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11目的为了能让外来公司工作的员工有较舒适的生活环境,并规范宿舍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使得宿舍管理的相关细则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3权责3.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并参照执行;3.2财务部:负责宿舍使用费用的审核及转账业务的办理;3.3总经理、董事长助理:负责公司员工住宿管理特别申请的审批;3.4董事会、董事长:负责本制度的审批。4管理细则4.1公司为员工提供单元房的一居室,在项目当地有住宿的员工不享受此福利;4.2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统一租房并安排住宿,公司员工应服从人事行政部的住宿安排;4.3公司为D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准备床上用品,其他员工自备床上用品;4.4公司为接受公司统一住宿安排的员工支付有关的物业费、水电费、天然气费、闭路电视费等相关费用;4.5公司B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选择小户型的单元房独立居住,公司为其支付日常物业费、水电费、天然气费、闭路电视费等相关费用,但必须自行支付至少50%的房租,用于抵扣空置房屋的费用;4.6选择自行在外租房居住的员工可享受400元/月的住房补贴,公司不负责为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也不承担房屋租赁中介费用;4.7在公司签订租赁期限未到的情况下,要求换房的员工应支付相应的房屋租赁中介费用及有可能产生的违约金;4.8人事行政部应尽量保证宿舍房间总数的空置率小于4间且大于或等于2间,一方面节约租房成本,另一方面也为了便于新员工能及时入住;4.9有其他住宿需求的员工可另行申请,经权责领导特批后,按经审批的方案执行。5其他注意事项5.1公司人事行政部注意事项5.1.1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做好宿舍及住宿人员明细登记,及时进行住宿安排及调整,保存与管理好每一份房屋租赁协议,并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提前于租约到期前2个月进行续约;宿舍管理制度25.1.2制度中所规定需要员工自行承担的费用,由人事行政部做好相关台账,在员工当月薪资中,进行税前代扣,并做好相关备注与记录;5.1.3人事行政部应与住宿员工签订“住宿协议”,协议中附有物品清单,经双方清点确认后签字;5.1.4人事行政部应留存好宿舍日常使用中所支付费用的票据和清单,任何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租方的费用,都应要求其签署收条;5.2住宿员工注意事项5.2.1住宿员工应与人事行政部签订“住宿协议”,入住时有任何异常都应及时向人事行政部反馈;5.2.2员工住宿期间应妥善使用并维护好宿舍内的设施,保管好钥匙,在换房或退房时与人事行政部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5.2.3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内财物,不得在宿舍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如造成损坏,引起与出租方之间的纠纷,须进行赔偿;5.2.4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5.2.5住宿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5.2.6员工住宿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可妨碍其他的舍友;5.2.7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5.2.8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5.2.9住宿员工不得在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6违规处理对违反住宿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处罚,直至取消其住宿资格。7相关表单“住宿协议”8实施日期及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