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资金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财政部资金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对审计查出的中央财政投资专项和稳投资相关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责任,并以整改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关于68个中央投资项目未及时开工的问题。发展改革委通过电话催办、印发通知、现场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项目及时开工建设,确因项目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实施的及时予以调整。截至目前,68个未开工的项目中,有67个已开工、1个调整投资计划。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调度和在线监测,及时掌握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进展缓慢、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等问题持续督促整改。(二)关于141个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的问题。发展改革委建立评估督导机制,对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执行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单位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财政部改进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高中央财政资金到位速度,指导地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资金支付,推动尽快形成有效支出。截至10月底,资金支付进度滞后的141个项目中,有16.14亿元(占已完成中央财政投资额的71.5%)已支付给施工方等,其余资金将按项目建设进度等陆续支付。(三)关于部分中央财政投资计划在6月30日后下达地方的问题。目前,中央财政投资计划已下达完毕。今后,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提前投资计划编制、加强项目储备、加快下达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计划下达工作。(四)关于部分中央财政投资从发展改革委下达投资计划到财政部下达预算平均用时65天的问题。财政部加强与发展改革委沟通协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投资年初预算到位率,减少代编规模;对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的项目,明确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具体金额等。二是财政部建立中央财政投资预算下达流程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间和要求。(五)关于部分中央财政投资项目从立项后到开工前各项审批平均耗时486天的问题。审计查出的项目从立项后到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由地方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在此过程中有的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效率不高,有的征地拆迁推进困难等,导致各项准备工作耗时较长。为此:一是发展改革委督促各地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推进规划、用地、环评、报建等各项审批手续,完善项目开工建设各项条件,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二是对审计查出存在上述问题的项目,督促指导地方逐个排查开工情况、分析原因、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着力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三是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环节和程序,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与选址、环评等事项,推动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二、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投资管理的举措(一)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和项目前期工作。督促指导地方和有关部门持续做好项目储备,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和重点建设任务,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需求,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重大项目。优化中央财政投资支出结构,加大对补短板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办理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加大征地拆迁等工作力度,确保列入中央财政投资计划的项目具备可实施条件,推动储备项目尽快开工实施,避免“钱等项目”情况。同时,建立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工作机制,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二)进一步加快中央财政投资计划编制和下达进度。近年来,发展改革委在尽量减少中央财政投资计划后期调整的前提下,提前投资计划编制,加快计划下达进度,不断提高中央本级投资项目年初预算到位率,以及安排地方投资明确到地区的比例。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预算编制相关要求,提前部署,加快中央财政投资计划编制和下达进度。(三)加强中央财政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严格落实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强日常调度和在线监测,及早预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基层部门就近就便的优势,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建立审计、督查等发现问题台账,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地方和有关单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不断提高中央财政投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