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会组织的是与非(冯兴元)|[][]2004年,福建省福安市发生大规模标会倒会风波,涉案金额约9亿元。这一风波使人们对包括标会在内的合会组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的怀疑抬头。一些政府官员干脆“果敢”地对标会等合会组织贴上“非法”的标签。其实,包括合会在内的民间借贷对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着较大的建设性作用,安全性较高,违约率低,应该肯定其作用,允许其存在和发展。政府可以更多地在对合会风险提出预警方面发挥作用。合会组织并不神秘我国历史上合会的名称繁多,比如互助会、帮会、标会、呈会、成会、摇会、兜会、抬会、排会、期会、扎会、跟会、搭会等等。合会的英文名称为“RotatingSavingsandCreditAssociation”,即ROSCA,意为“轮转储蓄与信贷协会”,道出了合会的含义。一般而言,合会是协会内部成员的一种共同储蓄活动,也是成员之间一种轮番提供信贷的活动。按此,这是一种成员之间的民间借贷及资金互助,同时涉及了储蓄服务和信贷服务。在我国台湾地区,百姓至今仍把它作为民间重要的理财工具,认为其具有赚取利息及筹措资金的双重功能。合会的特征包括:成员自治,民主管理,自愿参与,进入和退出自由,高度自给自足,实行自律和自我监督控制,奉行一人一票、一致同意原则。在某种意义上,合会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合作社。而与此相反,当前我国的农村信用社运作大多不具备真正的信用合作社特征。当然,合会与真正的信用合作社是有区别的:合会在成员轮流获得储蓄信贷服务之后即告终止,信用合作社则不然。任何一个合会不外乎是一个遵循一套简单规则的互助组织:一个自然人作为会首,出于某种目的(比如孩子结婚上学、盖房子、买生产原料等等)组织起有限数量的人员,每人每期(每月、每隔一月、每季、每半年、每年等)拿出约定数额的会钱,每期有一个人能得到集中在一起的全部当期会钱(包括其他成员支付的利息),并分期支付相应的利息。谁在哪一期收到会钱,由抽签或者对利息进行投标等方式来确定。合会不是一个永久性组织,在所有成员以轮转方式各获得一次集中在一起的会钱之后,一般即告终结。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文化程度不高的人都是合会成员。在农村,基本是靠村镇内部上一代对下一代的传授、会首对会员的解说、会员对会员的指点让人们了解合会的运作情况。这说明合会并不如人们想像的那样复杂,更没有什么神秘可言。分布广泛合会在东南亚华人圈里非常普遍,在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均能找到其踪迹。合会在华人圈外也广泛存在,比如巴基斯坦、印度、加纳、塞内加尔、喀麦隆、斯里兰卡、玻利维亚、墨西哥。据不完全统计,全球大约有50多个社区或地区存在合会。我国的合会在浙江、福建、广东、台湾均很普遍,另外在江苏、海南、贵州等省也存在。合会对我国台湾地区的初期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为当时银行服务奇缺,投资者不得不求助于各种民间借贷,包括合会。台湾地区几年前对民法作了修订,把合会的运作程序写入了修订后的民法,不仅允许合会存在,而且为其提供了法律安全框架,目的不是为了禁止,而是为了防范金融欺诈或者支付危机,减少潜在风险,使其能够健康运作。许多学者认为合会是特有的中华文化现象,甚至是我国沿海或者温州的特有文化现象。但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误见解。一般地,合会组织植根于文化传统,这体现在其地域性强,在我?饕性谏偈父鍪》荨5牵匣嶙橹谑澜绺鞯胤植己芄悖氏殖鲆欢ǖ墓餐庑┑胤降奈幕尘安⒉灰谎U夥垂此得骱匣嶙橹灰欢ㄊ悄骋惶囟ǖ赜虻奶囟ㄎ幕窒蟆?lt;BR我国的合会组织无一例外地体现出一种互助融资特征。比如民国时期,福建福安流行期会(即分期收付会款的合会)和轮会(即轮转收取会款的合会),按会脚得到会款的方式,分为摇会和标会,其中摇会是以掷骰子的方式决定得会顺序,标会则以投标方式得会。通常,合会以急欲用款者为首办酒一席,邀请好友8~10人,席上各人出若干元,以后按月、按季集中一次款项,顺序解决会社成员用款,到8~10人轮满,利息公议。大多为纯互助性质,不计息。农村合会有“干会”和“水会”两种,每会均8人。“干会”以钱纳会金,第一次由会首收取,每人5元,其后每一轮以投标方式确定中标者,该中标者按标金多少扣其会金。“水会”以稻谷为会金,每人纳谷50斤,其运作与“干会”同理,只不过会金和标金均为稻谷。“干会”、“水会”每年均两次,时间大约在早晚两收季节。贵州省贵阳市一直以来存在着“扎会”(音),其主要形式是“米会”和“钱会”,分为计息和不计息两类,利息相应地分为“米”和“钱”的形式。“米会”是一种民间实物互助的金融形式。比如当时一些米会大约有20~30余人,每月、每两个月或者每季度聚会一次,每个会员每次出30~50斤大米,入会者按照事先商定的顺序在轮到自己时收入所有会员的大米,包括固定的30~50斤大米“会钱”和此前已得会者所支付的大米“利息”。大米“利息”的支付安排方式是:第一轮由会首收入全部成员交纳的大米“会钱”,此后会首每轮支付一份大米“会钱”,不支付利息。第二轮起的任何得会者从得会后下一轮起每轮交纳一份大米“会钱”,并追加交纳少量大米(如半斤)作为“利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改革开放之前,合会组织的发展受到抑制。即便如此,许多互助性合会组织仍然存在,某些类型的合会组织甚至非常活跃。比如全国许多地方的学校、企业、甚至机关单位,普遍存在互助金制度:单位按月从员工工资中扣取一定金额,员工在急需时可以从单位互助金中无息借款。运作特点合会组织属于集储蓄和贷款于一体的金融组织。成员参与合会组织的目的是内部成员之间的相互储蓄和贷款。会款资金的用途包括生产经营、消费、储蓄、贷款。为了更好地了解合会组织的运作方式,我们以浙江省宁波市一个标准标会为例加以说明。该标会的名称为“尤冬根互助会”,由成员自愿组成,建于2000年9月25日,终止于2002年5月25日,共21人,首会人尤冬根。会款每人每月交1000元,交款时间定为每月25日,标会时间定为每月25日下午三点准时开标,高者中标,超时自负。每次中标后,首会人(会首)把中标利息写入会单,由中标者签字表明获得本金数目和同意在其后每期支付中标利息。中标者中标之前每月只支付1000元会钱本金。“互助会”会首和会员起会和入会目的均为生产性融资。会首和会员之间为亲友熟人关系。其中会首的一个外甥女一人入了“6脚会”。实际中标利息最高为178元,发生在第8期(首会收会期除外);最低为0,发生在第19和20期(见表格)。从实际运作看,中标利息最高为178元,最低为0元。这个会会员之间的年简单净收益率差距较大,第8期中标者的年简单净收益率为-2.94%,说明其对成员支付的简单净年利率为2.94%;第19和20期中标者的年简单净收益率均为8.48%,说明其获得净利息支付为正,简单年净利率均为8.48%,高于我国银行的法定存款利率和法定贷款利率,但低于非法借贷利率(高利贷)。合会组织的风险虽然大量的合会活动并非高息活动,但是风险仍然存在。一般情况下,其风险并不为外人所知,只有当出现倒会时,风险才以放大的形式曝光。其实,合会风险是局部性的,很难成为全局性的系统风险。但是社会各界对其关注备至。比如,福建福安标会大规模倒会事件始于2004年5月16日,估计涉案金额9亿元。此前,福安标会资金通过“会抬会”、“会套会”的形式被那些会首集中,大量流入当地赌场,利率不断抬高,资金流动不断加快,新会的会期不断缩短,一些会首、会员由于不能及时支付会钱,导致标会的资金链断裂,从而引发崩盘。单个的合会也可能出现倒会,比如一些单个的合会会首既当会首又是会员,一人占了几脚(股)会。一旦此人出现意外,其家庭成员又不能继续支付会款,就会出现倒会危机。但是单个的合会倒会涉及面小,容易处理。从总体上,合会之所以出现大规模倒会,往往与以下原因有关:合会规模扩大、数目多并且密度上升到一定程度。一个人可能参与几个会,一些外人也通过拐弯抹角的关系进入合会,这就超越了熟人社会边界,从而与原本所依赖的熟人社会因素脱节。这些因素包括人缘、地缘、血缘、业缘关系,信任机制、非正式排斥机制。这时候,原先社会互动所依赖的信号机制失灵,信息不对称程度增加,容易出现欺诈行为或者支付脱节。参加合会的目标发生异化。最初组建合会多是为了资金互助,起会者(会首)往往急需一笔资金用于消费(如子女婚嫁、购买自行车)或者生产(如购买原材料、进货)。发展到后来,小部分人员往往利用合会去套取资金,挥霍会款。这容易引起资金链断裂和支付危机。还款机制异化。原来主要依赖于正常收入归还本息,无论所得会款是用于生产还是消费。合会规模发展过大、数目过多之后,如果是标会,则利率超过一定程度,正常用途的使用者不再有能力通过正常收入还款,于是参会者更多依赖“以会养会”的方式。出现越来越多的败德行为和逆向选择行为。一些人在明显缺乏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参加越来越多的标会,从中套取资金或者利差。一些合会资金流入赌场,一些会首或会员在获得大量会钱或出现支付危机之后逃之夭夭。一个地方一旦发生倒会风波,其后合会的数量在一段时间内会大大减少。我们看到,合会的风险多在于会连会、会抬会。如果一个人参加多个会,外地陌生人加入标会,而且所标利息远远高于实际资金的收益率和标会者的实物经济基础,就跨越了安全线。倒会风波后,百姓们一般回归到常态下的理性选择,开始重新关注民间信贷的原始根基,即基于人缘、地缘和血缘关系的信任关系,重视维护个人信誉,以及与之相关的非正式制裁机制,比如对违约者的社会排斥以及债务追偿。从长远看,人们对合会的认知与参与属于一个迭代试错的演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