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升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东职字[2016]003号关于成立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及设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通知公司所属部门:生产管理部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使职业病防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改善职工作业条件,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成立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并任命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职责如下: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6.组织协调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工作。7.定期进行现场职业卫生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8.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9.定期组织厂级职业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10.做好女工的职业卫生保护工作。11.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记录和归档,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应急预案。1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安徽东升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