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市州交通质监机构重点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意见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为适应全省交通集中建设、加快推进的形势要求,切实加强我省在建交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重点项目三年集中建设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0]54号),现就落实我省交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市(州)交通质监机构监管能力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交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省委九届四次全会以来,全省交通系统紧紧围绕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以项目和投资为总抓手,抢抓机遇,开拓奋进,攻坚破难,以超常努力实现了四川交通发展的历史性突破。两年半来,全省共新开工30个高速公路项目,总里程3137公里。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达到34个,总里程3590公里,总投资规模超过2700亿元。水运港口建设规划基本成型并加快实施。目前我省交通正处于集中建设攻坚的关键阶段,面对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和建3设规模,切实加强在建交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确保优质安全高效实现2012年四川交通运输跨越发展上大台阶目标的重要保障,是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不容推卸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适应形势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质量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发挥主体作用,加强能力建设,认真抓好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高质量实现集中建设攻坚目标。二、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交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我省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监理控制、施工负责”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坚持“综合监督、行业监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在我省交通重点项目三年集中建设攻坚活动中,各市(州)交通部门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和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明确交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监管工作程序。(一)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对市(州)政府作为工作责任主体的交通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包括国高网和省高网高速公路和地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的日常监管。(二)各市(州)交通质监机构在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授权(委托)范围内,承担辖区内交通重点建设项目4工程质量监督主体责任,具体实施项目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不跨市(州)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市(州)交通质监机构受理监督申请;跨市(州)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由项目所经市(州)的交通质监机构分别受理监督申请。各市(州)交通质监机构对符合监督手续办理条件的项目,应及时明确项目监督责任人,组建监督工作组,及时开展项目监督工作,确保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到位。三、加强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交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我省大部分市(州)交通质监机构的人员状况、经费保障和装备水平还较为薄弱,与全省交通建设加快发展的形势和集中建设攻坚的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重点项目三年集中建设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0]54号),2010年必须实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得到加强,人员、经费、设备保障到位”的阶段目标。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要明确任务,创新思路,加大投入,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交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一)监督人员保障。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交通重点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技术难度,积极通过增设编制、补充骨干、阶段性抽调或聘用人员、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成建制购买服务等多种办法,加强和充实监督力量,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技术过硬的质5监队伍。一是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做到具体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质监机构职工总数的70%。二是专职从事交通重点项目工程监督的技术人员数量应不低于《市(州)交通质监机构专职质量监督人员数量基本配备标准》(详见附表)。三是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公路专业工作经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监督经费保障。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要多渠道、多方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费,严厉查处挪用质量安全监督费用的行为,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确保质监机构正常工作条件。(三)检测设备保障。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按照“准确、先进、简便、快速”的原则,为交通质监机构配置基本检测设备。有条件的市(州)可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参照《四川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选择配置其它必要的监督检测设备。厅将采取“监督检测设备购置补助”等措施(具体方案另文下发),支持各市(州)加强交通质监装备配备。四、加强督查指导,有效提升交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水平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上级督查”的监督工作原6则,厅将对各市(州)交通质监机构重点建设项目监管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市(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核查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成效。厅质监站要加强全省交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对市、州交通质监机构能力建设的指导,通过组织培训、经验交流、现场考察等多种活动提高质监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日常工作检查和专项工作检查,督促各市(州)加强交通质监机构的人员、经费和设备保障,加快各市(州)交通质监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我省交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7附表四川省交通重点项目三年集中建设攻坚活动市(州)交通质监机构专职质量监督人员数量基本配备标准序号所在市州(工作责任主体)高速公路项目水运港口项目质监人员数量项目名称数量里程km项目名称数量1成都邛名、成德绵、成自泸赤成仁段、成安渝、成德南、成都二绕西段、成都二绕东段734282资阳内遂、成安渝、遂资眉遂资段、成都二绕东段433683达州达陕、达万、巴达、南大梁430774南充广南、巴南、成德南、南大梁4291凤仪场、沙溪航电枢纽工程,南充港一期工程3105泸州纳黔、渝宜泸州段、成自泸赤泸州段3287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续建工程186眉山乐雅、成自泸赤成仁段、遂资眉眉山段322767广元广陕、广巴广南连接线、广南、广甘4227苍溪航电枢纽工程178巴中巴南、巴陕、巴达322669绵阳绵遂绵阳段、成德绵、成德南、绵阳绕城4224610雅安雅西、邛名、乐雅3188511乐山乐宜、乐雅、乐自3178512遂宁绵遂遂宁段、内遂、遂资眉遂资段3161513宜宾乐宜、渝宜宜宾段2134宜宾港志城作业区一期工程1514自贡成自泸赤内自段、乐自2130415内江内遂、成自泸赤内自段292316德阳成德绵、成德南271317凉山雅西170318攀枝花丽攀150219阿坝映汶148220广安广安港新东门作业区一期工程1121甘孜合计343590—7104说明:1、各市州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专职监督人员配置标准为:(1)高速公路项目:监督里程为50km以内的,配置2名专职监督人员;监督里程超过50km的,在首个50km配置2人的基础上,每增加50km相应增加1名专职监督人员。(2)水运港口项目:每个监督项目应配备专职监督人员1名。2、如有本表之外的新开工项目,应按照本表标准相应增加专职监督人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