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的金钱量化——有关“钓鱼”执法的思考先来图解“钓鱼”什么是钓鱼执法???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钓鱼执法是政德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钓鱼执法的严格要求第一,诱捕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第二,已经掌握其部分证据第三,诱捕时的事实不作为犯罪证据站长站素材SC.chinaz.COM案例判罚上诉结果2009年9月8日,上海白领张军(化名)因好心帮载自称胃痛要去医院的路人,结果却被城市交通执法大队认定为载客“黑车”,遭扣车与罚款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张军在9月28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退还罚款。站长站素材SC.chinaz.COM各界反应央视质疑公众反应舆论激烈在《新闻1+1》栏目中,白岩松提出,执法部门“胃疼关你什么事”的思路会破坏社会的道德底线,人们会因此不敢做好事了。《经济半小时》在报道的最后对“钓鱼”事件提出了“拭目以待看谁在违法”。如果“钓钩”和执法人员采用虚假线索,就是故意捏造事实,属于诬告陷害行为,而如果他们领取了奖励金,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更涉嫌诈骗罪。成都一私家车主姚先生的“防钓鱼”车贴很有创意:“本车拒绝一切搭载求助,临盆产妇、车祸、中风、触电、溺水都不关我事,尤其是胃疼的!”上海最牛车贴——韩寒在博客写道,在这个社会上,如果你生病了或者家里有急事需要搭车,有人愿意让你上车是很罕见的,这样的人是珍稀的物种,是单纯的好人。闵行区交管部门做的事情说简单点,就是将这些单纯的好人从茫茫车海中分辨出来,拘押下车然后罚款一万。相关案例2008年3月,上海奉贤区一位司机被所谓的“女协查员”带入“执法伏击区”圈之后,当着执法人员的面在车内愤怒地用刀捅死了“女协查员”。早些年,甘肃省在短短一年时间里,三个不同公安机关的部分干警与同一毒贩,分别制造了三起“贩毒案”。导致两人一审被判死刑、一人一审被判死缓,令人在白天也会毛骨悚然的极端恶性案件。行政执法的金钱量化上海“倒钩”式行政执法事件的两起个案可能马上就会成为“往事”,但是,往事不会成烟,在“热案”过后,法学界及法律实务界需要的是进行深入持久的“冷思考”,并把这种思考的成果转化为一种观念、机制和制度的力量,从而使类似的事件不再重演。进一步的思考司法与行政的不同的功能,去研究依法执法与舆论监督的关系,更深层次的去探讨如何使我们的司法活动真正发挥化解社会矛盾、平衡社会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而不是以金钱来衡量执法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