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组织编制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的通知各乡镇、县直有关企业:现将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乡镇及有关企业要根据文件精神,在认真初审的基础上,于3月15日前将推荐的重点企业及项目分别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同时报县中小企业办公室。电子邮箱:yxzxqyb@126.com阳信中小企业办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关于组织编制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的通知各市中小企业局(办),省直有关单位:今年是中小企业的结构调整年。为把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转方式、调结构的部署落到实处,决定组织编制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本子。该批项目将与财政、金融部门对接,符合有关要求的,将给予财政专项补助和银行信贷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强优、扶小的要求,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按统一表式编报结构调整项目。项目企业必须是按现行划型标准属于中小型的企业(列入省、市重点培植发展规划的产业集群内企业优先),企业无拖欠银行贷款、欠税漏税和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并兼顾到中小企业的各大行业(商业、商务服务、外包服务、电子信息、文化创意、交通物流等)。项目必须符合全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中“10+40+13”的产业导向要求,主要是为大工业、大企业、上游产品配套和拉长产业链的项目,上新、创新项目中应包含淘汰落后设备、产品的具体内容及数额。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技术创新项目除外)。二、各市要在认真初审的基础上,于3月20日前将推荐的重点企业及项目分别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同时报省办规划发展处、政策调研处、科技管理处。逾期报送的不再受理。三、各市推荐企业及项目报送上来后,规划发展处、政策调研处邀请财政、税务、金融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经济评审组,对项目企业进行遴选;科技管理处从经信委、有关行业协会(含中小企业协会)聘请专家,按专业组成技术评审组对项目进行遴选。经济、技术评审两方面重合的企业和项目方可入选。四、评审通过的企业及项目,由省办分别按四项计划分类汇总、按为主导产品产业链延伸配套项目为序汇总,汇编成2010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本,通过举行项目推介会形式向各银行及投资公司、设备租赁公司推介。项目的推进,以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为主,组织与当地银行衔接落实资金,组织实施;省办由科技管理处对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考核。省办有关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规划发展处联系人:张荀,电话:0531-82037277邮箱:zhangx@smesd.gov.cn政策调研处联系人:景方凯,电话:0531-82037287邮箱:jingfk@smesd.gov.cn科技管理处联系人:钱博,电话:0531-82037227邮箱:qianb@smesd.gov.cn附件1:fujian0.xls表一、__市报送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汇总表式(按四项计划汇总)表二、__市报送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汇总表式(按为主导产品产业链配套为序汇总)表三、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调查表式(由项目企业填报)附件2:山东省10大产业振兴规划、重点扶持的40个特色产业和13个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目录二0一0年二月二十六日附件2:山东省10大产业振兴规划、重点扶持的40个特色产业和13个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目录(请登陆:查询)(一)10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2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0日。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3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0日。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汽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4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2日。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5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2日。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轻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6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4日。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有色金属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7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4日。7、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8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4日。8、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9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4日。9、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50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4日。10、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现代物流业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61号);发文时间2009年5月7日。(二)40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氯碱、农药、化肥、炼化、轮胎、食品、葡萄酒、白酒、啤酒、造纸、自行车电动车、陶瓷、钟表等13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32号);发文时间2009年5月5日。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家具、工艺美术、家电、五金衡器、医药、服装、纺织机械、农业机械、铸造、模具等10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33号);发文时间2009年5月5日。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粮油加工、乳业及乳制品、烟草、中药、丝绸、皮革、塑料、包装等8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38号);发文时间2009年5月18日。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黄金、建材、石材、水泥及散装水泥、电工电气及仪表、石油装备、煤炭机械、煤化工、焦化等9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第四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39号);发文时间2009年5月18日。(三)13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关于促进射频识别(RFID)等3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8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2日。这3个新兴产业分别是射频识别(RFID)产业、半导体照明产业、软件产业。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生物、海洋、集成电路、彩电平板显示、轨道交通等5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34号);发文时间2009年5月7日。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航空航天、核电装备、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等5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35号);发文时间2009年5月8日。(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办山东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7号);发文时间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