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事务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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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事务工作汇报第一篇范文:民政事务工作流程民政事务工作流程-----南苑社区民政工作流程来源:南苑社区时间:13-01-1709:05:05民政事务社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办理程序一、所需材料1、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2、有单位的需提供工资收入状况证明;3、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4、户主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5、人户分离人员需提供居住地相关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夫妻之间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明;6、患重病者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医疗诊断书》和门诊病历及治疗发票原始单据。7、有残疾的需提供《残疾人证》;8、民政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二、办理程序1、社区设立民政事务窗口,负责集中受理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含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申请,同时须向申请人员一次性告知受理申请所需的各种相关证明材料。负责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的各项救助政策咨询。公开办事程序、救助政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2、在接到居民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网格责任人协助窗口工作人员共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依据其家庭实际状况,核算其家庭收入,同时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3、入户调查后,及时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会,对低保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时应充分了解低保申请家庭的情况,民主评议应采用无记名方式使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做好民主评议记录。4、对民主评议无异议的低保申请人进行公示,张榜公示要求在社区公示栏公示外,还应到低保申请人所居住的楼栋和单元楼梯口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批准享受低保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保障人口数、收入状况、困难原因。对公示期内的投诉举报要做好记录。5、社区对公示无异议的低保、低收入申请家庭提出审核意见,同时由分管民政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区民政局审批。6、市民政局审批后,社区及时对新批准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增加保障金额,3日无异议的发给《低保证》、《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对未获批准的家庭五日内书面说明原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办理程序一、居家养老服务享受条件:市区户口、7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且独居的老人,可享受政府购买的每天1小时服务;市区户口、70周岁以上、低收入对象且独居的老人,可享受每天半小时服务。二、居家养老服务种类:主要是买菜做饭、清洗衣被、打扫居室、陪医陪购等;三、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可与上门服务人员协商,每天享受政府购买的规定小时服务,也可集中时间享受规定小时服务。四、居家养老申请程序:1、凡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由其本人或其子女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申请评审表》。人户分离(老年人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统一)的对象,可在居住地的社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低保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2寸近期照片4张;2、社区受理申请后,进行初评,签署“社区初评意见”,并组织审核评估,评估结果在社区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社区负责人签署“社区评审意见”,报送区民政部门审批。社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理程序申请享受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的人员,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二连市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由其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社区负责审核,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区民政局审批。申请所需提供的资料1、证明申请人身份属性的证件;2、参加各种商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或新型合作医疗的凭证和赔付证明;3、社会帮困情况证明;4、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医疗收费收据和必要的病史资料。社区城市临时救助办理程序一、申请临时困难救助的家庭,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相关证明材料。社区通过入户调查、社区访查等形式,对上报材料进行核实,召开社区评议小组成员会议,形成初步意见张榜公示,无异议的,由申请人正式填写《临时困难救助申请表》,根据救助家庭的实际情况提出初步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区民政局审核。二、申请所需提供的资料1、家庭实际收入状况证明,以申请临时困难救助前6个月的平均收入情况计算。户主属企业职工的,由户主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其它人员由个人据实填写,社区居委会进行初审、调查。对无固定工作的居民比照《二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核算收入。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对已领取的临时困难救助金如数追回外,由所在社区备案,两年内不予批准临时困难救助。2、需家庭支出的医药费用证明,是扣除医疗单位按规定减免的费用、医疗保险和单位已报销的费用,以及各种互助互济和参加商业保险赔付医疗保险金以后剩余的部分。以医保或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费用单据、有关病历材料、报销费用证明等进行综合考虑。药店出具的发票不能作为证明材料。3、需家庭支出的学生上学的学费证明,以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发票为准。4、困难家庭在申请临时困难救助前6个月中得到的社会救助资金,计入家庭收入。社区《残疾人证》办理程序一、申请条件具有本社区户籍的居民二、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即病历)和疾病证明,2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三、办理程序1、申请人到二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做残疾程度鉴定。2、取得残疾评定证明书后,申请人或亲属携带申请材料至所属社区开具证明,并领取申请表。3、社区审核后,填写《二连市残疾人基本状况登记表》,加盖公章,报区残联,区残联在2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残联审批。4、市残联批准后,社区7日发给《残疾人证》。凭《残疾人证》享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权益保障。社区《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申请条件一、重度残疾人申请条件凡经市残联康复中心评定为肢体、听力、语言、精神、智力一级和视力一、二级的残疾人可申请困难救济补助。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和市联福康复中心开具的评定证明书及复印件。二、低保特困户残疾人申请条件享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本市常住户籍残疾人,可申请医疗康复费补助。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临时性特殊困难补助申请条件凡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发生下列临时生活困难的,年度内可随时申请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1、子女就读中、小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无法缴交学杂费的。2、安装假肢、矫形器、实施肢体矫治手术等,无法支付费用的。3、住房临时困难的。4、突发重病住院或罕见病症住院治疗,重度精神病人长期住院治疗等,家庭经济困难的。5、发生火灾、水灾、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突发重病和实施矫治手术的还需要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四、残疾人大学生困难补助申请条件凡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包括电大、远程网络教育、成人自学高等教育等,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本市户籍残疾人。需提供的材料: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年级残疾人大学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可证明在校就读的相关资料;二年级以上的残疾人大学生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附上本人上一学年考试成绩单、学分证明,对修读学分制的残疾人大学生需提供完成学分的合格证明。社区办理老年人生活津贴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个人申请书1份。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连市非农业户籍满30年、年龄达70周岁证明)。4、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5、填写《二连市老年人生活津贴申请表》。社区办理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所需材料1、户口簿原件及注销页复印件(需有注销时间及公章)。2、殡仪馆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是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需注明死亡原因及死亡时间)。4、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办遗属补助,需两份复印件)。5、以申报人姓名开户的建行存折帐号复印件(与申报人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页纸上)。社区办理供养亲属所需材料1、死亡退休人员与其供养亲属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死亡退休人员页需标明注销,如办理其配偶享受,其婚姻状况需注明丧偶)。2、死亡退休人员死亡证明、火化证明。3、抚恤金享受者户口所在地社区出示无业无收入证明(加盖社区章)。4、抚恤金享受者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5、如年龄不符合标准(男大于18岁、小于60岁,女大于18岁、小于55岁)需提供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其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出处站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南苑社区第二篇范文:民政事务管理民政事务管理概况救助救灾、社会福利、社区建设、老龄工作、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均取得较好的成绩。先后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十一五’贡突出单位”、“全国殡葬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双拥模范城”等十多项称号。全年市地方财安排民政事业费88299.2万元,上级补助民政事业费30043.3万元,合计118342.5万元,人均排民政事业费约151.84元。民政重点基建项目建设温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工程行政后勤服务中心楼开工建设,其子工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进展顺利。双拥工作温州市街道国防教育中心、双拥广场、双拥楼幢、爱民固边模范村等特色军民结对共建活动载体得到省双拥办高度评价。民营企业、社会组织节日慰问驻温部队,送科技文化进军营,民营企业优先接收安置军嫂就业,成为社会化拥军典范。“八一”前夕,温州市第四次蝉联“浙江省双拥模范城”称号,乐清市、瑞安市、苍南县、洞头县获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称号。市烈士纪念馆全年接待人数15万人次。优抚工作2021年,温州市有重点优抚对象14609名、义务兵家属6939名。全市发放优待抚恤金22852万元,比上年增加317万元。在医疗保障上,资助重点优抚对象100%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费用按不低于其抚恤补助标准的10%予以补助。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11597人,发放慰问金1084万元;补助困难优抚对象6555人,支付各类临时困难补助854万元。建成市级、县(市、区)级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网络,并向乡镇、社区延伸。军休安置接收冬季退役士兵3448人,其中转业士官152人。建立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制度,给予退役士兵每人一次性安置补助金3000元,并形成自然增长机制,此后将在3000元的基数上,每年递增300元,逐步达到当地上年度人均纯收入水平。全年全市对2487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金746万元。市区200余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计算机应用、烹饪、电工、物业管理等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率98.5%,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约2238万元,比上年增加277.36万元。全年市军供站接待路温部队57批次6000多人次。低保救助新增低保对象9065人,退出9022人,年末在册低保对象77299户132703人。全年支出低保资金2.19亿元,比上年增加1259万元。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额分别是275元和136.4元,分别比上年增加50元和23元。全年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合计3239.78万元。社会医疗救助筹集医疗救助资金6601.72万元,人均筹集额8元。全市全年享受医疗救助人数19816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084.3万元。其中,住院救助12363人,支出住院救助6433.9万元;门诊救助7453人,支出门诊救助650.4万元。减灾抗灾遭受洪涝和低温冷冻灾害的受灾人口累计66.21万人,紧急转移安置681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2.35千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915公顷;因灾倒塌住房109间,损坏房屋2451间;直接经济损失2.46亿元。民政部门下拨救灾资金50.96万元,下拨救灾物资折款76万元,用于解决灾民基本生活保障。2021年新增避灾安置场所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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