高度34.95米。室内外高差为0.45米。工程结构体系为剪力墙结构。工程采用筏板基础。本工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室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基础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下筏板基础。基础垫层100厚,C15素砼,基础、地下室梁板、一层梁板柱梯、二层梁板柱梯混凝土为C35,基础筏板、地下室混凝土抗渗等级P6,其余主体为C30。构造柱、圈梁、过梁为C25.墙体:±0.000以上采用强度为A3.5、密度等级为B05加气砌块,M5.0专用砌筑砌筑;±0.000以下室内采用A3.5、B05采用加气砌块,M5.0专用砌筑砂浆砌筑,室外采用M20混凝土普通砖,M7.5水泥砂浆砌筑。.设计依据1、建设单位所提设计要求、有关资料、设计任务书2、现行的有关建筑各专业设计规范、技术规范、技术规程、设计通则、设计标准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工作质量情况自查结论及施工图审查要求整改内容及落实情况1、该工程依法进行设计、执行有关部门的批文及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的情况。2、该工程按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进行工程设计。3、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技术核定单等)符合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工程设计变更情况建筑变更0份;结构变更0份;水暖电气变更0份;节能变更0份;属一般变更0份,属重大变更需重新图审0份。设计单位对工程实体施工质量的意见1、通过现场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满足设计文件要求,体现了设计意图,认可施工单位的自评意见。2、工程实物质量与设计文件相符。3、工程已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主体阶段的各项内容,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同意进行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同意主体结构验收。设计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建筑设计人:结构设计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