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软件企业评估规范解析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晓明《软件企业评估规范》对软件企业的企业资质、研发能力、经营收入、质量保证、软件产品、企业诚信提出了要求,并对评估过程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为从事软件开发和服务的企业提供了管理实施规范,也为软件行业服务机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了评价依据。一、企业资质1、具有依法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资质。2、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并正常运营。3、具有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4、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二、研发能力要求1、软件企业应当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加强软件开发环境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环境建设,改进软件开发过程,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2、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应符合研究开发经费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三、经营收入要求1、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高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2、企业年软件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年企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四、质量保证要求1、企业应开发软件测试和评价技术,提升软件产品测试、验证水平,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2、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任一种进行举证: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a)企业依据GB/T19001,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持续有效运行;b)企业依据SJ/T11234或国际CMMI标准,通过了CMMI能力评估,并能持续有效运行;c)企业依据内部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软件研发和服务规范,并能持续有效运行。五、软件产品与服务要求1、软件企业开发销售的软件产品和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2、软件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软件企业自主研发,具有该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b)软件产品经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依据GB/T16260.1和GB/T25000.51标准检测合格,并出具合格报告;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信息技术服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企业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的相关资质;b)具备提供信息技术报务的软件和硬件等设施;c)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资质的人员;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企业诚信要求1、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近三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企业应对所出具的企业经营财务情况、软件产品等方面的真实性负责。3、企业应认真妥善处理客户的投诉,持续改进客户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