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大唯物史观及其史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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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大唯物史观及其史学价值作者:安启念来源:《理论探索》2016年第01期〔摘要〕马克思大唯物史观的核心范畴是劳动实践和以它为基础的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协同发展。马克思的大唯物史观不仅包括人类社会,而且包括自然界和人本身。历史是在劳动实践活动基础上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自身的协同进化。在马克思看来,历史就是人的形成史、解放史,历史学就是人学。这种理论把自然界以及文化和历史传统等因素纳入史学研究的视野,对于我们深入理解社会的发展以及人的发展至关重要。劳动实践活动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合理因素的结合,体现了人的受动性,也体现了人的能动性。把劳动实践活动作为历史的基础,在唯物主义前提下深刻揭示了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在历史中的作用,可以科学地回答人的创造性与历史发展客观规律性的相互关系这一史学研究的重大问题。把历史学作为人学来理解,为史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角度,指出了新的方向。〔关键词〕大唯物史观,劳动生产实践,自然史,社会史,人类史,思维创造活动〔中图分类号〕B2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175(2016)01-0022-10任何历史观都具有史学研究方法论意义。唯物史观也不例外。以往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理解,即学术界通常所说的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史学研究,今后仍将发挥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以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还没有完全反映马克思的相关思想,甚至没有包括它的核心范畴。马克思的历史观是大唯物史观,它把历史理解为在人的劳动实践基础上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自身的相互作用协同进化,理解为“人的自我改变”,也即人的形成史和解放史。劳动生产实践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核心范畴,唯物史观的其他思想都是它的题中应有之义。它对史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本文试从几个基本方面对以上问题略加探讨,以就教于学术界,特别是史学界同仁。一、劳动生产实践是马克思大唯物史观的核心范畴我国哲学界通行的对唯物史观的解释,主要在各种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上,它流行有年,人所共知。这种解释有扎实的文本依据,这就是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当然还有马克思《序言》对唯物史观的论述。“不过《序言》关于唯物史观的相关论述并不是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1〕,《反杜林论》则是一本论战性著作,阅读对象是19世纪70年代德国的工人大众,阐述唯物史观的角度、深度受很大局限。在唯物史观问题上,纯粹从理论的角度看,更值得关注的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曾说:1845年春他和恩格斯“决定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2〕593,相关成果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恩格斯指出,此处所说“我们的见解”,即“主要指马克思制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3〕265。可见,《德意志意识形态》包含马克思恩格斯以批判德国意识形态家的形式阐述的唯物史观。恩格斯又说:“其中关于费尔巴哈的一章没有写完。已写好的部分是阐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3〕266这进一步告诉我们,他们对唯物史观的阐述在该书第一章。仔细阅读这一章,可以发现,真正算得上对唯物史观的阐述,是这样一段话: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了(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的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由此也就得出下述结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怪影”“幽灵”“怪想”等来消灭的,而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有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这种观点表明:历史不是作为“源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而告终的,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4〕544-545以上论述写于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发展早期(1845~1846年),马克思主义形成不久,用语和表述尚不成熟,但十分重要。这段话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了“这种历史观就在于”及类似说法,仅就形式看便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自己创建的唯物史观做有意识的说明。从内容看,它完全包含了我们通常理解的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与我们熟知的唯物史观表述相比,二者的不同在于它强调“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在社会历史中的决定性作用——用劳动生产实践解释现实的生产过程、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即所谓交往形式、市民社会),进而解释宗教、哲学、道德等社会意识形式,并解释社会变革。或者说,它包含了我们通常理解的唯物史观的全部内容,但更为丰富与深刻,因为后者把生产力作为解释社会生活的最终因素,并进而用生产实践对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作了说明。说到底,这是一种用生产实践解释社会存在、社会意识、社会变革的理论。我们可以为这种理解找一个旁证。恩格斯的《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称: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5〕601“墓前讲话”有对马克思一生事业“盖棺论定”的性质,恩格斯事先做了认真准备。此处把“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作为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用它解释经济基础,进而解释上层建筑,正是上面所引《德意志意识形态》对唯物史观阐述所说的思想。二者写作时间相距近40年,但基本用语相似:《德意志意识形态》使用的是“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则使用了“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足见以上所表述的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有多么重要。劳动实践不仅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它是唯物史观的核心思想。二人对此多有论述,下举几例。恩格斯1888年发表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结尾处,把他和马克思的思想概括为“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新派别”〔3〕313。该书第三章末还说:“要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必须把这些人作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3〕2411893年,恩格斯在一封书信中说:“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在我看来,您在我的《费尔巴哈》(《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就可以找到足够的东西——马克思的附录其实就是它的起源!”〔3〕721所谓附录,指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我们知道,《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通篇只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对我们通常所说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唯物史观的重要概念,以及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只字未提。《德意志意识形态》还曾这样说: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4〕531该书又说:“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4〕519这些是对物质生产实践在唯物史观中基础地位的明确说明。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4〕196在这部手稿中马克思认为黑格尔“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4〕205,称这说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而这是其辩证法思想的伟大之处。以上论述表明,马克思恩格斯从1844年直到1893年(马克思去世10之后,恩格斯去世两年之前),一直把劳动实践视为唯物史观最核心、最关键的范畴。唯物史观的确是建立在劳动实践基础之上的。第一,按照通常理解,生产力是人无法随意决定的,唯物史观之“唯物”,在于它用物质生产力解释全部社会生活。但是这一说法在逻辑上不彻底:如果再问一个问题——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就会发现,生产力的主要标志是工具,工具是人在思想的设计与支配之下制造的,新的工具反映了人的新的思想。于是那些设计与制造新工具的聪明人的思想成为历史的决定性因素。然而这一观点显然并不是唯物主义。从劳动实践的角度看,问题大不一样:人们可以随意设计各种各样的工具,但是只有与物质世界的客观规律相一致的设计才有可能在制造实践中取得成功,生产力的发展由此得到唯物主义的解释。第二,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体现了唯物主义思想,但是缺少历史的维度。事物只有在变化发展中才能表现出历史性,而变化与发展意味着新的因素的出现。我们熟知的唯物史观称,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社会形态发生相应变化,然而并没有揭示生产力的发展机制,因而不能从根本上解释社会生活的变化与历史。严格地说,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社会学理论——它唯物主义地说明了社会生活中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但没有说明社会生活是如何“动起来”的,不能称为历史理论。《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样说: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4〕540每一代人都要利用前代人在劳动中创造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从事满足自己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由于环境即材料和生产力等,在前人的劳动生产活动中发生了改变,每代人从事的都是与前代人不同的改变了的劳动活动,而他的劳动活动又使自己从前人那里继承的环境发生进一步的改变。于是,每一代人都既有继承,又有改变,人的世代交替表现为生产力、资金、环境、人的劳动活动的不断改变、不断进步。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说法,这就是历史。①只有劳动实践活动才能使环境和人“动起来”,不断有所变化,造就历史。这种唯物史观和迄今我们熟知的唯物史观毫不矛盾。它着重说明生产力的发展机制,用劳动实践唯物主义说明何以有历史;我们以往熟知的唯物史观则重在说明在一定生产力的条件下,社会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如何,社会存在是怎样决定社会意识的。从本文开始时所引《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论述可以看出,其实它们共同构成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但从总体上说,作为对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解,唯物史观的核心范畴是用劳动实践活动对历史加以解释。离开劳动实践活动,所谓唯物史观就失去历史的维度,其唯物主义性质也会受到质疑。唯物史观对史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生产力在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阶级分析方法的价值等,至今仍未过时,毋庸赘言。本文仅对唯物史观的核心范畴,即劳动实践和以它为基础的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协同发展,从史学研究方法论价值的角度略加考察。二、自然史、社会史、人类史的统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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