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认定人员测试试题保密管理审查人员试题(《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内容)(共234题)一、填空题(共73题)1.制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适用于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工作。3.对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定制度。4.保密资格认定工作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的原则。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6.经审查认定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7.承包单位分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分包单位应当是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的具有相应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28.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由国家保密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部门组成。9.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履行审议拟定的保密资格认定政策、规定和标准的职责。10.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履行审议准予、暂停、恢复或者撤销一级保密资格的意见的职责。11.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组成。12.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审议准予、暂停、恢复或者撤销二级和三级保密资格的意见。13.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在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14.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的组成人员应当报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批准。15.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日常工作。16.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由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抽调人员组成。17.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履行组织拟定保密资格认定政策、规定和标准的职责。318.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19.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20.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21.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22.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是指申请单位自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未发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泄露国家秘密事件以及司法机关查处的窃密泄密案件。23.上市公司申请保密资格的,应符合近3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的要求。24.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25.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根据所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项目或者产品最高密级,申请和取得相应等级的保密资格。26.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或者产品涉密是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研制项目或者产品本身涉密,项目或者产品仅背景、用途、数量涉密的,不属于保密认定范围。27.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需要提供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28.申请保密资格单位,原则上需要提供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4报告。29.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共同承担一级保密资格受理申请和书面审查工作。30.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单位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完备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查。31.受理机构作出受理、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要求补正材料的,应当出具书面凭证并加盖专用印章。32.保密资格审查分为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33.对通过书面审查的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共同审批部门,在25个工作日组成现场审查组进行现场审查。34.—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现场审查组负责人由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确定。35.现场审查组工作人员人数为5至8人。36.审查中发现申请单位达不到《评分标准》所列基本项要求的,中止审查。37.审查组进行现场审查,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申请单位。38.现场审查应当首先听取申请单位情况汇报和对有关事项的说明,然后审查有关文字材料。39.现场审查对申请单位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测试。40.现场审查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应当作出检查记录。41.现场审查结束时,审查组组长主持内部会议,依据《武器装5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对现场审查情况进行评议,研究或者表决形成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42.现场审查结束后,审查组组长应当向申请单位通报审查意见和结论,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43.现场审查组组长和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现场审查意见书上签署意见。44.审查中如果发现申请单位基本项达不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应当中止审查。未通过现场审查的单位,6个月内不受理再次申请。45.对中止审査的单位,3个月内不重新进行现场审查。46.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根据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结论及有关材料,于受理申请后的4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47.被批准的二级、三级保密资格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发放证书,并将有关审查材料,报国家保密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备案。48.被批准的保密资格单位应发放证书,并列入《名录》定期发布。49.保密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重新提交符合规6定形式的申请材料。50.对取得保密资格后满2—3年的单位应当进行复查。51.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实行制度年度自检,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作出审批决定的行政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单位基本情况变化和保密资格标准落实情况自检报告。52.被复查单位如果存在基本项达不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应当中止复查。未通过复查的单位,3个月后重新复查,复查仍未通过的,撤销其保密资格。53.保密资格证书变更手续由作出审批决定的行政机关办理。54.注销保密资格的情形包括:单位申请注销保密资格的,法人依法终止的;有效期满,不再申请保密资格的。55.申请或者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对有关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56.申请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隐瞒重要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1年内不受理其申请。57.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超出批准的保密资格等级承接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暂停其保密资格。58.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自检的,暂停其保密资格。59.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或者发生泄密事件,未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措施不落实,暂停其保密资格。60.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取得保密资格7的,撤销其保密资格。61.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擅自与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或者个人合作开展涉密业务的,撤销其保密资格。62.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发生泄密事件隐瞒不报或者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经警告逾期不改的,撤销其保密资格。63.被注销、暂停、撤销保密资格的单位,自行政决定下发之日起,不得签订新的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合同。64.按照《办法》规定,受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完备性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应当在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65.审查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撤销其审查资格,依法依纪予以处分。66.承担《目录》之外的,具有应急性或者短期生产的秘密级产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不取得保密资格,按照任务合同甲方单位要求落实保密管理措施。67.现场审查组在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检查项目分为管理小组和技术小组。68.管理组找负责与有关负责人谈话,组织测试,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检查。69.技术组主要负责检查被审查单位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和使用等情况。70.现场审查没有的项目不扣分,分值计入单位总得分。871.现场审查组织涉密人员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参加考试的人数一般为10—30人。72.现场审查中对单位、涉密部门负责人的检查比例不低于30%,对涉密人员的检查比例约为单位涉密人员数量的20%,一般不少于10人,不超过100人。73.现场审查中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检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80%。二、判断题(对下列各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共87题)1.制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2.制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的直接目的在于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维护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一项规范性文件,具有约束力,必须遵照执行。(√)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适用于承担涉9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企业事业单位的保密资格认定工作。(√)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工作坚持积极预防、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的原则。(×)6.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工作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的原则。(√)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8.取得一级保密资格的单位,可以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9.取得二级保密资格的单位,可以承担机密级、秘密级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10.取得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可以承担秘密级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11.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都应当被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12.二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应当由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进行现场审查。(×)13.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负责建立保密资格认定审查专家库,聘任和管理保密资格认定人员。(√)1014.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可根据辖区内申请一级保密资格单位要求,审查批准本地区一级保密资格单位。(×)15.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受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委托,可以审查部分一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但无权审批一级保密资格单位。(×)16.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委员会审批,无须报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批准。(×)17.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在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其组成人员应当报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批准。(√)18.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都应当设立办公室,负责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员会日常工作。(√)19.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是在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社团或者事业法人。(×)20.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在内的非公有制企业,都可以申请保密资格。(×)21.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是指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者产品涉密。(√)22.在我国境内没有登记注册的单位不能申请保密资格。(√)1123.在我国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都能申请保密资格。(×)24.凡是已雇佣外籍人员的单位都不能申请保密资格。(×)25.凡是有外商(含港澳台)投资的单位都不能申请保密资格。(×)26.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1年内未发生严重泄密事件才具备申请保密资格的基本条件。(×)27.某公司申请二级保密资格,但2008年10月26日发生过一起泄密事件,其所在地审查认定机构可在事发半年后受理该公司提交的保密资格申请。(×)28.某公司2008年10月5日发生过一起泄密事件,该公司只能到2009年10月5日以后才能申请保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