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专题一各具特色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本专题的教学目的从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看,本专题的基本理论是全书的理论基础。关于国家的起源、本质以及基本条件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最基本的内容,其他几个专题的理论都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因此本专题在全书中起着开篇和统领的作用。一、本专题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主要的理论支撑点:国家与国家性质;民主与专政;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国家的管理形式和结构形式;民主政体与专制政体;国际组织的形成、分类及作用第一框国家的本质一、国家与国家性质1、国家的产生——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2、国家的本质——阶级统治的工具3、国家的基本构成要素——人口、领土、主权4、国家的性质——由统治阶级的性质所决定二、专政与民主1、国家的含义:指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关。2、国家职能政治统治社会管理职能根本职能3、专政与民主二、专政与民主3、专政与民主(1)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2)民主制国家是一定阶级的民主和对其他阶级的专政的统一。(3)新型的民主与新型的专政——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民主制与专制相对立三、国体和政体1、含义2、两者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并通过一定的政体来体现;政体体现国体,并服务于特定的国体。注意: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同一国体可以采用不同政体,不同的国体可以采用相似的政体。三、国体和政体3、民主制国家的国体与政体三、国体和政体3、民主制国家的国体与政体国家制度民主制专制国体政体国体政体民主专政相对于独裁专政民主政体专制政体4、资本主义国家和我国民主政体的发展专制政体的主要特征是“极权制”、“世袭制”、“终身制”。专制政体集国家权力于少数贵族乃至个人(即君主)身上,君主是世袭、终身的。民主政体是指在一定阶级的范围内,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法律上承认全体公民自由、平等的统治方式。民主政体的政府依据宪法组成,依据宪法及各项法律的规定施政。第二框现代国家的管理形式(即国家的政体)1、从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及其职权范围看,现代国家管理形式大致有两种基本形式,民主共和制与君主立宪制。2、从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看,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分为议会制国家、总统制国家、半总统制国家、委员会制国家。君主立宪制与民主共和制的异同政体类型不同点相同点元首产生元首任期民主共和制君主立宪制选举产生世袭有一定任期终身制都是当代国家的政体类型议会(权力)政府(产生)政府与议会(关系)议会制总统制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力拥有立法、监督政府的权力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政府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互相独立,议会的议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政府官员不能兼任议员议会制与总统制的区别在西方国家,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立宪君主制,如英国、荷兰、瑞典还有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瑞典、挪威、加拿大、日本、泰国、马来西亚等;二是总统制,如美国、俄罗斯、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埃及、印度尼西亚等;三是半总统制,如法国;四是议会共和制,如德国和意大利,虽然也有总统,却是虚位总统,其职权同美国总统和法国总统都无法相比;五是瑞士实行的委员会制,联邦设七人委员会,共同行使中央权力。国体:(政体)国家内容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哪个阶级掌握国家权力统治阶级如何落实权力(横向落实权力)(纵向落实权力)政权组织形式国体与政体的关系示意图第三框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1、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民族是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2、单一制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单一制国家的主要特征联邦制国家的主要特征单一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在单一制国家中,中央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只能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单一制国家的特征是: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联邦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是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在联邦制国家中,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权限范围由联邦宪法规定,各自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各组成部分的权力并非由整体所授予,而是它自身作为政治实体所固有的。邦联是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某种共同利益而组成的国家联盟。各成员国可以自由退出邦联。邦联没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没有统一的宪法与法律体系,邦联各成员国的公民没有统一的邦联国籍。由于邦联较强调各成员国的独立和主权,因而,严格地讲,邦联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只是一种比较松散的国家联盟。邦联发展为联邦制的国家,如美国。至20世纪80年代,世界上比较典型的邦联是1982年塞内加尔和冈比亚结成的塞内冈比亚邦联,1989年解体。3、统一的国家神圣的主权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如何维护国家的统一本框题的思想教育落脚点。在了解了有关国家结构形式的知识后,需要明确,国家结构形式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人口、领土和主权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维护国家统一,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是对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正确认识。第四框国际组织概观1、国际组织及其分类国际组织的产生及发展过程国际组织的分类按照成员的性质,可以分为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成员是主权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成员主要是团体或公民等。按照地理范围,国际组织可以分为全球性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按照职能范围,国际组织可以分为一般性国际组织和专门性国际组织。一般性国际组织的职能范围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专门性国际组织一般只具有专业技术职能,主要进行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性活动。2、国际组织的机构和作用国际组织的一般机构国际组织的积极作用国际组织的局限性国际组织的作用对于国际组织的作用要全面地分析和认识。既要看到它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它的局限性。首先,国际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是国际社会的重要行为主体,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际组织可以促进主权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开展交流、协调、合作,调停和解决国际政治冲突和经济纠纷,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其次,国际组织的作用受诸多因素的制约,有其局限性。国际组织内部力量对比情况错综复杂,各成员的利益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当成员之间的矛盾激化时,国际组织的能力就受到影响。一些大国依仗实力,控制某些国际组织,使之成为其推行强权和霸权的工具。3、中国与国际组织中国在重要国际组织中的作用中国与联合国等全球性国际组织的关系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中国与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关系专题2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英国和法国为例本专题的教学目的:本专题在上一专题的教学基础上,结合英法两国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和发展的过程,对其民主政体的架构和运行做了具体描述。教材通过比较分析,一方面强调了英法两国政体的不同特点及其成因,一方面揭示了英法两国作为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实质及其作用。这既有益于帮助学生进一步丰富有关英法两国政治体制的知识,更有助于促使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观点和原理。2.1英国国王和君主立宪制1、英国国王:名义上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总司令,在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等高级官员,有权召集、停和解散议会,有批准法律等权力。但在实际社会生活中,英国国王只是一个“虚位元首”受到许多法律规定的严格限制,仅具有象征性的地位,真正的国家权力掌握在议会和内阁手中。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英国君主立宪制国家的主要机构有英王、议会和内阁国王只是一个“虚位元首”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国王、议会和内阁三者之间既有分工,也有制约英国宪法赋予议会至尊无上的地位2、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和特点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来看,君主、议会、内阁都是资产阶级和贵族的代表,他们的阶级属性和实施的政策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君主立宪制这一政体在本质上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是一种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2.2英国的议会和政府2.3法国的民主共和国与半总统半议会制◆法国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的统帅,由民选选举产生。◆内阁相当于政府。总理是政府首脑,由总统任命。◆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组成,各自行使不同的职权。1、机构职权:2、法国政体的特点:◆半总统半议会制◆“左右共治”◆法国的多党制2.4英法政治体制的异同通过对英国君主立宪制与法国民主共和制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的分析比较,说明两国政体具体的差异以及构成这些差异的原因,强调两国政体本质上的相同性。两国政体的差异:议会、国家元首、政党、政府首脑政体相异的缘由:历史背景、阶级力量对比、政治文化传统异中有同,殊途同归:从政体和国体的关系看执政党的性质和作用国家权力的运行方式看﹡各国议会对比:英国议会法国议会美国国会上议院(贵族院)下议院(平民院)参议院国民议会参议院众议院世袭,终身直接选举,任期5年(因为提前大选实际上平均只有4年)间接选举,任期6年直接选举,任期5年直接选举,任期6年直接选举,任期2年