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论谢谢主席。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以及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我方观点是:跳槽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开宗明义,人才就是指具有一定专门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而跳槽作为一个中性词,是指人离开原来的单位或职业,到别的单位或改变职业,是人才的有效流动形式。我方认为,跳槽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什么是有利于?它是指跳槽所引起的客观环境的改变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有所帮助,而并非论证跳槽是人才发挥作用的充分或必要条件。接下来,我将从这几个方面论证我方观点第一、从个人角度来看,跳槽不是好逸恶劳,而是为了得到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发展空间。通过跳槽,新旧东西的碰撞更能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境界、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是自我挑战与自我优化。人是具有趋利性的,如果跳槽对他发挥作用没有一丁点的帮助,他还会跳么?而联合国更是在招聘对外工作人员明确标榜:应聘者需要六种以上的工作经验。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跳槽有利于积累工作经验,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第二、对企业甚至是行业而言,人才可以通过跳槽更好的推动企业发展与行业创新。跳槽作为人才流动的新形式,在优秀人才的流动中不断为企业注入新鲜的血液。同时,各行业间的人员流动也为行业间的知识技能互补交流提供一个重要条件,从而促进行业的人才结构调整与增强行业创新力。第三,就社会而言,人才是一种活的资源,和其它资源形态一样有其在经济社会中自由流动的特性。而跳槽就是以双向选择为特征的人才流动机制,它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当今社会新的发展趋势,有利于优化配置人才资源,使之能够在市场的引导和调节下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作用。所以我方坚持认为:跳槽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谢谢攻辩小结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虽然对方辩友如滔滔江水激情昂扬,看似头头是道,可终究还是犯了以下错误:1、我们说的跳槽可是针对有意愿跳槽的人才来说,而对方辩友总是给我们扣上全社会以及社会主流的帽子,我们又何其无辜呢?2、对方辩友以一些个体跳槽失败的例子就告诉我们跳槽不利于人才发挥作用,是不是有失偏颇呢?个体的失败只能说明他们考虑的不周全,而人才是一个群体,我们要站在整体的的角度、立足于整个市场看待:跳槽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迎接技术革命挑战的需要啊3、关于对方辩友所说的个人诚信、公司安全的问题,我们承认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我们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劳动人事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都有效的抑制了其中不合理的成分,从而引导跳槽的规范化、合理化,难道你就能以道路的曲折而否认前途的光明么?不能啊!跳槽,是人才的自主选择与社会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跳槽也部将越来越普遍,我们做的,不应是在一条通不到罗马的大路上固执的徘徊,而是要善于选择,让跳槽成为职场转折点,发挥自身作用。所以,我方坚持认为,跳槽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