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学科配套的师资队伍,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2.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济南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专科毕业生,不含驻济院校学校集体户口)。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8日以后出生)。4.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岗位计划及汇总表)。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用人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定向岗位为黄河南小学语文2个。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二、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计划招聘教师70人。其中:初中20人,小学38人,幼儿园12人(见附件1)。三、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一)信息发布通过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2.报名地点:济南明湖中学地址:天桥区北园大街264号。乘坐BRT1、BRT2、k107路、k57路、36路、79路、84路公交车历黄路下车西行200米路南。3.所需材料:(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登录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下载打印《天桥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表格要求本人如实填写,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2)《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应聘定向招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符合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进行公示。(4)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人员参加应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和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4.资格审查、报名缴费: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公布审查结果。应聘技能岗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岗位)的人员审查合格当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非技能岗位(指除上述岗位以外的其他学科岗位)的人员审查合格后当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格材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三)招聘岗位的取消和核减: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5,达不到1:5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即“黄河以南小学语文”。四、考试的内容和方法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技能学科岗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法;非技能学科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法。(一)技能学科岗位1.面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主要从言谈举止、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采取百分制计算,计算测评要素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7的比例(达不到1:7比例的,最低应达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通过面试取得笔试资格的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公布。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笔试费40元,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上述网站公布。2.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针对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的人员,若达不到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及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公布。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3.综合考察:综合考察采用答辩、上课等环节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成立专家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答辩环节成绩占30%,上课环节成绩占70%,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二)非技能学科岗位1.笔试: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与技能学科岗位笔试内容的要求相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察人员,若达不到1:3的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综合考察费70元,并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综合考察:综合考察采用答辩、上课等环节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成立专家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答辩环节成绩占30%,上课环节成绩占70%,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和综合考察考场设监督席,在现场对考试程序进行监督。(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结束后,应聘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面试占30%、笔试占30%、综合考察占40%的比例,应聘非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选岗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选岗,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方法确定体检考核、选岗人选:1.技能学科岗位,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2.非技能学科岗位,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在考核体检选岗阶段,因其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上述方法依次递补。五、体检与考核在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统一进行思想品质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对弃权、体检或思想品质考核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的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六、岗位选择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考试总成绩和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七、办理签约聘用手续根据岗位选择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招聘的教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签约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八、其他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笔试和综合考察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此方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5872687区教育局8099812880998129监督电话:区监察局81601775附件1:2014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汇总表附件2:2014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易贤网温馨提示:《2014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27日。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招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