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有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于XX年启动实施后,教师工资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三个部分。至今已近三年,实际上只落实了岗位工资(最低档),薪级工资两个部分。关于绩效工资的实施,其间更经历了风风雨雨,坎坎坷坷,广大教师寄予无限的期盼与渴求,而今终于兑现到位,不禁令人感慨万千。。。。。。遥想当年计划经济时代,供销社、食品站、粮站等掌握物资供应权利的部门工作人员大权在握,呼风唤雨,游刃有余。故有公社党委书记对老师说:“好好干,干好了提拔你当供销社售货员”的故事发生。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产品的极大丰富,以及市场经济的大潮的冲击,这些部门昔日的风光早已荡然无存。接下来掌握着国家权利的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垄断经营的金融部门,能源行业等成为高收入的群体,人们趋之若鹜。公务员津贴的规范缩小了政府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却拉大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人员之间的收入距离。公务员实行了阳光工资,公务员的饭碗炙手可热,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在事业单位中率先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使《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关于“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的规定得到了真正落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彰显党和国家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的坚强决心和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义务学校教师的亲切关怀,是国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规定今后教师绩效工资标准的调整将与公务员津贴标准形成联动机制,时间同步,幅度相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建树良好的师德风范,重树教育行业形象,应成为我们的不懈追求;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应成为我辈无悔的选择。我国正处于国家繁荣昌盛和谐稳定的太平盛世;我们际遇国家收入分配机制改革的大好时机;我们生逢尊师重教,亲民务实,以民为本的一代明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集体。真可谓山不转水转,水不转路转,路不转风也转——风水轮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